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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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有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很奇怪,“社会”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并不存在。 中国没有教会,没有教会团体。中国人避免谈论政治,好像这也是一种虔诚的宗教信仰。他们不投票选举,也没有俱乐部会所之类的地方来辩论政治。他们并不着迷于把人们紧紧绑在一块的体育运动,而这却是英美社会生活的本质。 在以父母为中心的独裁家庭中,这种制度是年轻人失去了事业心、胆量与独创精神。笔者认为,这是家庭制度在中国人性格形成上最具灾难性的影响。 一个成功者,如果他是一个官吏,往往把最好的差事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如果当时没有一个现成的职务,他会制造一个闲职出来。这种挂闲职令干薪主义和裙带关系逐渐得到了发展。加上经济的压力,它就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破坏任何政治改革运动,而不是被改革运动摧毁。这种力量如此之大,任何不屈不挠的改革势力,不管其用意多么崇高,最终都会证明是失败的。 于是很自然,这种慈善与宽厚就从家庭开始了。因为家庭制度应该被中国人看作是中国人与失业斗争的传统保险制度。每个家庭都要照管自己家里的失业者,供给他们吃喝,之后的第二步就应该帮他寻觅一份差事。这种方法比慈善事业要好一些,因为它教给了那些不太幸运的人以一种独立感,获得这种帮助的家庭成员也会转而帮助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 事实是,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存在着最大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然而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却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联系,只有国家似乎才能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然后,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独立于世界之外,没有受过大的挑战,所以这种国家观念,或称民族主义,也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 如果榨取民脂民膏也算一门科学,那它在方法的多样性和独创性方面完全可以和有机化学媲美。 宿命论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它是儒家传统意识的组成部分。这种信仰与社会等级观念紧密相连,有以下说法为证“安分守己,听天由命”。 尽管不可能给面子下定义,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除非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丢掉自己的面子,否则中国不会成为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 制定一部宪法的前提是认为我们的统治者们可能是一些无赖、片子或窃贼。他们可能会滥用职权,侵犯我们的权利。于是我们可以依靠宪法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而中国人有关政府的观念去恰恰想法。我们认为政府官员是父母官,他们施行的是仁政。他们会像照看他们自己的孩子们的利益那样照看人民的利益。我们放手让他们去处理一切事务,给予他们绝对的信任。我们把数亿百万计的钱放在他们手中,但从不让他们汇报开支情况。我们给了他们以无限的权利,却从未想过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仁人君子,有教养的绅士。 这么些人坚持认为道德改革是解决政治腐败的办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他们幼稚的思维方式的标志。表明他们没有能力把政治问题作为政治问题处理。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在韩非子时代以及我们当今时代,有两种对立的政治观点。儒家思想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仁人君子,从而把他当作绅士对待;法家则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无赖、骗子或窃贼,所以在政治体系中采取种种措施防止他将不正当的企图付诸实施。 我们不能期望我们的统治者是仁人君子,总是在正义的大道上穿行。我们应该肯定他是假定的囚徒,并想方设法阻止这些可能的犯人鱼肉人民、出卖国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后一种制度效果更为明显,它可以直至政治上的腐败。这样做比等着这些仁人君子们良心发现要高明得多。 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可以大模大样地订购去横滨或者西雅图的一等舱时,谈论建立什么廉洁政府,纯粹是白费力气。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也不荣誉的官员们拉出去枪毙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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