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页 论罗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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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谈论仁慈的专制主义或其他什么的,会误解罗尔斯如今研究政治哲学方法中的基本点。罗尔斯与我都不会去与陀思妥耶夫斯基争辩的。我们感到问题已经够多了。我不是开玩笑的。如前所述,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设立一个有关宪政自由民主的内在贯通的观念。让我们看发下来那篇短文的第14页。罗尔斯想说的是,在宪章自由民主中有一个思想的传统,我们的任务就是去揭示和发现这个传统能否取得逻辑的和前后的一贯性。这是很难的一件事。我们不是在为(for)这样一个社会争辩。我们从不怀疑,当今世界里惟有傻子才不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一开始便说了,罗尔斯的优点之一,是从不浪费时间去与独裁或专制主义争辩。他生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缺陷很多,但她却拥有着一个确定的理想。我们就从这个理想开始。我与罗尔斯都知道美国理想在一开始就是不完善的。美国宪法允许黑奴制,为此我们至今还在付代价,而且它还在不断引发着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在美国社会不存在诸如我们是否应该变成仁慈的专制制度这样的问题。没有必要为反对这样的提议浪费时间和精力,我取消这个问题。因为这是非理性的,宁愿生活在专制社会的想法既是非理性的也是不合理的。现在你能说什么,我提醒你,你可以这么说,人的本性自身决定了自由宪章民主理想——即便是内在一贯的——是不可能实现或保持其稳定性的,除非是为了一些不正当的理由。你可以为此辩解——很可能这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做的——但是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直至今天,还有太多的哲学家花费太多的时间在理论上为政治自由主义与专制主义等等争辩。这在我看来并非是有价值的哲学努力。如果一个人不能认识到生活在宪章自由民主制度中的好处——记住,“自由主义的”(liberal)一词所包括的内涵要比今天在美国政治辩论中常用的,而且更多是误用的意义远为丰富——如果一个人看不到这个理想的优点,那我真的就不晓得如何去说服他了。干脆地说吧,有时我在介绍罗尔斯时被问到我对希特勒怎么看,我的回答就是:给他一枪。你用不着试着去与他理论。理智是无从回答这个问题的。这就是为何我不愿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 引自 论罗尔斯 法政学术是运用智识的事业。但是,如果你参与了这个事业,却把它仅仅视为一种技艺,一种工具式的活动,并坚持认为对其中的无论何种观点都要进行客观的、中立的、诚恳的、审慎的审视与评议并将此称为美德,那么不论你对这一事业有多么热爱,不论你多么强调这一事业内在的价值甚至神圣性,你的头脑都是非常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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