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页 第三节 尧舜的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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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儒家的学说,都是孔子所创造,并没有所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等的圣人。后世实行儒家之学,便是实行孔子之学;其“功罪”、“祸福”,一大部分,应当由孔子负其责任。 引自 第三节 尧舜的禅让 这是吕思勉先生在本节中得出的一个结论。然而,说儒家的学说、圣人事迹皆为孔子所创造,这个论点未免冒失。 吕先生想要说的是,孔子为了自己的学说,创造了古代圣人的言行和事迹。先生的措辞还算斯文,但攻击性一点也不小。他说孔子是“创造”,但无异于说孔子在“编造”,换成今天的俗话,就是说孔子在扯淡。 这个帽子扣的太大。纵观吕先生的论据,顶多只能说孔子有编造历史的嫌疑,却不能斩钉截铁地定罪孔子。然而先生的原话,虽然读起来又简洁又客气,可句句无疑都是在定罪。 先生的论据是什么呢,就是他找到的许多非儒家的人士(如韩非子)对尧舜时代的文字描述。吕先生发现,这些描述与儒家的描述不一样;同时他也发现,儒家自己的典籍里,对这一段的描述也有矛盾之处。据此,先生得出了结论:一定是儒家在撒谎。 先生在典籍考据上的功力,我是从未练过,实在不敢质疑。但是,先生在本节中的逻辑推理能力,实在令人担忧。儒家与非儒家,两派人士的记录有矛盾之处,为何一定是儒家在撒谎?为何一定不是非儒家在撒谎?双方各执一词,并无其他旁证,就断定儒家有罪,这之间的逻辑从何讲起? 先生在本节中罗列的全部文献记录,只能显示在尧舜时代的古事上,有人和孔子说的不一样,这充其量只能证明孔子有撒谎的嫌疑。但是,对方有同样有撒谎的嫌疑。若真要定罪孔子,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比如拿出一些证据,去证明韩非说的绝对是真话,或是证明孔子说的绝对是谎话。但是,先生没有举出什么直接的证据,只是简单地质疑了一下儒家的说法(却不质疑韩非的说法),在关键环节一跃而过,直接宣判夫子有罪。作为一位顶级的历史学家,至少在这一节的论述里,先生这个历史大法官当的一点也不专业。 根据有限、且不够直接的证据,得出巨大的结论,是一种冒进的做法。想来这份“冒进”,和先生当时所处的1920年代的反封建思潮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当时的国人认定,自己的既有文化是腐朽而无能的,于是急切地想要从中摆脱,快快树立“新文化”。这种急切的心情,在当时的时代处境中非常可以理解。但是,路终究要一步一步走,才能走得踏实。过于急躁,只会让人漏掉关键的环节,导致矫枉过正。而这些遗漏一旦出现,我们后来往往会发现,我们必须花费更大的力气,去把当初自己漏掉的那个部分找回来。我们以为我们漏掉的只是一些不重要的“环节”,其实我们漏掉的是自己的一部分。 走路、行事、为人、做学问,不是不能快,而是不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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