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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显现特征本身并不是感觉,而仅仅显现为与感觉相似的东西。因为它们并不像感觉那样存在于意识之中,毋宁说它们仅仅是在意识中被展示为显现的特性,被超越地误认为是显现的特性。 引自第239页 如果我们把前一页胡塞尔说的第二个显现的概念和第三个搞混,就会出现混淆“在身外的感知”和“非相即感知”这两个概念,虽然粗略看来它们都是外感知。“事物的显现特征本身并不是感觉”,这里的显现是胡塞尔说的第一个显现,在这个显现中,我们并不关心是否存在一个这样的事物,而是把它当作一个和感觉类似的东西来对待,如我们在第二研究中把红色的东西感知为红。此处发生的关系,胡塞尔说叫代现,代现是第一个意识行为,也就是直观的一个功能。此时相似性让我们感觉到,我们分不清红色的物体和作为感觉的红。“仅仅是在意识中被展示为显现的特性”,此处的显现应取上文第二义,根据明见性,我们当然不会认为红是我们意识的特性,而是把它认作是正在显现的那个东西的特性。这个正在显现的东西无论是身外的、还是身内的,此时的感知都是非相即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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