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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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什么? 如果我一本正经告诉你,你会觉得乏味无趣,但是我告诉你,读完《来一点信仰》这本书,可以一眼分辨出身边哪些是有信仰之人哪些则是无信仰之人,或许你就隐约懂了,继而明白,它是一道提供精神受洗的门,只要你看到了它,并一点点走近、步入,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此书作者米奇·阿尔博姆是美国著名专栏作家,曾写过《相约星期二》、《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等畅销书,创造了全球销售达一千多万册的神话,除此,他还是电台主持及慈善活动家。在《相约》一书中,他见证了老教授莫里在身患绝症后的十四堂课,将人生诸般体会都在课程中得以演绎,而作者既是作为学生身份,在默默记录这些课堂笔记,又是作为人生的导师,将这份个人“收藏”奉献给你。在《来一点信仰》这本最新著作中,他又将视点转往教会,而且也是用纪实的手法记录了犹太教拉比阿尔伯特·刘易斯和基督教会的牧师亨利·科温顿的人生和他们对信仰的诠释。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犹太堂的拉比——已年届82岁高龄的阿尔伯特·刘易斯——有一天找到作者请求他在自己死后致悼辞,这令米奇·阿尔博姆十分惊讶:自己既非宗教人士,又不太了解对方的人生,何以他会在茫茫人群中唯独找到自己?于是,他便开始与之一小时两小时慢慢接触起来,走入对方人生,并以一问一答形式诠释了上帝与人类的关系、宗教在人类生活环境的必要性、信仰之于人生的可能性……作者没有以宗教历史或教义等资料作为切入点,而从不同宗教人士的人生中提取信息,并完善为一部结构精巧、不失为智慧的作品。 犹太教和基督教其实还是有点渊源,后者是从前者中分离出来且最终独立,但它承袭了犹太教的“至高一神”、“救世主”、信仰“先知”和“启示”等观念。书中提及的两位主人公:“大先生”(阿尔伯特·刘易斯的昵称)和亨利即这两大宗教的教会负责人。“大先生”年轻时为人羞涩,不适合布道演讲,神学院的校长拒绝接收他,此后他当过夏令营的辅导员,对内向的少年进行了个别化的开导,并使他们重新获得了人生的自信。此后,他因这种乐于助人的本领机缘巧合被重新介绍入神学院并顺利毕业,他没有因被拒绝而放弃,从此便在教会深植下去,直至工作六十年后退休。而亨利的身世则显得十分传奇,作者以小说的形式分插于各章节中,形成一条显而易见的人生轨迹。 亨利不像“大先生”那样,天生就信仰上帝并力求接近上帝,在他走入神圣的教堂之前,他是布鲁克林贫民窟里出生的众多不起眼的孩子中的一个,他在父母的争吵声中成长,亲眼目睹母亲朝父亲开枪未遂并坐牢的一幕,少年时期就丧父,他靠招摇撞骗和放高利贷维生,他被卷入凶杀案中并坐牢7年,刑满后心理失衡做起贩毒买卖,最终却使自己踏入了吸毒者行列,跌入了万丈悬崖。他开始在一次次穷途末路时想到上帝想到救赎,他迫使自己戒毒,并在一次次铤而走险后越加信服上帝的存在。一个曾经年赚百万美金的贩毒分子,最终却踏入一所简陋不堪的教堂,当上了为上帝传诵美德并感化世人的代言人。 从这两者的人生经验中,你能触碰到命运的软肋,生命看起来脆弱,却在一次次被拒绝和受到伤害过程中丰盈坚韧起来。一切苦难和不幸并非仅靠上帝就能排除的了,上帝有时听起来虚无缥缈,当你急切需要他时,他并不出现。这也是作者的质疑所在,他问“大先生”如何证明上帝的存在,对方让他反证,他便举出科学方面的例证:“细胞可以被复制,脸蛋可以被改变”、甚至“可以从一个男人变成一个女人”。对此,“大先生”作出的回应是:无论如何追根溯源,科学总有他们无法解释的地方,人类最终的起源始终是个未知的谜。“当生命终结的时候,上帝就来了”——这是“大先生”给出的答案,作者于是深入思考,那些高调宣称上帝不存在的人往往是身体健康、人气旺盛的时候,可是面临死亡,他们失去一切、独自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难道就不需要一个上帝么? 可见,信仰只是存在于人类内心深处,它凭借一种深沉而抽象的道德力量来督使个体生命得以净化。因为人最终还得靠自我心灵的救赎,而非外在推力——而这种能量的来源,起于他们对信仰的忠诚。书中引用莫罕达斯·甘地的话来表达这层含义:“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能够接受的暴君便是我内心寂静的声音。” 同时作者也以“大先生”的屡次表率作为案例,展现了教会之间的包容和融合,它们之间并非排斥的关系,而是手足同胞之谊,这其实体现了宗教信仰的神圣性,它具有广博仁爱的能量,总是以它的神圣性对应着人类制造出的战争、金融危机、敌视情绪等。这种神圣性同样在曾经无恶不作的亨利身上得到体现,他最终无求无欲生活在破败不堪的小教堂,不收取任何会费,并提供流浪者、受苦受难的人以避难、温饱之所——这也是作者在对亨利人生前后作出考量后感觉不可思议之处:为何会在同一个人身上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状态? 这便是信仰的力量,尽管它虚无,但无形的东西反而有一种不可比拟的壮大,如古话有云:大象无形——生命个体虽然渺小,却可借助信仰的神力而获得能量。“大先生”的功德圆满和亨利的无私奉捐,都是信仰导致的奇迹。作者记录他们,除了这两人具有典型意义外,还有他们的特殊性,也使平淡的纪实文体中注入了跌宕起伏的传奇意味。 虽然是纪实性文体,作者却谋篇布局,结构上细致精巧。跨度八年的采访和深入体验生活,浓缩在以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四个章节当中,在对“大先生”人生篇章的撷取和铺设上,他采用提问和采访的形式,不时插入“亨利的故事”和作者在成长过程中对宗教信仰断章式的场景回忆,就如同把采访、小说、散文三种文体紧紧绞扭在一起。在书下半部分,亨利从“故事”的框架中现身,与作者面对面,也即作者抛弃“小说”的文体,将这部分内容融合到纪实部分中来,使得前面的铺垫在后面得以归并,也使故事一下子成为真实。而整部作品最终的情感突破口却是“大先生”去世后,作者站上讲坛宣读的“悼念辞”——书的第一页就以此作为契机,直至最后以此作为爆破点,击溃每一个读者的心。 作者最后终于明白“大先生”为何找自己来致悼辞,那也是他人生在世最后一次以身作则来感召另一颗灵魂,并使之认识真正的信仰乃存在人的心灵深处,只要你有信仰,灵魂便会歌唱,正像“大先生”那样,在生前无时无刻的歌唱一样。信仰是对人生意义的假定,你想成为怎样的人,就必须先拥有怎样的心灵状态。这本书并非简单的布道书,而是教会你判别,教会你如何使灵魂唱歌,使人性得到净化,因为人生就是最好的教科书。 书评2: “这是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句子,从此便在我脑海留下一个影子。 《来一点信仰》美国当代作家米奇.阿尔博姆的文学作品。说实话,我几乎没有读过外国当代的文学作品。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引人入门之作。只能很通俗地说,我很喜欢这样的文字传递出来的东西。 文章是围绕两个“大先生”展开来的——阿尔伯特.刘易斯和亨利.科温顿。作者以一个倾听者的视角,带领我们分享了他们的过去,有关于信仰,解答人生的疑惑。文章以一个阿尔伯特.刘易斯的“你可以为我致悼词”的问题开始。作者在接受了这个诚恳的请求之后,进行了长达八年的认知之旅。 文章涉及很多宗教的,身为一个教外人士,不是很了解,不过喜欢其中夹杂的些许圣经故事,很喜欢。作者刚开始说,人总要从神那逃跑。这我是有切身体会的。不知道是否与作者描述的一致。记得小学时候的一次圣诞节,同学们说附近的教堂里有节目可以看,还发小点心哩。出于好奇,我们一对非基督教徒进入了基督教堂。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教堂,教堂的具体的布置已然记不清,但是见到十字架时那种心跳加速的恐惧感至今还记得。当时我觉得非常不舒服,真的有一种要快速逃离的感觉。仿佛只有这样呼吸才会变得畅快一样。我不清楚那是为什么。作者描述说“他透过黑边眼镜低头看我的时候,我很肯定他能看到我犯下的所有罪恶,发现我的缺点。所以我逃。我要逃得他再也看不见我。”真的是因为这样么?不清楚。记得,我也经常进入一些寺庙,那些神,佛也有凶神恶煞的,看到他们也有恐惧感,是不是面对所有强大得可以看清你的内心的神面前,一向骄傲的人类开始心慌了? 为了他答应下来的悼词,作者接下来要去了解“大先生”。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作者对“大先生”的随意装扮感到吃惊,甚至还对“大先生”家有门铃感到意外。原来上帝的仆人也只是常人。原来一直视作神一直想要逃离的“大先生”也会穿百慕大短裙。神,让我们敬畏,但是神和善,与我们同在。我这么觉得。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爱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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