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4. 选民群体 5.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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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选民群体** 他们表现出极少的推理能力,没有批判精神、轻信、易怒并且头脑简单。 说服选民群体的方法: (1)候选人应当享有名望,能够取代个人名望的只有财富。 (2)其次,必须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要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做出最令人异想天开的许诺,要大量使用断言、重复、传染等方法。如果对手用各种论证为自己辩护,他就输了。 (3)复次,如果候选人满嘴新词,其含义又极其贫乏,因而能够迎合极不相同的各种愿望,他也必能大获全胜。 选民与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受教育程度、阶级无关。且选民的意见操控在选举委员会手中,选举委员会实际是政客,在选民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委员会的领袖是代表集体说话和行动的,他们不负任何责任,他们会导致能够想象得到的最严厉的暴政。 普选是一种教条,如宗教信仰一般不可置疑,像宗教观念一般不可战胜。 _**群众的选举权不管是受到限制还是普遍给与,不管是在共和制还是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不管是在法国、比利时、德国、葡萄牙或西班牙,都是一样的;说一千道一万,它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个种族无意识的向往和需要。(156) 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的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秉性支配,这种种族的秉性,是某些品质的遗传残余。(157)**_ **5.议会** _**议会制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其建立的前提是,在某个问题上,一大群人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这种观念在心理学上是错误的,但却得到普遍的赞同。(159)**_ 议会中可以看到群体的一般特征,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特征。 (1)意见的简单化。在所有党派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根据适用于一切情况的最简单的抽象原则和普遍规律来解决最复杂的社会问题。 (2)议会中的群体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且暗示都来自于享有名望的领袖。议会中的表决通常只代表极少数人的意见。享有足够名望的领袖几乎掌握着绝对的权力,然而当名望丧失时,领袖的影响力就会消失。 (3)涉及到有关地方或地区的一切问题上,议会中的成员会具有无法撼动的成见,任何论证都无法使其动摇。比如增加福利制度,比如在某个地区大力修建铁路等,该党议员无论如何都不会反对。 (4)面对与地方、地区问题无关的一般问题时,这些问题实际数量更多,议员便会呈现出群体的心理特征。因此在面对很多一般问题时,久议不决是通常状况。 领袖很少超前于民意,他所做的一切几乎总是在顺应民意,因此也会助长其中的所有错误。在所有的时代,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瞠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偶尔也有智力高强、受过高等教育的领袖,但是具备这种品质通常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幸运的是,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议会能够制定出出色的法律,因为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专家,他们是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拟订草稿的,因此,表决通过的法律,其实是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产物。这些法律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只有当一系列修正案把它们变成集体努力的产物时,它们才有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议会是人类迄今为止一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对于所有构成文明主流的人,议会无疑是理想的统治。 但议会造成两种严重的危险: 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严重财政浪费。如提高福利从而提高税收的政策,修建一些在地区帮助很大,但对国家而言意义不大的铁路等。 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强的限制。法律具有强制性,大量的立法,特别是限制性的法令,必然会大大增加负责实施它们的公务员的数量、权力和影响。这会导致公务员的崛起,他们可能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任,因为他们不承担责任,不需要个性,永久的存在。实行压迫性的专制,莫过于具备这三种特点的人。 若是到了这地步,国家已经习惯于给人上套,很快便会达到需要奴才的地步,失去一切自发精神与活力。政府部门必然与公民的麻木和无望同步增长。因此政府各部门必须表现出私人所没有的主动性、首创性和指导精神,这迫使它们要承担一切,领导一切,把一切都纳入自己的保护之下。于是国家变成了全能的上帝,但既不持久,也不强大,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无法逃脱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之一。 **文明进化的共同阶段**: (1)野蛮人(由于移民、入侵、占领等原因聚集在一起,血缘、语言和信仰彼此不通) (2)种族(由环境的一致,不断的通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导致),拥有共同的感情和特征,在遗传的作用下日益稳固。然而,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必然不断重复的斗争以及无数次的反复,从而使它获得了某种理想之后,它才能够完全形成一个民族。 (3)形成文明(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种族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一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秉性。它决定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 (4)文明的衰败。作为种族支柱的理想的衰弱为起点,在这种理想的激励之下建立的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动摇。 (5)民族解体为一群缺乏凝聚力的个人,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聚集在一起。 **《乌合之众》的最后有一些有趣而有争议的观点。姑记录几个问题如下,慢慢思索:** 一、少数服从多数,是否并不是说这容易取得更好的决策,而是这个制度本身符合丛林法则,赢家通吃,比较容易被人接受? 二、群体的非理性必然的,那么真正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又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呢?是否他的成长与群体丝毫无关? 三、议会中虽然有个人精英,但是在表决时也表现出群体特征,那么为何无理性的议会比起无理性的选民会更好一些呢? 四、当下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一般先有预备会议,然后是正式会议,最后是各地区的会议。三种会议中,表决的情况有极大不同。应该如何评价这种会议制度呢?正式会议显然是制造一种幻觉,预备会议是发现异端进行劝说,各地区的会议呢?这种会议能否解决问题呢?能否令人们满意呢?人们的不满是因为会议信息的不透明,代表选拔方式的不公平,对制定出的政策愤慨而无可奈何,还是其它原因? 五、制度只是一大堆观念的现实化,制度能够改变观念,但只是简单的、暂时的观念;对于最深远最普遍的观念,制度是建立于其上的,根本不可能改变。鲁迅认为弃医从文救不了中国,因为“国民性”才是中国人尝试一切政治改革、暴力革命的根基啊!鲁迅想的是救亡图存,出于民族荣誉感才去留学,才去想救国。可是这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救亡图存、民族荣誉感等等,难道不就是国民性的一部分吗?难道不就是更加在乎某种空虚的不切实际的集体化理念,而不在乎个人权利、尊严、荣耀的传统引起的副产品吗?那些烈士不在乎自己的性命,那些闰土仅仅满足于苟活,其实也完全没有生命的尊严,这些人为什么要去救?又怎么去救?随你怎么改革怎么革命,一切的政府、制度最终都与此国民性有关。群体在乎爱国,这是非理性的结果。个人只是想安稳度日,这是工具理性和传统中漠视生命价值导致的结果。由于仅仅只是想舒服地做个奴隶,所以最终才会出现连做奴隶都不可得的时代。我想,鲁迅作品中无处不在的黑暗与绝望气息,应该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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