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的命运
- 章节名:论人类的命运
P.112
我把命运定义为构成生活中的“注定的东西”(givens)的局限性与天赋的模式。 引自 论人类的命运 命运是在不同水平上面对我们的。①宇宙水平上的命运(诞生、死亡、地震、火山爆发等)。②遗传。③文化的方面“人类的生活以及对幸福的追求确实依赖于文化给人们提供的那些手段,其性质与效能是与环境、与其他人类和与命运本身作斗争”。④境遇(circumstantial),股票市场的起落、宣战。珍珠港的遭袭。一旦这些情况发生,它们就不可逆转、也不可避免、不可忽视,也不可能再次发生。 P.119
命运和自由形成了一种悖论,一种辩证关系。对此我的意思是说,它们是相互需要的对立物——就像白天和黑夜、夏天和冬天、上帝与魔鬼一样。从与命运力量的交会中产生了我们的可能性、我们的机会。在与命运的结合中我们的自由诞生了,就像白天战胜了黑夜,光也随之而至一样。 引自 论人类的命运
65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