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
- 章节名:全书
【思想上的】
“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是交朋友。最终写作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OK?快乐起来。这本书中有些内容——或许太多内容——是关于我如何学习写作的。还有许多是关于如何写得更好。其余得部分——可能是最好得部分——是一张特许证:你可以写,你该去写,而且如果你足够勇敢,开始写了,你要坚持下去。写作,跟其他的艺术创作一样,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 干杯,再满上。” 我要用一句警示语来为这篇小步道文做结——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设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这条规则的反例,我能想出的可能仅有那些寓言小说,比如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农场》(我有种暗藏的怀疑,疑心《动物农场》是先有故事才变成寓言的)。 在阅读时,我头脑的一层集中在故事本身,以及工具箱里那些物事:把指代不清的代词去掉(我痛恨并且不信任代词,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好像连夜匆匆飞来的受伤索赔律师一样,滑不留丢靠不住),如有必要就添加线顶端与加以说明,当然还有在我承受范围之内,尽可能把副词全部删除(不能全删,却又总嫌删得不够)。 而在比较深层的思维层面,我正在问自己几个大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是:这故事连贯吗?如果是,那么要怎样才能将这种连贯变得歌曲般顺畅?故事中有反复出现的内容吗?能不能把这些内容交织在一起作为主题?换句话说,我是在问自己,斯蒂威,你这是写的啥呀?还有我怎样次才能让那些深层的意义更清晰?而我最想要的是共鸣,在我忠实的读者合上书本,将书放回书架上之后,这共鸣仍然留在他/她的脑海(还有心中),回旋片刻。我不想手把手把想法喂给读者,也不想因小失大伤了故事。什么道德,让这些都见鬼去吧。我要的是共鸣。总而言之,我想知道自己到底想表达什么意义,因为在写第二稿的过程中,我会增加场景和事件以加强这种意义。我还要删去一些旁枝别蔓。这种东西会有不少,尤其是靠近小说开头的部分,我经常在那时候发散思路。如果我想达到一种统一效果,所有这些东拉西扯的东西就必须得去掉。当我读完一遍,将那些小不丁点儿错误都改完,这就是时候打开门,将我得书给四五个表示感兴趣得好友先看了。 这修改公式(第二稿=第一稿-10%)教我的是,每个故事,或是长篇小说,到某个程度都会站不住脚塌下来。如果你拿掉百分之十以后就不能保住故事的基本内容和气氛了,那就证明你做得还不够。这种审慎删减的效果立竿见影,经常令人称奇——简直就是文学伟哥。你能感受到不同,你的理想读者也会。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的重要几点就是:1)人人都有过去;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漫长的人生故事在酒吧里会比较受欢迎,并且只有在酒吧关门前一个小时左右讲才合适,如果你来买单效果最好。 引自 全书 【技术上的】
用自己第一个想到的词汇。 写作中不可缺少的两个部分是名词和动词。缺了任何一个一组单词都不能组成句子,因为句子的定义就是:一组由主语(名词)和谓语(动词)构成的结构;这一串单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结尾是句号,合在一起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意思出自作者的脑袋,而后跳进读者的大脑。 尽量避免用被动语态。 “就像人在沼泽里挣扎,任何试图用英语写作的人都有责任尽快将沼泽抽干,将他的读者救到平地上,或者至少扔给他一根绳索。”--《风格的要素》 副词不是你的朋友。 被动语态通常回让作者显露出一种担忧,怕人家不拿他认真对待;被动语态犹如小男孩嘴巴上用鞋油抹了两撇小胡子,或是小姑娘踩着妈妈的高跟鞋踉跄踱步。而使用副词则会透露出作者担心自己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怕自己说不到点子上,或者讲不清状况。 容易的书里面有许多短小段落——包括对话段落,长度可能只有一两个词——还有许多留白。它们就像冰雪皇后牌的蛋卷冰淇淋一样中空透气。而很难的书充满了观念、陈述或者描写,看起来更壮硕,更紧凑。段落构成对书的外形和书的内容几乎一样重要;它们就像是目标地图。 概括性句子打头,后面紧跟描述和支持性语句,这种结构要求作者必须理清思路,而且这种结构很可以避免游离主题。 引自 全书
56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