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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敬泽序 看吧,她是怎样地挥霍才华 ——这是一个缺乏统一性的世界,它不自弃啊,每个场所都在各自漂移,在这个世界底部你想象不出有一个普遍的基础,严格地说,它们不是一个世界,而是很多世界的随便,就像把十几个不同的瓶子同时打碎,碎成一地狼藉。 于是你就看到了吴虹飞的特殊姿态:她机灵诡诈地在跳跃着,她永远在此地反对此地,在彼地怀念此地,她永远要做梦但永远要机警地把自己从梦中叫醒,那时候她又伤感又冷酷,还有一种无谓的自嘲,她沉醉于背叛——更好听的说法是“反叛”,但“反叛”有对象感,还有庄严的愤怒,而背叛则怀着一种窃喜——我们终于骗过了这个世界,也使自己不至于成为傻瓜。 ——我用了“一代”这个词由此透露了对另一代人的想象与偏见,那是“70后”或“80后”,那是他们大张旗鼓地自我言说和界定的一代,他们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没有任何一代中国人向他们那样骄横地肯定了青春在所有人类价值中的绝对地位,他们让你觉得在这个年头做一个中年人是一件令人惭愧的事,这个金光闪闪的世界以及它的更加金光闪闪的未来属于他们。 因此,她不能停,她不能止于爱不能不能止于不爱,不能止于死不能止于生,不能止于快乐不能止于痛苦,不能止于身体不能止于灵魂,不能止于梦不能止于显示,不能止于此刻也不能止于过去或未来。 她很像一个孤儿——在这本小说里她至少是半个孤儿,父亲的形象是模糊的,儿母亲则被爱恨交织的谈论,实际上,早在吴虹飞之前,那些七十年代出生的女性作家的笔下,这个事实就十分触目:父亲普遍缺席,这在精神分析的角度上提供了一个关于世界之残缺的惊人的集体例证——这个孤儿惊恐、快乐、机灵、赖皮,她的背囊里有成吨的火柴,点燃,然后熄灭。 2、小龙房间里的鱼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小龙房间里的鱼》 一、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支自己的乐队。你知道,在北京城,是个人都会有乐队,而且多数还是朋克。所以说,有一支乐队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耐心的等待并没有落空,我有了一个吉他,一个鼓,一个贝司,另一把节奏吉他我自己弹——那是乐队中惟一的非电声乐器,由于我的无能,它的声音总会被电声的噪音无情地吞没。 下午,我要骑两个小时车,穿过几个高校、立交桥,路越来越偏,桥越来越窄,到三环边上一个名叫八里庄的地方,有一个租下的地下室,我们和外地的商人、民工、妓女一起排练。晚上还要一个人骑车回去,还要在学校里上课,偶尔到某个电脑公司混事儿。和所有的无产阶级一样,我自力更生,然而并不为此自豪。穿过城市的地铁站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虚弱,到了周末常常摄取大量的面包,一直吃到要呕吐为止,藉此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这和一个风流的小报记者从他的女同事的硕大乳房上得到安慰的原理是一样的。 当我在学校主干道上逆流狂奔的时候,我知道这与想象中的糜烂生活相差甚远。这个冬天我在奋发图强地看旧书,村上春树、杜拉斯、马尔克斯和张爱玲,一切色彩艳丽和凄凉的故事,都和一个末路穷途的小资产阶级的心情暗中谋合。我还想写风月小说。这回不要那么生硬和阴森,应该是温暖和艳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个士大夫和一个南方的獠族女子,一个房地产记者,一个拯救地球的女博士,看起来很庸俗,实际上也可能很庸俗,什么东西到我手里都会变得难以置信的庸俗。今年我终于发现自己毫无写作的天分,想象力枯竭,词汇贫乏,一到男主人公和不同的女人做爱时就卡壳。我不知道肉体的差别是不是类似一只橘子和一只苹果,或者是一只南方橘子和一只北方橘子的差别。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单身汉都有一张硕大的双人床和成打的避孕套,可是他们都拒绝回答我的问题,不知出何居心。所以我处处卡壳。 我只好唱歌。 不停地唱歌。 我是杀人的人 我是被杀的人 我是杀人者的妻子 我是它的帮凶 事实上,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传达自己的意图时,我总是胆怯和犹豫不决。我们在《现场》这首歌卡壳了。我羞于提及最初的企图,可能这件事情根本就是漫无目的,是任性和徒劳的。开始是阴森的、若有若无的哼鸣,自言自语……然后啪的一声全打开,噪音倾泻而出,紧张、恐惧……在杀人,然后是民间送葬的嘹亮、高昂的唢呐,喜庆的,然后是温柔的小调,抚慰死者……我徒劳地打着手势。 我们面面相觑。 送葬是什么样子的? 我曾经在清晨听过。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有人死了,是个有钱人,吹吹打打了三天三夜。很高兴。人死了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有时候,中国人的生死观很奇特。然而庄子的鼓盆而歌业已失传。 本土的,热烈的,送葬。美丽和欢快。这样的冬天。 “要用七和弦。”贝司说。可是这与和弦无关。 我和贝司打了。 他不知说了句什么,我说你妈逼,他说你妈逼。我拖着吉他扑了上去,被他在头上打了一记。 我哭了起来,很大声。眼泪掉在地上。我没想到眼泪这么巨大,大得让我充满了好奇。 最后我抬头嫣然一笑:你打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婆。 鼓手年龄最小,业务最好,所以被我们宠爱。他失恋后迅速坠入了另一场恋爱。我帮他买来素雅而美丽的信纸,我们一起为他的第一封情书出谋划策,一起对那个年方十七的女主角进行严密的心理分析。一个地下室的女人总喜欢跑过来,在吉他手的身上摸来摸去,并大惊小怪地尖叫。 其实早已经不是恋爱的季节了。E-mail里总是写着:新邮件0封。夏天女孩子的蓝色长裙,地铁站里昙花一现的拥吻,公共汽车上透明的阳光,情人头发里残余的香波气味。总是到了秋天我才会明白,幸福是永远的乌托邦。我总是来不及对幸福做出规划,包括做饭、洗衣、购物、做爱。清晨我像一个民工一样穿过凄冷的街,那条街的名字叫幸福大街,而我因为对幸福心怀鬼胎而神色仓皇。 偶尔,排练回来我会经过一个教徒的家。我不知道他信仰何种宗教,在我看来,基督和安拉一样遥远和模糊。他有黑泽明、伯格曼、阿莫多瓦以及数不清的CD,他完全可以活在一个色彩绚丽的声音和颜色的世界里。锅里欢快地煮着白粥。他坐在我对面,默默地递来一本小小的箴言录。第三十八条,他说。 第三十八条是主对我们千篇一律的告诫,不要沉迷于欲望之中。 我想,为什么他不站起来,邀请我和他一起上床呢?屋里这么温暖,床这么洁净,而我又那么寂寞,那么地需要安慰,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然而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堕落也是需要资本的。必须有一点姿色,一个丰满的胸部,和一点点廉价的香水。而我只能面无表情,用了干巴巴的声音唱歌。 没有人看到你所说的那种更为美好的生活,我说。 大一的时候,我想嫁给一个摊煎饼的人。 大二的时候,我想和一个修自行车的人结婚。 现在,我只是希望每个周末都有巧克力吃。 你看,我并不是那种有很多奢望的人。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惟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 我说,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说。 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 因为她死了。 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 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流蜜的嗓音。 请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ged。 为什么不是Unplugged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尖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3、白糖饼的往事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4、未遂的谋杀案 你知道吗?我们叫你The Kill Kill Girl。因为你唱的歌我们只听懂了一个字,就是杀、杀、杀。在一个大学旁边廉价的四川馆子前,两个荷兰人对我说。他们即将回国,在中国旅游两个礼拜,他们竟然目光短浅地认为我是中国最出名的歌手,并提到了国外的很多著名的女歌手与我相比较。他们把他们不爱吃的菜拼命地夹到我的碗里,并且问,Who do you want to kill?(你想杀死谁?) 我自己,我说。 和所有正在成长的女孩子一样,我也曾深深痛恨自己。 5、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 摇滚乐是先锋的。它是多少人的行为软件、现代迷信、时尚准则,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庸俗的女人。我喜欢超市,只有面对如此丰厚而默默无语的物质,我才会感动。我喜欢家庭用具——被褥、枕头、靠背、床垫、窗帘、玻璃器皿、藤编茶几、纸巾、挂钩、瓷碗、有细密洞眼的金属勺子、胡椒瓶子,这些很具体的物质,很细致的材料,是多么容易让人联想到幸福啊!我会在反复心算之后慎重地为今年如期来临的夏天买一件打折的粉红色吊带裙子——它是昂贵的商场中最便宜的粉色裙子,一连好几天我都会为自己的精打细算和偶尔的奢侈感到无比兴奋。它是最普通的样式,但是它出奇地合身。这令我欣慰:我是柔软的,可折中的,可以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 我买了很多很多的打折长裙,各种颜色的,活泼亮丽地挂了满满一个衣柜。我总是换不同的裙子,它们都很长很长。后来有一个男孩特意跑过来说,你不该穿那么长的裙子,因为它们遮住了你的腿。后来,他成了我的吉他手。而我们在台上演出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穿着大红的长裙(它很便宜)。一如既往地,它遮住了我的腿。我——是——鱼——一如既往地,我幻想着穿着黑色的网格丝袜,和我的男性歌迷们发生各种美好的艳遇。 早就有很有经验的音乐人善意地提醒我并不适合唱歌。他说为什么你不像校园歌手们一样,写一些在草地上唱的歌?我只是懒得摆出一副纯真嘴脸来,原谅我到这种时候就会变得异常早熟和倔强,我以为那些游荡着的阴郁的魂灵更加需要同情和安慰,比起形而上的伤感青春,它们更加脆弱和卑琐,更加不堪一击。 我把我的乐队命名为“幸福大街”。迄今为止,我没有和乐评人喝过酒,也没有和他们称兄道弟。没有人把“幸福大街”明确地称为摇滚乐,因为它总是不够勇猛,不够愤怒,也不够工业化。它不是流行,不是民谣,不是金属,不是说唱,不是死亡,不是朋克,不是哥特。迄今为止,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它的行李中充满了任性、乖戾、凶猛、冷漠的情绪,矛盾重重,破绽百出。灯光熄灭,冰冷的音乐却开始变得温暖。是的,我们只是温柔善良的食肉主义者,本城最他妈荒诞滑稽的马戏团,为善良的陌生人表演炼金术、起死回生术和自我谋杀术。不久之后,在我们的排练场,将竖起低质量的浮华大厦,机器将吞吐着商界的、政界的、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无数服务行业的新贵们,“幸福大街”的明天却无人知晓,她苟延残喘,随时死去。而我,一个面容模糊的南方女子,一个卑微无名的学堂学生,在舞台的灯光里,仍然热烈地、天真地幻想着一举成名,名满天下。 我以为女歌手是一定要和她们的制作人上床的。潮湿的南方的天气总是使我们这样的女子过于谨慎,善于隐藏,而我们一旦被连根拔起,苟且于北方的干燥和寒冷,就会变得面容模糊,声音尖涩。只有极其优秀的制作人才能明白女歌手身体里截然分开的两个人:一个是面容模糊的女学生,一个是声音尖涩的女主唱。歌手是要制作人成全的,她的名满天下是势不可挡的,因为她有隐秘而丰厚的潜质,她不再是不敢唱歌的小女孩,也不再是谦卑恭顺的女学生,这一切都要依赖于一个技术高明并且独具慧眼的制作人。所有的一流录音设备,只不过用来处理细节:加工、修饰、调整、增删。几千万的身家,只是为了成就一个卑微的无名女子。 想到这里,我和所有梦想变成公主的女孩一样,充满了天真的热忱。 开始时只是冷漠的,有节律的,沉稳的哼唱。而后,声音变亮,变得任性、无常;情绪的变化是重要的,一个不成熟的女孩子,一个不成熟的小妇人。交替,反复。好像是什么被突然打开了一样,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亢奋,所有的乐器都呼啸而来,鼓、失真吉他、贝斯、小提琴,和人声一起,用力地扭在一起,无常、乖戾、造作、暴力。用尽全力,尖叫,反复,没有节制……最后,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只剩下叹息,越来越低,越来越远。一切即将结束。就像一个噩梦,突如其来,突然消失。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美丽…… 我颓然跪下。 一切都已经结束,有人扶起我。 我想和你睡觉,他说。 我第一次听你的歌就想要你了。你知道吗,你的声音过高,胜过摩擦塑料泡沫,同样胜过划过玻璃。但富有穿透力,同时具有冰冷和温暖的特质。是我发现了你,他们并不懂你。我一直想要你。你可以说我是一个流氓,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我不由得微笑: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是好女孩。 我们说好女孩一般指在床上,他说。 我经验无多。 我会教你,他灿烂地笑。这个英国籍制作人有着洁白的牙齿。 我也笑。可是这个世上有太多长腿女孩。 我已有欲望,难以忍受,他说。 我亦喜欢你。 那为什么不和我睡觉? 较之于做爱,我更希望你对我怀着温情。 你有爱人吗? 有,在想象之中。 你是否和他做爱? 这是秘密,我永远记得他皮肤的温度。 为什么不和我睡觉?我已经……勃起。 因为……我想做一个忠诚的女人。 忠诚于谁? 这的确荒谬。我并不知道我要忠诚于谁。我喜欢你,同时我喜欢一切健康的男人。但我仍然必须保持忠诚。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暗示对方。 也许是吧。 你已令我无法忍受。 你只是需要某个女人。你并非需要我。 哪里有女人? 在这条街的尽头,有一个体育馆,往里走一百米,有一个俱乐部,那里有很多女人。你可以去找她们。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早晨醒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永远失去那本《舞、舞、舞》了,也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周六、周日休息,一直到死去。 我端坐在图书馆的扶手椅上,用红色的发卡别了头发。桃花复桃花,春天复春天,图书管理员仍然在角落洗衣服。那个抄书女孩完成了她的选修课作业,再也没有出现。我听到外面隐隐约约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想站起来,但是我站不起来。我坐在那里,纹丝不动,渐渐感到自己通体透明,洁白无暇。这使我感到无比惊恐。 6、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小龙: 在所有寄宿女孩子午睡的房间,我继续给你写信。夜晚真正来临时我已经重复写了很多遍。我一直在反复删改,努力去掉多余的句子和词汇。这是我惟一一封没有流泪的信。我练习了很多遍,才得以如此。 我已经不想唱歌。那天晚上我坐在门口一直等你来,抹上淡淡口红。你说过要来。我很早就醒了。你终于没有来,看我唱歌。那天晚上开始,我再也不想唱歌。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放弃的,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我从来不肯开口唱歌,可是一旦开口,就那么大声,以至于母亲听见了,以为那是哭泣。很多个夜晚,我总是梦见自己拍打你的门窗,说,请开开门。 有一个愿望我一直不肯说,我怕说出来就不再应验。我现在已经知道不能够实现了,于是终于可以说出来。我希望能够告诉你:如果可能,我希望自己从未开口唱歌,或者从今以后,永缄其口。我只需踏踏实实地对你好,如同一名普通农妇。我要为你做如下事情:洗衣、做饭、购买纯棉的衣服,准备好治酒后头疼的药,偷偷替你喝下已经过量的酒,在你喝醉之后带你回家。我要亲自打扫房间,添置一把暖壶,这样你就不会去喝水龙头里的凉水。我要添置一些简朴的家具,还有盐、油,安装新的窗帘,铺上新的床单,我将种植不知名的花草,让生命充满你的房间。你排练演出而我将周旋于公司,做一个穿粉色套裙的整洁的白领。到了晚上我会在屋子里等待。在冬天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走在有阳光的街上,双手插在灰色大衣里,不再感到寒冷。我衣着朴素,不露声色,每个人看见我们都会立刻明白,我们本应在一起,天意人心,不可阻拦。 我以为只要唱歌就好了,唱歌会替我实现所有奢侈的尘世愿望。可是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看到我唱歌,你就要来爱我了。不是这样的。也许我会成名,如果我有足够的才华、心机和坚忍的耐心,但这些我都没有。我的歌是我最珍贵的隐私,它和这个城市的尘埃一样,是我的脸我的表情,是我对繁华物质的惟一所求。我看到有人在彻夜饮酒,纵情声色,但他不是我。我多么希望有人前来爱我,他带着一盒脂粉就来了。我要央他爱我,央他和我一起回家。离开城市,离开虚拟网络,回到南方小镇,夜风,河边的灯,冰糖绿豆,冰冻 啤酒,我要他牵我的手,走过我作为少女的地方,我是血化为颜的女儿,接受命定的幸福。 希望我的固执和愚驽没有让你难堪,我依然会恳请你相信我是好女孩。如果我可以说最后一个愿望,我会希望所有的回忆都终止于四年前的那个清凉月夜。我多么希望那个在月光下起舞的女子她就是我。我多么希望能够涉过江水,前来替你绾起长的发。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是稍纵即逝的爱情,它本不是用来流芳百世,它只是活在很少人的心中,如同埋下惟一的种子。这个世上将会有无数女子前仆后继,死于心碎,但她们不再是我。 “我曾爱你,是真爱。”如果这个秘密一定要为人所知,我希望是你,听到了它。 我至爱的小龙站起身,向我走来。 当他的手将要落在我的肩膀上时,我起身,离开了房间。 那一个夏天的午后,我离开了年轻时最爱的一个人。我想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从那时候起,不会再有比我更强悍、更坚定的摇滚主唱了,如此嚣张,不可一世。 如果你看到一个女孩子拖着一把大吉他在京城的各个酒吧弹琴唱歌,她唱:我是鱼。 她一定不是我。 7、风月故事 从十六岁的夏天起,我开始和遥远的北方大学建筑系新生覃通信,并小心地瞒过了尽心尽职的老师与家长。直到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这个习惯也仍然保持着,尽管我们的宿舍楼相去不远。我们仍然会把信小心封好,投到路口的同一个邮筒里——就在那个十字路口,你每天经过时可以看到。晚上去寄信时,路灯把影子拉得细细长长的,把我们年少时的悲喜拉得细细长长的。 一切都是郑重其事的,就像过家家一样。那一段日子,就像鱼在透明的水中吐出一个又一个的泡泡,缓慢地、无声地上升,在水面一个一个地破裂,发出细微的劈啪声。 后来我醉心于杜撰风月小说,就像面黄肌瘦的小孩子养成吮手指的不良习惯。那时我身体尚且单薄,发育不良,仍然是不解风情的学院式的年轻女子。日子像一个阴谋,在女孩子隐秘的谈话中,在阴暗喧嚣的楼道中,在一只半岁母猫的无声行走中,无用地浪费掉了。早晨醒来,我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很害怕,我躺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害怕。胃里空空的想呕吐。我于是起身,洗漱,换洗昨天褪下的衣服,但还是止不住地害怕。我去到我和覃共同热爱的旧图书馆,端坐在那里,眼过之处是工科学生呆板陌生的脸,不乏一对对考研、考托的小情侣,以前我觉得他们很大,现在又觉得他们太小。他们是多么纯洁呵,在大学里大家总是无一例外地纯洁。校园中总会有各种心性美丽的女生炮制一个个干净纯情的故事,温馨、浪漫、文笔俱佳、充满灵气。但我对这种纯情的生活已经厌倦了,在他们中间,我总有一种滥竽充数和鱼目混珠的羞耻。我不无恶意几乎是恼羞成怒地编造风月故事,我总是这么想:翻过这一页,覃将从此消失。所有的字句里,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缝隙,都不会有他了。我将不再需要他,永远。 每到秋天,我就开始写风月小说。我写呀写呀,就像生病一样。 我在秋天的阳光下走路,像鱼一样,走了很久很久。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期,我总是身无分文,四处游荡。没有人会关心我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流浪的人群,他们也不会相互关心。我应该拥有情人。我偶然路遇的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曾经严肃地告诫我要过贞洁的生活。我讶异地盯着他,因为我与他素不相识,他实在是太冒昧。这样你会更加美丽,他说。我不要美丽,我大笑着把他出于一片好心馈赠的一块素馅饼当面扔进了地铁的垃圾桶,这令他十分愤怒。他们有什么权利指导我的生活?我不需要教诲,我是自觉的。既然我答应了自己去等待,就意味着我对十九岁的虚幻情人的全部忠诚,就像小时候老师给我们灌输的信念一样坚定。我之所以要过贞洁的生活是因为我很虚伪,我比别人更加虚伪,更加喜欢这种戏剧一样的精神布景,却断然不肯承认作为一个女人个体的爱情以及由它衍生的无辜和痛楚的欲望。十九岁少年覃的抚摸的虚伪,信中文字的虚伪,以及时间轻描淡写的虚伪,它们都是虚伪的,因为它们从来都只是想象,从来没有真实地存在过。我极端迷恋“进入”这个词——在女权主义者的著作里你可以找到它:它不仅是指向一种色情情境,更多的是暗示了一种意味深长的宗教仪式。因为“进入”直接刺伤的不仅仅是最深处的肉体,更具伤害的是,刺伤你十分隐秘又不得不毫无保留地敞开的心灵。 一辆庞大的卡车向我呼啸而来。在那一瞬间我再次想到蝴蝶死去的方式,像梦魇一样在流年中反复出现的无数小黄蝴蝶向我迎面扑来,我清晰地感到生命和激情正在飞快地离开我尚且美丽丰满的身体。我感到死亡很近,比幸福更近。我年轻时曾经梦见过死神,他身着黑袍,双目失明,其实不堪一击。他那时跪在地上,掩面而泣,责备我为什么不肯让他们死去。现在没有人爱我了,他挺身逼近,神情冷漠而傲然,使我感到深深恐惧。 8、胡蝶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洁净的女儿 死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自由的鬼魂 生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天真的孩子 在自己小小的坟中静静长大 亲爱的 请在每年桃花开放的时候踏歌而来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美丽的情人 披着大红的盖头出嫁 那年冬天覃终于离开。他和他的女友——一个美丽且富有的北京女孩在一起。那年冬天很冷。我俯在黑暗里,感到自己漂了起来。我看见自己俯在黑暗里,以为我要死了。然而那年死的仍然是别的女孩儿,我活了下来。 我必然活着。因为人是不会因为别人而死,人只会为自己而死。 覃后来死掉了。他去单位实习时骑车太快,没注意有一辆大的东风卡车迎面冲过来。他飞了起来,飞出很远,落在坚硬的马路上。那时我正在上海的南京路上,茫然地回头张望。我不知道覃会死去,我以为死的会是我。我在南方故乡的佛堂前跪下,为他求得一支消灾长命的签,上面有很多咒语,很多看不懂的咒语。 9、九三年 据说在年轻的时候,大家的故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结局可能稍微有点区别。 10、出走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恨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上我的家庭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自己会长得高大、美丽,且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于是我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惟一能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听收音机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而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了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二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着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三 也许是因为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之中的一种安慰,而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似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无比矫情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了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最后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 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的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购买打折裙子。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却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有一天晚上,阿良坐在电脑前。我洗完澡,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脱完了身上的衣服,我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 我们仍然默不做声。 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 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11后记: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不喜欢旅行,讨厌探险家。这不是我说的,是列维•斯特劳斯。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旅行,就好像以为自己喜欢喝咖啡一样。直到有一天马晓春九段说,好不容易来请你喝咖啡,你却只喝卡布其诺!我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伪装小布尔乔亚,而且,并不知道自己在伪装。我们年轻的时候,喜欢给自己布上很多精神布景。有些女人假装自己很淫乱,真的问到她的时候,却顾左右而言他。我的一贯伎俩是,伪装自己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理想主义者,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不过是爱上一个精壮的男人而已。他保持沉默的原因可能是他真的没有 什么见识,而他的善良不足以让他发现我的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他的爱,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寻常女人。 书稿做齐之后,我已经有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只想迅速了结它,似乎是有些恼羞成怒,不知所措。 7月份的时候我决定去一趟纽约,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对签证官说:I am a rock singer, and I want to go to New York to see the band show. 于是就通过了签证。带着红楼梦一套,圣经一本, Bra数件,腾空而起,落在了东岸。我遇到了少年时期心向往过的凡高和大师们,却发现没有了交流的欲望。我看到在Summer Stage纵声歌唱的墨西哥女人,穿着俗艳的花裙子,声音沙哑魅惑。她唱得这样感人,笑得这样快活,浑身扭动。我没有见过世面,就肤浅地认为,纽约是慷慨的。它那么有钱,商店里有着那么多五彩缤纷的糖果。一辈子都吃不完,而我只买了一颗棒棒糖,就是《功夫》里,周星驰拿着的那一种。 我15岁学会了离家出走,19岁去了西边的敦煌,为了完成一首长诗。20岁独自去了东岸的海边,为了能够完成一首民谣作品。那个晚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想一个人去旅行,不管它看起来有多么潇洒和意味深长,因为已经为孤独感到羞耻。我从来不提那个字眼,惟恐别人看出来,我其实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 可是我的每一次旅行,都是一个人。每一次都来不及,有一个爱人或者同伴。而每一次,我都无法描述我的旅程,无法博闻强志,旁征博引,我对当地的历史、人文、风物一无所知。我无法领略到旅行的精妙之处。因为皮肤要紧绷起来,由于强烈的陌生感,而失去大部分的感受能力。我所知道的是,所有的景物在眼前如行云流水,却不能在心中留下痕迹。我有一个相机,是新的,我用它来拍天上的云,在三万英尺之上。(除此之外我还拍过中央公园里一个看Patti Smith演出的一个胖女人的屁股)它们没有任何地域色彩和物态风情,我并不能缅怀过去,或者产生感情上的联想,这让我为自己的旅行独自羞愧。 有一次,飞机在夜里降落。纽约都在眼下清晰可见。整个城市灯火辉煌。像一个巨大的、金碧辉煌的、怪诞的梦。 多少个人就这样生活在这样巨大而诱人的梦中啊。 我要有何等勇气和忍受何等的寂寞,才能够留下。 可是哪里不寂寞呢?世界大同,天下为公,哪一个地方能够特殊些呢? 没有一天不荒唐,没有一天是值得。在这里,在那里,这样过,那样过,都是可以的。 我竟然也飞到了凤凰,沈从文的凤凰。我完全相信地气,相信风水,相信水土,相信这样的小地方,这样凡俗和破旧,带着啼笑皆非的现代,完全配得上沈的傲气和才华。 餐桌上,觥酬交错,都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一语未发。我知道我很快会飞回原地,结束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所谓的写作和我的旅行一样。其实我从未远行过,却只在原地,张望。安分守己,绝无妄想。 200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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