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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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 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就称它为国家; 当它是主动时,就称之为主权者; 而以之和他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 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 个别的,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 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 国民? 公民!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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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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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契约,权利-利益
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一个人自愿生活在一个国家,那么他就和这个国家订立了一个契约。国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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