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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快餐文化的影响,好长一阵子自己不能静下心好好读书。The Economist 虽然期期必定追随,厚厚的书基本没有太多耐性了。可能是去年回家开始在飞机上看Jobs的传记,让我重新体验阅读的乐趣,一本本下来,很是享受。读完了Who Kill The Mockingbird,在几本书之间斟酌,对每一本都充满期待。最后拾起来的就是这一本。许多年前去NYC,碰巧是St. Patrick's day,书作者在Winter Garden朗诵书的片段,一直都印象深刻。 我现在有点儿明白为什么大部头的书大家难以读下去,大致因为,不论多么经典,书的开始要交待人物背景,为了让人物有血肉,基本都比较枯燥。我读了头30,40页,几乎要放弃了,心里质疑为什么这样干巴巴的描述还卖得大热,甚至还获奖。 还好坚持了一下。啊,开始渐入佳境了,不舍得放下了。 读之前在亚马逊书店上看评论,不少人说太压抑了,作者童年太苦了。读到现在我觉得还好。一来我经历过那种生活的尾巴,二来作者并没有顾影自怜。苦难的生活造就丰富的人生,比起锦衣玉食,一帆风顺有更多值得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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