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战后欧洲1945-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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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占领德国的瑞典人,1815年后占领法国的普鲁士人----占领土地后,侮辱和屠杀当地平民只是偶尔为之。但1939年后,陷入德国统治之手的各国人民或者必须为第三帝国服务,或者被列入摧毁计划。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现代欧洲国家的整体力量第一次被动员起来。主要目的是征服和剥削其他欧洲人。纳粹德国大量掠夺受害国家的经济而得来的财富,其效率之高使拿破仑难以望其项背。它们的矿山、工厂、农庄、铁路完全服从德国的需求,人民被迫为德国的战时生产而工作。起初在自己国家,后来在德国本土。直到1944,德国平民自己才感受到战时限制和物资短缺的压力。 幸存的欧洲城市和城镇,无论规模大小,很少有不受创伤的。但最大的物质损害是西方盟军在1944和1945年史无前例的轰炸、还有红军从斯大林格勒到布拉格的不屈不饶进军造成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划定和调整边界,但是居住在各国边境的人口总体上还留在原地。1945年后情形相反,边界线大多不动,人口却迁移了。西方的决策者们有一种感觉,即国际联盟和《凡尔赛和约》的少数条款是失败的,而试图重订条约又会是一种错误。出于这一种原因,他们立即想到要迁移人口。中欧和东欧幸存的少数民族不能有效地受到国际保护,那最好将他们遣送到更能容纳他们的地方去。 对大多数被迫流落异国和难民的最初安排(建立营地、提供食物、衣服和医疗帮助)都是由占领德国的盟军,尤其是美国军队承担的。只有军队才拥有物资和具备组织能力,来管理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难民。 一旦收容营建立起来,实施照顾和最终遣返或重新安排几百万被迫流落异国者的责任就越来越多地落到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肩上。救济总署成立于1943.11.9的华盛顿会议。未来联合国44个成员国代表出席该会,讨论战后的各种可能需要。从此,善后救济总署在处理战后紧急状况中起到重大作用。这个机构资金几乎全由美国、加拿大、英国的政府提供。许多援助资金直接流向在东欧的前同盟国以及苏联,还有用于管理在德国和其他地方的移置人口。前轴心国的几个国家中,只有匈牙利得到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援助,而且所得不多。 在强迫遣返问题上西方盟国同苏联之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国际难民组织总是被苏联看作纯粹是西方的工具,因此它的服务仅限于西方占领军控制地区的难民。再者,它致力于为难民的需要服务,所以德国的被移置者也被排除在它的善举之外。 被移置者和难民之间的这种区别成为令人头痛的问题之一。人们受到区别对待,取决于他们究竟是战时同盟国和各民族还是先前的敌对国家各民族。在确定优先遣返哪些难民时,这种区别尤其突出。遣送法国、比利时、荷兰、英国或意大利公民回国的事情相对比较直截了当,而唯一的障碍是运输问题。然而在东欧遇到了两个重大的复杂问题。东欧的有些被迫流落异国从技术角度来说是没有国籍的人,没有一个国家可供他们回去。他们中许多人不想回去。苏联的前战俘和其他公民都返回祖国,并假定他们是愿意这样做的。只有波罗的海诸国除外,西方盟国不承认斯大林吞并波罗的海诸国的做法。 不光波罗的海国家的人不愿回去,一大批原苏联、波兰、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公民也选择宁可留在德国的临时安置营里,也不愿回国。不愿回国的原因是害怕由于真实的或强加的战争罪行而受到惩罚,也有一些人只是希望逃到西方后生活得更好一点。 1945-1946年,西方各国当局从总体上宁可无视这种感情,责成苏联和东欧各国公民回国,有时还采用武力逼迫。到1953年,共有550万苏联人被遣返,五分之一的人最后被枪决或送去劳改。许多人被直接流放到西伯利亚,或者被送进劳改营。 前置遣送的工作直到1947年才停止,随着冷战开始,西方各国将从苏联集团来的被移置者当作政治难民。共150万人成功抵制遣返。 西方各国当局起初对犹太人被批流落异国者一视同仁,将他们关进德国安置营,与许多屠杀他们的人关在一起。遣送犹太人去东欧从一开始就行不通。苏联等地毫无让他们回去的兴趣。在西方也不受欢迎,尤其是受过教育的人。讽刺的是,他们留在了德国。只有在创建了以色列之后,才解决了犹太人的安置问题。 纳粹的占领和后来苏联的占领不仅残暴,而且损害了欧洲的组织结构,这种状况绝无仅有。它们把二战转化为社会革命。 首先,系列性的外国军队占领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当地统治者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每一次占领都摧毁先前的政府,使权威丧失,精英降格。某些地方的结果则是扫除殆尽,一切旧日的等级体制都名声败坏,它们的代表人物都妥协了。 旧日的社会精英和经济精英被清除,给中欧带来了重大的社会后果,犹太人和德国人被赶走了,波兰人、波罗的海各国人、乌克兰人等都有机会升迁到被赶走的人留下的职业及房屋,社会景观起了彻底变化。中欧和东欧的当地居民取代了被驱逐的少数民族,是希特勒对欧洲社会历史作出的最长久的贡献。 占领岁月不仅迅速用血腥的强迫手段使社会激荡,也使合法国家的法律和生活习惯完全被涤除。在被占领的欧洲要过正常生活,就意味着违法,首先是违反占领者的法律(宵禁、种族法、外出规定等),同时也违反传统的法律与规范。 暴力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现代国家的最终权威靠对暴力垄断和必要时诉诸武力来实现意志。 国家失去了对暴力的垄断,游击队和军队竞争合法性,取决于他们在某一块土地上发号施令的能力。暴力催生了犬儒主义。纳粹和苏联促成了一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他们反对任何一种人际礼貌或纽带的意识。统治者用权力残酷地、无法无天地对待你的邻居-----因为他是犹太人、精英、少数民族或根本不用任何明显理由-------那你为什么还要尊重他呢?进一步就是给你的邻居制造麻烦来抢先谋求当局的赞许,这就必须审慎了。 在整个被德国占领的欧洲,秘密告发、个人指控、流言蜚语等等满天飞。苏联之下也一样。雅各宾专政式的鼓励告发者,那种怀疑别人不忠诚的革命习惯,愈演愈烈发展到无法抑制的地步。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理由害怕每一个他人。人们怀疑别人的动机,就轻易地以某种假定的叛变或有害行为之罪名而谴责他们。他们不可能得到来自上面的保护,因为掌权者是最无法无天的。 德国占领下,财产权是有附带条件的。被没收财产的远不止犹太人。财产拥有权是脆弱的,完全取决于掌权者的好意、兴趣或冲动念头。 每一个被占领的国家里,工厂、汽车、土地、机器和产品成品被新的统治者出于利益而无偿剥夺,借口是一概国有化。在中欧和东欧,纳粹出于战时经济需要,接管了可观的私人股份和很多金融机构。1931年后,这些地区关闭自守,高度的国家干预和控制,在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战前和战争初期的国有企业扩张相当厉害,目的是预防德国的经济渗透。国家指导的经济在东欧并不是从1945年才开始的。 在解放了的西欧,需要重新分配的德国人拥有的财产很少,战争也并未作为大灾变而影响到更远的东方。那里同样的问题在于组织起来的当局的合法性成为问题。西欧各地政府总体上对占领者唯命是从。德国人用少量官员和士兵就统治了他们。这是西欧和东欧之间的差别之一。另一种差别是纳粹自己如何对待被占领的国家。除了犹太人、共产党人、各种抵抗者外,总体上被允许自行其是。 为了使被解放的欧洲各国政府合法化,宣布它们是合适地组成的国家的权威,它们首先必须处置遗留下来的臭名昭著的战时政府。在此背后有很好的法律和政治理由,但是惩恶的愿望也表达出一种深层的需要。二战是一场日益落魄的战斗,每个人在战斗过程中都被迫做一些罪孽行为。 民族集体自豪感的唯一来源是打击侵略者的武装游击队抵抗运动,西欧事实上很少有明显的抵抗,起到最重要的作用是关于抵抗的神话。在希腊、南斯拉夫、波兰或乌克兰,大批真正的游击队员公开地既对占领军作战,又互相厮杀,这就在大局问题上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抵抗是一个含糊的范畴,在某些地方只是一个杜撰名词。但合作是另一回事。合作者到处可以被识别、受憎恶。 虽说合作在法律定义上先前并未写为明确的罪行,但是合作者们总可以被理由充足地指控为叛国-------一种完全符合严惩条件的真实罪行。 对合作者的惩罚在整个战争期间一直在执行,其形式或是个人行为,或是根据地下抵抗组织的命令。在德军撤退和盟军政府建立有效控制之间的空档期,普遍的仇恨和个人报仇行为往往带上政治机会或经济利益的色彩,导致一个短暂又血腥的创纪录的循环。在法国,法外司法程序杀死了大约1万人。无人对报复行为感到惊奇。 妇女常常被其他妇女指控为结交德国人,许多指控包含着提供性服务换取食物或帮助。这对女人及其家庭往往是唯一出路。对失足的女人实行毁灭性复仇,是克服个人或集体毫无力量的不愉快记忆的一种方式。 在解放了的东欧,暴力惩罚的无政府行为也很普遍,但形式不同。德国人在西欧寻找合作者,在斯拉夫土地上,直接用武力统治。他们唯一的合作对象是当地分裂分子。德国人一旦撤离,少数民族成为第一批牺牲品。苏军及其盟友并不制止报复,报复的措施是将当地的精英和政治家赶走,因为他们妨碍苏联在战后的目标。 波兰,普遍复仇的主要目标往往是犹太人。许多波兰人眼里,犹太人被怀疑是同情苏联占领军的。 在苏联占领的东欧,或在南斯拉夫,最初几个月的未经官方授权的清洗和屠杀中,确切的死亡人数无从知道。新政府对报复不感兴趣,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宣布控制军队和司法机关,树立正统权威。一旦新的当权者有了足够力量,当权者会解除从前的游击队的武装,强化他们自己警察力量,抑制对粗暴惩罪和集体报复的普遍要求。 西欧和中欧,令人惊异的是无意解除抵抗者的武装。被解放后的最初几个月狂热中发生的谋杀等罪行,当权者视而不见,然而所有人都明白重建的新政府机构应当担负起惩治犯罪的任务。问题是谁是合作者。 首先,针对与德国人合作者行为的法律必须是有追溯效力的,1939年前与占领者合作的罪名闻所未闻。符合现存法律概念而可称作合作的罪行只有叛国罪。 法律应该采取一种集体起诉的形式,但大多数欧洲法官却从心里厌恶这样做。于是接受审判的都是个人,其结果因时因地而差异甚大。许多男女被不公正地挑选出来受惩罚。更多人逃过惩罚。1945年的情势下,法治是完全重新建立的。从未有过这样的情况,整个欧洲大陆在寻求对如此大规模的新的罪行下定义,并且将罪犯纳入适用的公正法律。 意大利情况很特别,它先前是轴心国,但盟军授权它自行审判和清洗。欧洲其他地方的罪名是法西斯主义,而在意大利,这一术语太宽泛含糊。唯一明显可以惩罚的法西斯罪是1943.9.8德国入侵后同敌方合作。但法庭的法官和律师们自己多数是前法西斯分子。审判过程很难获得尊重。因为公务员必须加入法西斯主义党,他们争辩说自己面对法西斯主义的压力时故意玩两面派。指定执行清洗任务的高级委员会关门三个月后就宣布了大赦。 冷战期间,意大利毫无痛苦从轴心国转变为民主同盟国。这常常归因于美国的压力及梵蒂冈的影响。实际更复杂,教皇庇护十二世同法西斯分子关系热络,对纳粹罪行视而不见,但天主教会很轻松地脱身了。英美军事当局试图重建整个意大利半岛的正常生活时,不愿驱除妥协了的统治者。总体而言,左翼抵抗运动及其政治代表掌权的地区,对法西斯分子的清洗比较有效。 意大利几百万人都属于右翼,同法西斯主义合作,将整个民族推倒内战边缘毫无好处,因此意大利共产党致力于民族统一和议会民主。 希腊官员的商界精英很多都是被占领时期的合作者,然而战后清洗的不是右翼而是左派。1944-1945年的希腊内战使英国人相信,保守政权才能使这个战略意义重大的国家稳定下来。对该地区稳定的威胁从德军变为在山区隐蔽很深的希腊共产党。很少有人因为和轴心国合作受到严惩,反而是左翼人士被任意颁布死刑。之后几十年,左翼被排除在民权生活之外。 希腊的清洗和审判公然具有政治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欧比之更规范的起诉也是如此。作为战争和政治斗争的直接结果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都带有政治目的。许多这类战后审判和清洗中,屠杀、流血、复仇和政治算计都齐了关键作用。当我们考察中欧和东欧在战后的惩罚时,应记住这个关键问题。 苏联红军控制的土地上,对合作者、法西斯分子、德国人的审判或其他惩罚一向是用来清除当地阻碍苏联统治其政治和社会的力量。但他们也将目标对准真正的法西斯分子和战犯。 当时判决的形式颇受非议,战争刚结束时比再后来送上法庭的合作者主要人物来,所判的刑期更长。死刑判决相当频繁,战争时期对生命价值的轻视,使这些判决看起来不那么极端。 从被占领中获得利益的商人和高官几乎没有遭罪,至少西欧如此。这种妥协不可避免。刚解放的几个月里,各国临时政府都几乎缺乏帮助。要向饥饿的民众提供食物、衣物和燃料,那经济界、金融界和实业界精英们无条件的合作至关重要。经济界的清洗会造成经济瘫痪。这样做严重损伤人们对解放的幻想和希望。 人们很少乐意责备同胞们的严重罪行,普遍的观点认为德国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甚至连奥地利都被饶恕了。根据1943年的一份同盟国协议,奥地利被正式宣布为希特勒的第一个牺牲品,因此战争结束时受到了与德国不同的对待。由于奥地利的中枢地理位置及其对中欧政治前景的不确定因素,将它同德国分开是比较明智的。 对德国的审判从一开始就是教育与司法并重。审讯情况在电台每天广播,公布的证据在全国的学校、电影院和再教育中心用来教育人们。但审判并未总能以儆效尤,最初几场审判,集中营司令官和卫兵利用英美法系的对立司法之便,反诘和羞辱证人与集中营幸存者。不少人成功变化,被撤诉。 很难知道审判多大程度有利于对德国和德国人进行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再教育。许多人认为这是胜利者的正义。但它们对犯下明显罪行的真正罪犯的真正审判,为以后几十年里的国际司法提供了重大先例。个人出于意识形态目的或国家目的而犯下的罪行,无论增援辩护,都是个人的责任,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执行命令不能作为遁词。 同盟国在惩罚德国战争罪行时,有两个无法避免的缺点,苏联人的出场被德国和东欧评论家指责为证明了他们的虚伪。苏联人的所作所为不是秘密。让苏联人审判纳粹使纽伦堡一系列审判贬低了价值,使审判看上去完全是一种报复行为。 第二个缺点是司法程序性质中固有的。纳粹领导人的罪责故确定为完全个人的,所以许多德国人认为其余人全部无罪。作为集体的德国人都是纳粹主义的被动受害者。 美国人意识到这点,立即在自己占领区启动了去纳粹化计划。英国人参加了,法国人无兴趣。 1945年,该计划行不通。大量专家是纳粹党员,战后德国重建要由这些人承担。德国人只知道自己战后的困难,不知道被他们占领过的地方的苦难。再教育作用有限。 随着冷战到来,西方盟国放弃了去纳粹化努力。这种努力收效甚微。 在苏占区,对待纳粹遗产的方式略有不同。他们在东欧主要强调对纳粹分子实行集体惩罚,并从一切生活领域中清除纳粹主义。与其说对惩罚纳粹罪行,不如说是对保证共产党在德国掌权和消灭资本主义感兴趣。苏占区去纳粹化的基础是对纳粹主义的两种歪解,一是认为它构成共产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二是它带有殚精竭虑的机会主义性质。 苏联官方认为纳粹主义纯粹是法西斯主义,因此也是资本主义的自私自利在危急时刻的产物。对纳粹主义明显的种族主义一面不加注意。却集中精力抓捕和剥夺商人、教师和有才华的官员,认为他们推进了背后支持希特勒的那个社会阶级的利益。苏联以这种方式拆毁德国的纳粹主义传统,同在中欧和东欧推行的社会转型并无区别。 苏联人认为实行社会经济转型是从德国清楚纳粹主义的有效道路,他们对个人责任或道德再教育不感兴趣。但东德当局一样没有选择余地,只能同前纳粹分子一起管理国家。前纳粹分子非常高兴顺应共产党国家的需要。新的制度非常像以前的制度。 人们对纳粹的历史视而不见,反而将其用于战后政治目的,这样做的不仅是共产党。德国人自发在1945.5.8将自己去纳粹化了。 整个欧洲都有一种强烈的弃旧履新的意向。 不相信短期记忆,寻求反法西斯神话是二战后的重要现象。铁托、戴高乐的形象能鼓舞国家恢复元气。这类说法是一些被动遭受战争苦难的国家可以抛弃他们曾经妥协的历史记录,另一些积极行动被证明是被误导的国家掩盖一段互相争斗的英雄主义的污点历史。 若没有这种集体失忆症,欧洲战后令人惊愕的复苏是不可能的。 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别的地方,反法西斯的抵抗者都看到,自己不光是在向战时的占领者及其当地代理人战斗,而且也在向整个政治与社会制度作战,他们对祖国经受的灾难负有直接责任。 1940年后欧洲大多数地方不知有正常的政治。各种政党都遭禁止,选举制度受到严格控制或被废除。要想反对威权,鼓吹社会变革甚至政治改革,就会将自身置于法律之上。对这代人而言,政治就是同抵抗有关---抵抗威权,抵抗社会或经济结构状态,抵抗过去。 希特勒失败后,激进变革的主要障碍不是反动分子或法西斯分子,因为他们命中注定要同独裁者一起被清除,而是合法的流亡政府。他们多数在伦敦坐观战争,认为自己同国内的抵抗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是同盟者的关系,而是麻烦。他们要将解除这些人武装,让他们回到平民生活,将公共事务交到充分清除了合作者与叛国者的政治阶级手里。 战时的各种抵抗组织组织起各种政治派别,它们对流亡政府的回归持怀疑态度。回归的各国政府都愿意在政策问题上妥协,尤其在社会改革和经济改革方面。东欧和西欧的盟国占领军选择有序的转型,抵抗运动的幻想破灭了。 东欧除南斯拉夫外,由苏联人决定战后政府的组建。西欧过渡政府掌权后就举行了新的大选,抵抗运动组织被迫交出武器,解散组织。对制度复辟的现状几乎没有任何抵制。许多人相信,抵抗运动的能量和雄心到现在应该纳入民族复兴的政治目的了。 大多数欧洲人在战争刚结束时,不想受一个新的抵抗者兄弟团体的统治,却发现自己受到左翼和以左翼为核心的政客们的联合统治。那几年,战前政党唯有在战时建立了反法西斯信誉的才能继续正常运作。左翼政党在战时从事抵抗运动而斩获颇丰。 有经验的政党政客在1945年以后毫不费力地排挤了战时的积极分子,抵抗组织及其继承人在具体问题上的目标相当模糊。地下组织中,只有共产党具备实际政治知识,除了在法国,其他地方的地下组织都还不够成熟。 各方在一件事上达成一致-------要制定计划。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造成的不平等、不公正、低效率导致许多人倾向极权主义。如果要实行民主,如果想恢复它的魅力,就必须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的信念并非来自苏联,西欧和中欧只有共产党人相信苏联式计划。计划与制定计划早在1945年就开始了。19世纪的照管型国家已经过时,它仅限于国家安全与维持治安,只为防止政治动乱,国家也有必要介入经济事务,调整不平衡现象,消除无效率,校正市场经济的不公。 制定计划的历史十分复杂。许多鼓吹者最初获得公务员和工商企业领导者的经验,在战时的占领政府里。英国未被占领,但战争引发并培养了当时相当抽象的政府计划观念。法西斯主义与战争成了争议很大的经济计划观念同战后主流经济政策的桥梁。 计划真正涉及的是对国家的信任问题。在许多国家它反映出一种基础深厚的意识由于战争的经历而进一步强化,认为在缺乏任何一种调整与分配的机构时,只有国家处于个人需求与经济匮乏之间。 人们极大地相信政府有能力出于集体目的和目标,通过动员和指挥人民的资源,来解决一些大规模问题。一种良好的计划的经济意味着一个更富裕公平和有规则的社会的思想有广泛的拥护者,包括西欧各地崛起的基督教民主党派。主张计划的人都相信在社会事务中和经济事务中强化的国家作用。但计划的定义不同,它们通常是国家政治传统的产物。 以政府开支或公共服务部门雇员人数来说,大多数西欧国家的公共部门发展得很迅速。 英国很少发生过计划,而通过国家所有制作为其本身的目标来实行控制。国有化和对医疗服务的规定是工党纲领核心。 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留下的制度大多未被触动。大部分经济领域处于国家监管之下。 西德,1948年后的经济大部分保留在私人手中,但工厂管理、劳资关系、雇佣和分配条件等方面都有详尽的、共同协定的细则。 只有在法国,国家计划的理论热情才真正转化为实际事物。法国推行国有化,法国总体生产能力的五分之一属国家所有。以让莫奈为首成立了计划总署。莫奈的计划归因于一种政治文化,即早已形成的主张用政府法令来实行极权式决策和建立共识的倾向。在这种政治文化的支持下,法国成为第一个全心全意将经济增长和现代化当作公共政策的西方国家。 第一个莫奈计划是一项针对法国战后危机的应急措施,后来才扩展内容以适应马歇尔计划。和苏联不同,法国的计划从未超出指标式,它只设定目标,不制定生产配额。这点 欧洲大陆制定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公共投资,资本严重短缺,每个部门都需要巨大的投资,有限资源投放在哪?东欧重点放在基础设施上,但如此留给食品与住房的就非常少了,医药、教育等就更少。这种经费支出格局不会讨任何选民喜欢。在可怕的短缺条件下,这种计划总是伴随着极权统治和警察国家。但西欧国家的情况并无很大差异。英国连续几年接受节制消费作为恢复经济的代价,但对其年份有限制。 计划经济理论产生于大萧条的教训,战后经济复苏的成功策略应该防止回到经济停滞、萧条、贸易保护主义,而且首要的问题是防止失业。创建欧洲福利国家就是基于这些考虑。福利国家不只是一种预防政治动乱的措施。有一种普遍的共识,认为公民的身体状况和道德状况是一个共同利益的问题,所以也是国家职责的一个组成部分。 福利制度是逐步积累的专项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只涉及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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