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页 第二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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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回答了作者用来斩截区分新文化史与后社会史的“个体用来把握和蕴含意义地安排社会实在并组织其实践的一批范畴,并不是对某种客观社会结构的主观反映,而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领域”的那个“特定的社会领域”到底是什么。答案是,话语,或曰概念范畴。 对话语的描绘:“话语的属性既不是表征性的,也不是理性的,而是文本间性的。任何新的概念或话语都是另一种或几种之前话语的重构,即使是对此前概念或话语的否定,并且每一种话语其实都潜在地包含了未来必定要取代自身的话语,凡此种种,使我们能够主张,组织社会实践的各式范畴其实也构成了一块独特的社会领域。” 抛开鲜明的对福柯-德里达-解构主义文学批评的依附不谈,先设想一个可能的批评。考虑到作者,以及她经常引用的另一位作者都是女性,这样构想一个批评:是您的身份,您尚未获得的您本该获得的权力本身,让您从社会实在领域遁入到话语领域里去的。 她对这样一个粗糙的批评的可能反应是:这种批评也是一种元叙事,而且是从过去传承下来并且走向衰落的元叙事。跟我们所主张的关于话语的根源话语不在一个层级上,不足以对我们形成批评。 显然地,如果她这样来回答,那就不存在任何驳倒她的可能性了,因此她的理论也就不值得相信了。也就显然地,这个理论不能被这种粗糙的试探驳倒,她的回答更可能是:你这种话语也同样是自证的,同样地不可信。然后她不用正面回应这个试探,只要再向提问者抛一个也让他掉进自证陷阱的问题就行了。 这样一来,就演变成两种不可能展开对话的话语之间的互相提问,以及各自安生:双方都不能用经验来证明自己的正确,同时也都不能被对方驳倒。 这样一来就又证明了后社会史所谓“话语是独立的社会领域,不需要经验为其奠基”的正确。 那么又显然地,这种自我指涉难题是很容易就意识得到的。于是作者在P53、P56都做了说明,如P56:“说话语的本质是区分性的,以文本间性的方式再生产,并不等于说它构成了某种自我指涉性的事例,外在于社会实践,摆脱了实在的影响。”社会实践以一种“补充”的方式被引入回来。细想起来,这个理论很令人生疑。是可用的,但似乎不具备作者所声明的强基础,足以避免“此前有关这些著述的所研究的历史现象的旧解释又溜了回来(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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