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阐释第十八愿之微意
- 章节名:第一章 阐释第十八愿之微意
叹 异 钞 目 录 前序 第一章 阐释第十八愿之微意 中 序 第二章 开示念佛往生之大道 第十一章 誓名别执之异计 第三章 显明恶人正机之本愿 第十二章 学解往生之异义 第四章 判别圣道净土之慈悲 第十三章 怖畏罪恶之异义 第五章 绝无自力念佛之回向 第十四章 念佛灭罪之异义 第六章 皆由弥陀所催之念佛 第十五章 即身成佛之异义 第七章 信心无碍大道之风光 第十六章 自然回心之异义 第八章 行者非行非善之他力 第十七章 边地堕狱之异义 第九章 不喜亦是烦恼之所为 第十八章 施量别报之异义 第十章 标举无义为义之宗旨 後 序 叹 异 钞 前 序 窃回愚案,粗勘古今,叹异先师口传之真信,思有後学相续之疑惑。 幸不依有缘知识,争得入易行一门哉!莫全以自见之觉语,乱他力之宗旨。 仍故亲鸾圣人御物语之趣,所留耳底,聊注之,偏为散同心行者之不审也。 第一章 阐释第十八愿之微意 信「弥陀誓愿不思议之救度,必得往生」,而欲念佛之心,发起之时,即蒙摄取不舍之利益。 应知弥陀本愿,不简老、少、善、恶之人;唯以信心为要。 其故者∶为救度罪恶深重,烦恼炽盛之众生之愿也。 是故,信本愿者,他善亦非要,无胜念佛之善故;恶亦不可惧,无碍弥陀本愿之恶故。 译注∶第三段易启人误解,乞请正确了解其正意。如《阿弥陀经》言∶「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梵本之《阿弥陀经》更言∶「众生不因此世所作善行,得生彼国。」因凡大小圣人、一切善人所修六度万行(他善)之功德,皆不可往生无为涅槃之极乐报土,唯有凭靠弥陀之不思议本愿力,始能究竟,故其经文下又言∶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一心(信心)不乱(不杂乱)。 善导大师解此文曰∶ 极乐无为涅槃界 随缘杂善恐难生 故使如来选要法 教念弥陀专复专 此「念」字通信与行;「专复专」者∶正是一个信心,不杂不乱。又言∶ 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 昙鸾大师亦言∶ 三界是虚伪相、污染相。 又言∶ 三界是有漏邪道所生。 以大师之意,三界中之众生,皆是污染无清净,虚伪无真实,所作所修皆有漏,故其功德,正如《阿弥弥经》所言,皆属 "少善根",皆不可作为往生报土之正因。昙鸾大师又言∶ 本则三三之品,今无一二之殊。 亦即一切众生,分为九品,九品之中,善人属上、中品,此之善人不可执自己之善而 自慢,应有「机之深信」(亦即深信自己是罪恶生死凡夫);而下三品是堕狱恶人,此之恶人亦不可自卑,应有「法之深信」(亦即乘弥陀愿力,定得往生)。故知∶凡欲往生净土,其正因唯一--佛之本愿力,除此之外,再无别因。唯此一真实,无二亦无三。此正以自己之善,不能生极乐无漏之真实土;自己之恶,不能碍弥陀救度之无碍光,故言「唯以信心为要」。 噫!弥陀大悲本愿,彻底平等,绝无条件。应知、应仰、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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