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页 最高法庭作为公共理性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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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万老师把constituent power翻译成了选举权……是说怎么读英文版和中文版像是两本书,怎么回事儿呢…… 万老师是翻过字典的,所以把constituent翻译为选举,因为的确有选区和选民的意思。但明显这个是取“构成性”的意思啊。 和《政治哲学史讲义》里的翻译一样不靠谱,《讲义》的constituent翻译成宪法就是字典都没翻过了…… 但都不靠谱啊 不知道修订译里万老师改没有
第一个原则是搞直在《政府论》所作的区分, 即在人们建立个新政体的选举权力跟政府官员的日常权力、全体选民在日增政治中所行使的权力之间的区分。人民选举权(该书第二章,第134 节, 第141 节)建主了一个规导日常权却的框架, 而只有当现存政体已经解散时,才开始发挥作用。 引自 最高法庭作为公共理性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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