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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社会中广泛存在着对做出判断的恐惧,这种判断与《圣经》中的“不要判断人,免得你被人判断”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这种恐惧是基于对“投下第一块石头”的恐惧,那它就辱没了判断这个词。因为在不愿判断的后面暗含着这一看法,既没有人是自由的行动者,还暗含着这一疑问,即是否有人可以为他所做的事情负责或者能够被期望对他所做的事情负责。在道德问题被提出,即便是被顺带提出时,提出这些问题的人都将面对这种可怕的缺乏自信和勇气的状态,还要面对那种虚假的谦虚,它体现在下述说法中:“我是谁,有什么资格去判断。”这个问题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大家是一样的,同等的邪恶,那些试图、或加装试图保持一些正派作风的人,或者是圣人或者是伪君子,而他们都与我们无关。因此,一旦有人责难某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以历史潮流和辩证运动为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以在人背后起作用并赋予他们所做的热河时请以某种更深层意义的神秘的必然性为基础,去责难所有的行为和事件时,就产生了那种喧嚣的抗议声。只要一个人吧希特勒的所作所为追溯到柏拉图、吉奥阿基诺·达菲奥雷、黑格尔或尼采,或者追溯到现代科技,追溯到虚无主义或法国大革命,那么就万事大吉了。 引自第17页 【一个人大可以将自己的错误归结到环境和其他非自己的原因上去。尽管如此,这也抵消不了他所犯下的确确实实的罪孽。人的罪恶往往不是由一颗天生热爱作恶的心灵所指导的,相反,是当他们在面对需要他们做出鲜明的善恶区分的判断时,由主动放弃了选择判断的机会,而选择了一种放弃人格,对别人的唆使言听计从,并在事后选择性失忆的方式所导致的。他们宣称:“自己之所以会这么做实在是为形势所迫,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那时的自己所处的位置上时,也都会做出这个选择。”他们企图混淆两种概念:一,世人皆罪人,没有人了解那时他们的想法,所以他们并不该承担作恶的惩罚,所以没有人有资格宣布他们有罪。二,他们只是一颗螺丝钉,错的是体制是集体,个人的具体行为在其中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往简单了说,其实就是那个“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选择。一个国家里的公民,有时候往往也会陷入这种在法律与良知间进退维谷的两难抉择。国家的法律命令你杀死“敌人”,而良知告诉我们不要枉杀无辜。而现实中不仅是与战争无关的平民,即使是敌人,当他们是去战斗能力之后,也应该处于人道主义而不对他们进行虐杀。 让我们回到原作,就像作者说的,一,我们仍然能够看到,有许多始终直面自我的,直面良知的普通人,他们最后选择了从容就义。二,形而上的讨论终究也掩盖不了每一个具体的罪行。说一颗螺丝钉是由整个体制背景所培养出来的或许并不过分,但把所有的罪恶推到体制上去进而企图逃脱一切责任追究却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终究不是螺丝钉,可以自由地选择行为遵循认识(良知)与否。个人所犯下的具体的罪恶是可以被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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