比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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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黄龙年间,吴郡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死,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于上。孙权闻之,封其里曰“比肩墓”,有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恩爱,吴人有呼“小比肩”。 南朝齐·祖冲之 述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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