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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rd dit (「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
读过 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 页码:第1页 2017-01-17 01:56:36
一场追寻包括五个因素:(1)一位追寻者,(2)目的地,(3)声称去那目的地的原因,(4)路上遇到的挑战和考验,(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 追寻的真正原因总是认识自我。这就是为什么追寻者总是年轻人,未经世事,不成熟,一直在别人羽翼庇护下生活。一个人活到四十五岁,要么已有自知之明,要么已是朽木不可雕;而一个十六七岁的普通男孩,他的自我探索之旅仍是长路漫漫。 文学中的进餐也是表达友好之意。文学作品中还有另一个原因:吃饭的场景太难写,吃饭本身也没什么趣味,故而作家只有在确有必要原因时才会写吃饭。这一原因必得与表现人物的相处情况有关,是融洽和谐,还是剑拔弩张。 在维多利亚时代,不能直接写的东西太多,主要是性欲和情色,于是作家们只好借用其他办法,给那些禁忌话题改头换面。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都是升华高手。即使到今天,写作内容与处理方式均可以无拘无束,作家们却仍然在利用鬼魂、吸血鬼、狼人以及各种千奇百怪的吓人东西,来象征我们平凡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记住这一格言:鬼魂和吸血鬼的故事从来不只是讲鬼魂和吸血鬼。 归根到底,这正是此类人物的特征,无论在伊丽莎白时代,维多利亚时代,还是他们更现代的化身,皆是形形色色的剥削者。利用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自己的需求凌驾于一切之上,否认他人的生存权。将自己的欲望,尤其是丑恶的欲望置于别人的需求之上。说到底,这就是吸血鬼的行径。 一首诗可以用很多方式迷住读者:意象的选择,语言的乐感,思想内容,巧妙的文字游戏。如果这种魅力来自十四行诗的话,至少部分答案就在于形式。 如果你看书够多,思考够深入,就能在反复出现的情景中渐渐归纳出模式和原型。这同在小点中辨认图画一样,你得学习如何看。不仅是看,还要知道看哪里,怎么看。 引自第1页
意识到相似性会引领我们向前。通常出现的情况是,我们辨认出以前文本中的成分,开始进行比较,发现相似性,结果可能会很奇妙,或相互矛盾,或很有悲剧性,或任何可能。一旦这样,我们对文本的理解就会改变,不再只是为纸面上的文字所左右。 这种新老文本之间的对话一直在某种层面上进行。批评家称这种对话为互文性,即小说或诗歌之间持续进行的互动。这种互文性对话丰富和加深了阅读体验,使文本产生多重意义,其中有些意义读者可能根本不曾留意。我们越多地意识到所读文本与别的文本之间对话的可能性,就越可能注意到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与对应性,文本就变得越鲜活生动。 阅读是一种想象活动,而这种想象不只是作家一个人的事。再者,我们越是可以听到文本之间的对话,对两个作品的理解就会越丰富、深刻。我们看到新作品的意蕴,同时也重新构架我们对先前作品的想法,即便这种重构只是细微的。我们最熟悉的作家就是莎士比亚,即使我们从没读过他的作品,却依然“了解”其语言和作品。 在个人悲剧面前,世界依然故我,照常运行。两位艺术家都将在画中看到的东西作出改变。勃鲁盖尔画上了农夫和商船,可在我们看来两者都不像是来自希腊的。而威廉姆斯和奥登在画中发现了各自需要强调的因素。威廉姆斯的诗强调画中的绘画因素,在试图捕捉画面的同时,偷偷塞进主题因素。就连诗行在纸上的布局,狭窄,直上直下,也让人联想到人从天上垂直坠落的样子。而奥登的诗则反思了苦难的私人性以及更广大的世界对我们的灾难表现出的漠不关心。 这是古典神话的用处之一:为诗、画、戏剧和小说提供明显的创作素材。 这是一种答案。另一种答案是,古代英雄们的人生境遇与我们的大同小异,这大概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荷马为我们描述了人类的四种伟大斗争:与天斗,与神斗,与人斗,与己斗。说到底,所谓人生的意义,不就是通过与这四者斗争证明我们自己吗? 因为大多数作者与读者都读过这些故事,所以当作者用到这些神话时,我们读者便可心领神会,有时候能完全认出,有时候只能隐约感到,有时只是因为我们看过这些故事改编的动画片。识别出这些,会使我们文学阅读更丰富、更深刻、更有意义,于是我们自己的现代故事也因为继承了神话的力量而变得意义非凡。 记住这一点很有用:任何有抱负的作家都可能同时也是如饥似渴、积极上进的读者,会吸收海量的文学史和文学文化知识。到开始创作时,他对文学传统早已了然于胸,无须刻意思考,而且任何进入他意识中的材料都可成为他创作的素材。还有一点我们要记住,那就是创作速度。这一章只有短短几页,你读的话会花几分钟时间;但不好意思,我写这一章可花了好多好多天的工夫呢。 暴力是人与人之间最私人甚至最私密的行为之一,但它也可以具有文化和社会意蕴。它可以具有象征意义,可以表达主题;它存在于圣经与莎士比亚戏剧中,存在于浪漫主义、宗教寓言、超验主义等各种作品中。 当作品具有超出表面含义的意义时,我们就能觉出更大的分量或深度。在悬疑小说中,无论故事有多少层次,谋杀总是浮于故事的表面。这是此类题材的本质,因为情节本身就埋藏在重重误导与混淆之下,无法支撑多种层面的意义或内涵。相反,“文学性的”小说、戏剧和诗歌主要是关于那些其他层面的。在那个虚构的世界中,暴力是象征性行为。 山洞的象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读者阅读文本的方式。每位读者对每一部作品的阅读体验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主要是因为读者在阅读作品时对不同因素强调程度不同,而这些不同会使文本的特定的特点受到或多或少的突出。我们把个人历史带入到阅读过程之中,这其中当然糅合了先前的阅读经验,但也包括受教育程度、性别、种族、阶层、信仰、社会活动、哲学倾向等各方面的历史因素。这些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我们对阅读的理解,而在理解象征的意义时,个人特点表现最为明显。 然后你就把手头的活儿分解成好对付的小步骤。自由联想,集思广益,做笔记。然后你就可以组织各种想法,分门别类,看这些想法和意思是否可行,作出取舍。就文本提出问题:作者要用这个意象、这个东西、这个动作表达什么?这种叙述或抒情活动可能暗示什么?最重要的是,你感觉它好像象征什么?读文学作品是一种高强度脑力活动,但在很大程度上也会涉及情感和直觉。我们许多关于文学的想法都是从感觉开始。但是有了直觉,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发挥最大作用。狗靠本能就会游泳,但不是每只掉进水里的小狗都明白如何利用自己的本能。阅读也是如此。你越经常练习象征性想象,它发挥作用就越好越快。我们习惯于把一切归功于作者,但阅读也是一件需要想象的事;我们的创造力、创新性与作者的狭路相逢,在相逢中我们解开他要表达的意思,理解他的意思,弄明白如何利用他的写作。想象不是空想。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抛开作者凭空想象出意义,假使那样做,也不应一口咬定那就是作者的意思。应该说,读者的想象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但不应脱离作者的创造。 作家往往是那些关注周围世界的男女。这个世界包含很多东西,而在社会的层面上,就包括那个时代的政治现实——权力结构,阶级关系,正义与权利,不同种族之间、性别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这就是为何政治和社会思考会以某种形式进入作品,即便最后的结果看起来没那么重的“政治”色彩。 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个写作的人都知道纯粹原创是不可能的。无论你朝哪个方向看,都会发现曾有前人在那里安营扎寨。于是你叹息一声,找个能支帐篷的地方支起帐篷,虽然心里清楚早有人来过这里。 假如这位作家很优秀,他的作品往往看上去不会是毫无创意、毫无价值的派生物;恰恰相反,它反而因为呼应早期作品而获得深度,令读者产生共鸣,从经年累月反复运用的某种基本模式和倾向中获得厚重感。再者,这样的作品实际上读来也令人更踏实,因为我们能从中看出似曾相识的元素。我怀疑,那种从未借鉴前人写作、完全独创性的作品,会因为缺乏熟悉感而让读者心里发毛。所以作家有可能知道世间只有一个故事。 在我看来,有一个问题无法解答:到底是先有一套独立存在的神话,我们后来的故事都由它衍生出来的呢,还是我们先有各种各样解释世界和人生的故事,然后从中繁衍出那些神话层面的呢?换言之,一个神话确实存在某种主要的原创故事,而后来的故事——苍白的模仿——都是它的“置换变形”呢,还是说神话是在漫长的时间中随着讲述和重述不同版本的故事,经过缓慢生长渐渐成形的? 他们与雪莱夫人的怪物都暗示:无论我们有多好的教养,内心深处也都潜藏着自己不愿承认的成分。 关于如何阅读文学作品中的失明,我在《俄狄浦斯王》中学到的技巧比其他任何作品都要多。它教导我,一旦我们把失明和视力当作作品主题的组成部分来关注,就会留意到文本中越来越多的相关意象和词语。 作为教授,难免要读一些有问题的书,同一些讨厌的人物打交道。可假如你只想学习教授读书的方法,遇到不喜欢的书,不想读就可以不读。这也正是我羡慕你们的地方。 既然符号的一半意义是固定的,另一半不固定,那符号本身也就变得不固定。它可能具有多种含义,但不会表达我们习惯期待的那种含义。可那种期待的含义仍萦绕于心,因为我们在体会新创造的、主导的意义的同时,这种幻影般的期待意义也如回音般存在,因而能够触发各种各样的余韵。 实际上通过这本书,伯吉斯投入了一场关于恶的古老辩论,即为什么仁慈的神会允许他的创造中存在恶?他的论点是这样的: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善。没有自由选择或拒绝善的能力,个人就没有对自己心灵的控制权,没有这种控制权,就没有获得上帝恩典的可能性。按基督教的说法,一个信徒不会得到拯救,除非他可以自由选择追随上帝,除非不追随上帝的选择真正存在。强迫的信仰根本不是信仰。 当年轻人物接受了年长人物的法宝时,她同时也拥有了年长者的力量。无论是爸爸的外套,师父的刀剑,老师的钢笔,还是妈妈的帽子,皆是如此。 正如许多评论家讲到珀耳塞福涅神话时说过,它包含少女的成长体验,其中包含了解性爱与死亡。这一神话暗示,我们进入成年,离不开对性欲本质和必死的命运的理解。 有一个古老的诗歌传统,就是在长篇叙事诗或诗集的末尾加上一个较短的诗节,其功能因诗而异,有时是简短的概括或结论。我最喜爱的跋是向诗致歉:“好吧,小小的书,你虽不算才华卓著,可我也已尽力而为。现在你要进入世间闯荡,自谋生路。好好加油吧,一路珍重!”这种送行仪式叫作跋(这个术语源自法语,最好的术语往往来自法语,最坏的也是),多少有送它上路执行任务之意。 附录 阅读书目 我接二连三向你抛出书和诗歌的名字,有时候速度快得令人眼花缭乱。我还记得刚上大学时那种晕头转向的感觉(我大一时有个教授经常随口提到“阿兰·罗布格里耶”,我花了好几年时间才弄明白这是位作家)。这么一大堆书可能会令人欣喜若狂,这样你会继续读更多的文学作品;也可能令你抓狂,你可能会怪那些从未听说过的作者和作品让你感觉自己很蠢。千万不要觉得自己蠢。不了解作家和作品是无知,不是罪过,无知不过是我们衡量尚不了解的东西的标尺。我自己每天都会遇到很多见所未见甚至闻所未闻的作品和作家。 这里列的书目是在这本书中提到过的作品,再加上些我本该提到,但因篇幅有限无法提到的一些作品。无论哪种情况,这些作品的共同之处是读者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自己就从中学到很多。同这本书一样,这个数目也没有多少顺序或章法可循。读了这些书,我不能保证你一定就会很有文化涵养,或学问突飞猛进。我一般也不会说这些作品比我没选的那些更好,比如说《伊利亚特》比《变形记》好,查尔斯·狄更斯比乔治·艾略特好。实际上我对所谓文学价值颇有意见,但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我只想说,读这些作品会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读书就是这么回事。我们为的是学习,我是很好学的,如果你已经读到现在,说明你也很勤奋。教育主要是一种体制,就是给文凭盖章,而学习是为自己。如果你运气好,可以一箭双雕。如果必须二选一,那我选学习。 哦,还有一点,我保证读书目上这些作品你会过得很愉快,基本上是这样。当然啦,我不能保证所有读者都喜欢所有作品,或者我的口味正对你的口味。我可以保证的是,这些作品引人入胜。经典之所以为经典不是因为它们古老,而是因为它们是很出色的故事或诗歌,因为它们优美或有趣,激动人心或令人捧腹,或者兼而有之。那比较新的作品呢,那些还算不上经典的呢?它们也许会上升到经典的地位,也许不会。但就目前来看,它们有吸引力,发人深省,令人疯狂,有趣好玩。我前面说过,我们叫它们文学作品,但文学其实主要是游戏。如果你读小说、戏剧、诗歌和故事,竟然没有乐趣,那一定有问题。要是读一本小说跟受刑似的,干脆就不读;读这书又没人付钱给你,对吧?就是不读也绝不会有人炒你鱿鱼。所以尽情享受吧。 初级书目 W. H.奥登:《美术馆》,《赞美石灰岩》。第一首是由彼得·勃鲁盖尔的油画引发的对人类苦难的沉思。第二首精彩的诗歌歌颂优美和缓的风景以及居住其中的人们的美德。奥登的诗集中还有很多杰作。 詹姆斯·鲍德温:《桑尼的布鲁斯》。海洛因,爵士乐,兄弟不和,父母临终的嘱托,悲伤,愧疚和救赎,一切尽在区区二十页之中。 萨缪尔·贝克特:《等待戈多》。若是有一条路,可人物却不踏上旅途,情况会怎样?这有什么含义吗? 《贝奥武甫》(8世纪)。谢默斯·希尼翻译,发表于2000年,正合我的口味。但是任何译本都会让你领略到这部英雄史诗惊心动魄之美。 T.科瑞赫辛·博伊尔:《水上音乐》(1981), 《外套续篇》,《世界的尽头》(1987)。极度搞笑,尖刻的讽刺,精彩绝伦的戏仿。 安妮塔·布鲁克纳:《湖畔酒店》。别让法语书名蒙了你,确实是用英语写的,一部可爱的小长篇,讲的是韶华逝去、心碎忧伤和用痛苦换来的智慧。 刘易斯·卡罗尔:《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1871)。现实中的卡罗尔可能是数学教授,可他同任何作家一样理解想象和梦境的非逻辑性。才华横溢又怪异有趣。 安吉拉·卡特:《染血的房间》,《马戏团之夜》,《明智的孩子》。叙事的颠覆可以是件好事。卡特将父权社会的期待翻了个底朝天。 雷蒙德·卡佛:《大教堂》。一部最完美地实现意图的短篇,主人公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但最终学会了理解。小说中有好几种我们最喜爱的元素:失明、圣餐仪式、身体接触。卡佛使极简主义/现实主义短篇小说臻于完美,他的小说大都值得一读。 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你得读现代译本,除非你接受过中古英语训练,但什么语言都很棒。温馨、讽刺、滑稽可笑、令人心碎。一帮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聚在一起,边赶路边讲故事,有什么事不会发生? 约瑟夫·康拉德:《黑暗之心》,《吉姆爷》。从没有人像康拉德那样会对人的心灵审视那么久,那么透彻。他在极端的境遇和陌生的环境中发现真相。 罗伯特·库佛:《姜饼屋》,是童话《汉赛尔与格莱特》简短巧妙的改写。 哈特·克兰:《桥》,一部伟大的美国组诗,围绕布鲁克林桥和美国伟大的河流展开。 科林·德克斯特:《懊悔的一天》。说真的,关于莫尔斯的悬疑小说选哪一部都不错,德克斯特十分擅长表现这位侦探内心的孤独和渴望,而这些自然导致了他的心脏病。 查尔斯·狄更斯:《老古玩店》,《圣诞颂歌》,《大卫·科波菲尔》(1850),《荒凉之家》(1853),《远大前程》(1861)。狄更斯是你能读到的最有人情味的作家。他相信人民,即使他们有不少毛病。他会编织精彩绝伦的故事,塑造最令人难忘的人物。 E. L.多克特罗:《拉格泰姆时代》(1975)。种族关系,历史力量的冲突,一切尽在貌似简单、近乎漫画的叙事中展现。 劳伦斯·达雷尔:《亚历山大四重奏》(1957-1960),包括《詹斯蒂》《贝尔塞扎》《蒙托利弗》和《克丽娅》。这些作品描写欧洲人在埃及的经历。用现代小说中最具魅惑的文笔,对激情、阴谋、友谊、监视、喜剧、悲怆进行精彩呈现。 T. S.艾略特:《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荒原》。艾略特使现代诗歌面貌大为改观,这一点无人能及。他的诗中有形式试验,精神探索,还有对社会的评论。 露易丝·厄德里克:《爱药》。作者以北达科他州齐佩瓦部族保留地为背景,创作了一系列小说,这是其中第一部,由一篇篇相互关联的短篇构成。激情、痛苦、绝望、希望和勇气贯穿她所有的作品。 威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1929),《我弥留之际》(1930),《押沙龙,押沙龙!》(1936)。他的书具有独一无二的叙事风格,将社会历史、现代心理和经典神话熔于一炉。深奥难懂,但读后收益很多。 海伦·菲尔丁:《BJ单身日记》(1999)。一部轻松愉快的现代女性故事,围绕减肥、约会、焦虑和自我成长,与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1813)互文的当代必读书。 亨利·菲尔丁:《汤姆·琼斯》。一部独具特色的菲尔丁/琼斯式滑稽小说。任何一部成长小说过了二百五十年读来依然令人解颐,必然写得相当不错。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1925),《重返巴比伦》(1931)。假如美国现代文学只能留下一部小说,若这部小说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足矣。那绿光意味着什么?盖茨比的梦想代表什么?那些灰堆和广告牌上的眼睛又代表什么? 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好兵》。关于心脏病的最精彩的小说。 E. M.福斯特:《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霍华德庄园》,《印度之行》。地理问题,北方与南方,西方与东方,意识的洞穴,尽在福斯特的书中。 约翰·福尔斯:《巫术师》(1966),《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文学可以是玩耍,是游戏,福尔斯作品经常如此。在第一部小说中, 一个自私自利的年轻人好像在观看一系列致力于自我提高的私人表演。在第二部小说中,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其实是要在两种生活中进行抉择。这就是福尔斯,总是富有多个层面的含义。他的文笔美妙、令人回味、富有魅力,无人能出其右。 罗伯特·弗罗斯特:《摘苹果之后》《一堆木柴》《熄灭吧,熄灭——》《割草》。他的诗每首都值得一读。无法想象,没有他的诗坛会怎样。 威廉·H.加斯:《佩德尔森家的孩子》《在国家中心的中心》,两部均创作于1968年。两部短篇都巧妙地运用风景和天气,而且创意非凡——你没想过可以把高中篮球当作宗教体验吧? 亨利·格林:《盲》,《生活》(1929),《结伴出游》,《爱》(1945)。第一部讲的确实是盲,既是字面的目盲,也是隐喻的盲目。《结伴出游》将游客滞留在大雾中,故而也是一种盲。《爱》是对童话故事的改写,以“从前”开头,以“永远”结尾,谁能抗拒得了呢。《生活》是一部讲英国工厂众生相的精彩绝伦的小说,是我看到的唯一一部几乎没有出现过“一个”“这个”这类词的书,是一次奇特而奇妙的文体试验。几乎没人读过或听说过格林,太糟糕了。 达希尔·哈米特:《马耳他之鹰》(1929)。第一部真正有神话色彩的美国侦探小说。由它改编的电影也千万别错过。 托马斯·哈代:《三个陌生人》,《卡斯特桥市长》(1886),《德伯家的苔丝》。读过哈代之后,你会相信风景和天气也是小说角色。读完后,你定会相信宇宙对我们的苦难并非漠然旁观,而是积极插手,制造苦难。 纳撒尼尔·霍桑:《小伙子布朗》(1835),《石人》,《红字》(1850),《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1851)。霍桑擅长探索人们对象征的意识,在描述怀疑、孤独和嫉妒等心理方面,霍桑是最出色的美国作家。他用清教徒作为描写对象,可其真正用意并非在写清教徒。 谢默斯·希尼:《沼泽地》,《出空》(1986),《北方》(1975)。他是我们时代真正伟大的诗人之一,对历史和政治的描写震撼有力。 欧内斯特·海明威:收入《我们的时代里》(1925)的短篇小说,尤其是《大双心河》《印第安人营地》和《勇士》,《太阳照常升起》,《白象似的群山》(1927),《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老人与海》。 荷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约前8世纪)。对现代读者来说可能后者更易懂,但两部同为巨著。每次我教《伊利亚特》都会有学生对我说,想不到这故事这么棒。 亨利·詹姆斯:《螺丝在拧紧》。好恐怖,好恐怖。是着魔还是发疯?如果是发疯,那是谁在发疯?不管怎样,故事讲的都是人与人之间是如何相互毁灭的,正如他在《黛西·米勒》中做的,只是方式十分不同。 詹姆斯·乔伊斯:《都柏林人》(1914),《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首先,在本书中我反复运用《都柏林人》中的两个短篇。《阿拉比》只有短短几页,却容纳了丰富的意蕴:启蒙,童真失落,视觉与失明的意象,追寻,性欲,代际间的敌意。至于《死者》,一个短篇能够容纳的人生体验几乎尽在其中。难怪乔伊斯写完这篇就不再写短篇了呢——还有什么可写的呢?《肖像》是一部成长小说的杰作。书中有个孩子泡在污水坑里(按小说中的说法是“一个方形的壕沟”),还有文学中最折磨人的一次布道。跌落,复活,拯救和诅咒,俄狄浦斯式的冲突,寻求自我,一切能使儿童和青少年小说值得一读的因素,尽在其中。 弗兰兹·卡夫卡:《变形记》,《饥饿艺术家》和《审判》(1925)。在卡夫卡的奇特世界中,人物受制于不真实事件,这些事件决定并最终毁灭他们。他的书读起来比我讲的更好玩。 芭芭拉·金索沃:《豆树青青》,《天堂的猪群》(1993),《毒木圣经》(1998)。她的小说与原始叙事模式的力量产生共鸣。在《豆树青青》中,泰勒·格里尔踏上通往新生活的伟大旅程。 D. H.劳伦斯:《儿子与情人》(1913),《恋爱中的女人》,《马贩子的女儿》,《狐狸》,《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未婚少女与吉卜赛人》,《木马赢家》。劳伦斯堪称象征思维之王。 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亚瑟王之死》(15世纪后期)。语言很古老,但故事十分精彩,作家和电影人们一直在借鉴。 艾丽丝·默多克:《砍断的头颅》,《独角兽》,《大海,大海》(1978),《绿衣骑士》(1992)。默多克的小说遵循熟悉的文学模式,就像《绿衣骑士》所暗示的。她的想象是象征性的,她的逻辑是无情的理性(毕竟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哲学家)。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对,就这部。不,这不是黄色小说,但是其中涉及的东西,我们还是希望它们不存在的好。小说的主角也确实是文学史上最引人反感的主人公之一。他还觉得自己挺正常呢。 蒂姆·奥布赖恩:《追寻卡西艾托》,《士兵的重负》(1990)。可能是有关越战的最好的两部小说。此外,奥布赖恩的书还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思考内容。一条八千英里左右的漫漫长路,一路到巴黎,和平谈判的地点。一位当地的美丽向导,引领我们的白人主人公一路向西。与《爱丽丝漫游奇境》相似,与海明威相似。要想搞清其中丰富的象征意蕴,比你在老丈人家待一个月还要忙活。 埃德加·爱伦·坡:《厄舍古屋的倒塌》,《莫格街疑案》(1841),《陷坑与钟摆》(1842年) ,《告密的心》(1843),《乌鸦》(1845),《一桶白葡萄酒》(1846)。坡是最早在小说中挖掘潜意识的作家之一。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之前半个多世纪,他的短篇小说(还有诗歌)就已经在探索梦魇的逻辑,描写我们内心无法压制或控制的恐怖念头。他也给我们奉上第一个真正的侦探故事(《莫格街疑案》),成为阿瑟·柯南·道尔爵士、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以及所有后继者的榜样。 托马斯·品钦:《拍卖第四十九批》。有时我的学生读这部小长篇很吃力,那往往是因为他们太较真。你若是知道它很具漫画特色,很有60年代的风格,读起来会更开心。 西奥多·罗特克:《赞美大草原》,《远方的田野》。 威廉·莎士比亚:他的作品随便选。下面是我喜欢的:《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裘里斯·凯撒》,《麦克白》,《李尔王》,《亨利五世》,《仲夏夜之梦》,《无事生非》,《暴风雨》,《冬天的故事》,《皆大欢喜》,《第十二夜》。然后是十四行诗。能读的都读。嘿,不过才十四行啊。我特别喜欢第七十三首,但好的有的是。 玛丽·雪莱:《弗兰肯斯坦》。怪物不只是怪异,他还对他的创造者以及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所生活的社会发表了一番宏论。 《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我想这不适合初学者看,至少我初学时是这样。可我终于学会欣赏年轻的高文和他的冒险。说不定你也会。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安提戈涅》(前5世纪),这些戏剧构成一个受诅咒家庭的三部曲。第一部《俄狄浦斯王》也是西方文学中第一部真正的伟大侦探故事,探讨目盲与视力。第二部探讨旅途和所有旅途的终点。第三部是对权力、对国家的忠诚和个人道德的深思。这些戏剧虽已有两千五百年的历史,却永远不会过时。 埃德蒙·斯宾塞爵士:《仙后》。读斯宾塞可能要付出些努力,还要有相当的耐心。但你会慢慢爱上红十字骑士的。 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化身博士》,《巴伦特雷少爷》。斯蒂文森对人性的善恶两面和分裂人格进行了引人入胜的描写,而这也是19世纪人们着迷的一个主题。 布拉姆·斯托克:《德拉库拉》(1897)。怎么,还需要理由吗? 狄兰·托马斯:《羊齿山》。一首可以唤起童年、夏季、生活以及一切有生有死之物的美丽诗篇。 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可怜的哈克最近几十年颇受打击。确实,小说中出现了种族歧视词语,对于一部描写种族主义社会的书来说毫不奇怪。但《哈克·费恩》比起任何我能想到的三本书都更富于纯粹的仁爱。而且这还是一部有史以来最精彩的道路/伙伴故事之一,当然其中的路是水路。 安妮·泰勒:《思家小馆的晚餐》。泰勒写了好几本优秀的小说,包括《意外的旅客》(1985)。可这一部确实值得一读。 约翰·厄普代克:《大西洋和太平洋商场》(1962)。虽然我在本书开头编的那个去超市买面包的追寻故事并没有模仿他的故事,但这部小故事写得很棒。 德里克·沃尔科特:《奥美罗斯》。讲述加勒比渔民社会的英雄事迹,与荷马的两大史诗的情节平行。十分吸引人。 菲·韦尔登:《男人的内心与生活》。一部赏心悦目的长篇小说,滑稽,悲伤,神奇,笔触轻灵,恰到好处。 弗吉尼亚·伍尔夫:《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以优美细腻的文笔对意识、家庭关系和现代生活进行探讨挖掘。 威廉·巴特勒·叶芝:《茵尼斯弗利岛》(1892),《1916年的复活节》(1916),《库尔的野天鹅》。或任选他一百首中的任何诗篇。一个教过我中世纪文学的老师曾说,他相信叶芝是英语文学中最杰出的诗人。假如只能有一位诗人,他就是我的选择。 不可不读的童话 《睡美人》,《白雪公主》,《汉赛尔与格莱特》,《莴苣姑娘》,《小矮人》。还可以看看安吉拉·卡特和罗伯特·库佛对这些童话的改写。 需要细看的电影 《公民凯恩》(1941)。我说不准这电影是否适合看,但你一定可以读一读。 《淘金记》(1925),《摩登时代》(1936)。查理·卓别林是有史以来最卓越的电影喜剧演员。不要看字幕。他的小流浪汉是伟大的创新。 《美人计》(1946),《西北偏北》(1959),《惊魂记》(1960)。模仿希区柯克者大有人在,还是看原创吧。 《逃狱三王》(2000)。不只是对《奥德赛》的改写,还是部精彩的道路/伙伴片,配有极棒的美国本土音乐。 《苍白骑士》。本片主人公是神秘的复仇天使,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对他的刻画淋漓尽致。 《夺宝奇兵》(1981),《夺宝奇兵2:魔域奇兵》(1984),《夺宝奇兵3:圣战奇兵》(1989)。绝妙的追寻故事。你知道,当你寻找失落的约柜或圣杯时,就是在进行追寻。拿走印第的皮夹克、软毡帽和鞭子,给他换上锁子甲、头盔和长矛,看他是不是挺像高文爵士的。 《原野奇侠》。没有这部,就没有《苍白骑士》。 《关山飞渡》(1939)。影片对印第安人的处理有时代局限,却是关于罪孽、救赎和第二次机会的精彩故事,还有紧张的追逐场面。 《星球大战》(1977),《帝国反击战》(1981),《绝地归来》(1983)。乔治·卢卡斯是约瑟夫·坎贝尔英雄理论(见坎贝尔专著《千面英雄》)的高徒。他的三部曲出色地展示了形形色色的英雄和坏蛋。你要是了解亚瑟王传奇就更好了。我个人并不在乎你从电影中能不能学到什么;因为电影太好玩了,值得看一看,一看再看。 《汤姆·琼斯》(1963)。这部由托尼·理查德森导演、阿尔伯特·菲尼主演的电影是无可替代的。这是唯一一部能把吃饭的场景拍得让我脸红耳热的电影。除了这幕之外,整个影片和亨利·菲尔丁的小说原著还有很多值得推荐的地方。这是一部浪子历程,即坏男孩的成长小说,一部妙趣横生的经典之作。 中级书目 有许多优秀专著可以帮你提高阅读和解读文学作品的能力。以下建议颇为简单随意,且极不完整。 M. H.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典》(1957)。正如书名所示,本书不是供阅读,而是供查阅用的。艾布拉姆斯收入几百条文学术语、文学运动和文学概念,是几十年来一直公认的权威。 约翰·西阿迪:《诗的意义》(1961)。该书自问世之日起,已指导成千上万的读者理解诗歌的特殊表意方式。作者既是诗人,又是但丁作品的翻译大家,是诗歌方面的行家。 E. M.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作者本身就是杰出的小说创作实践者,尽管本书出版于1927年,迄今却依然是探讨小说及其构成因素的上乘著作。 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解剖》(1957)。我整本书一直在谈弗莱,接受起来应该容易点了吧。你会发现原书很有趣。弗莱是第一位将文学当作一个具有有机联系的独立整体来看待的批评家,他教给我们用统揽全局的构架来理解文学。他是位有人情味的思想家,就算你不同意他的观点,仍会被他迷住。 威廉·H.加斯:《小说与生活中的形象》(1970)。又是一部理论著作,探讨我们如何创作小说,小说又如何影响我们。加斯在此介绍了“元小说”这一术语。 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1992)。洛奇是英国重要的后现代小说家和批评家,本书收入了他发表在报纸专栏上的文章。这些文章引人入胜,短小易懂,运用大量说明性例子对作品进行细腻的解读。 罗伯特·平斯基:《如何读诗并爱上诗》(2000)。这位前美国桂冠诗人会让你想与诗恋爱,即使你不知道自己想爱上诗。关于如何理解诗歌,他也提出了有价值的独特见解。 《普林斯顿诗歌与诗学百科全书》。又是一部重要的参考书。如果你想了解诗,就读读这本吧。 高级书目 如果你想体会一下如何完整分析某部作品,那就来吧。你可以拿出刚学到的本领,在这几部作品上试试身手,从中得出一些别出心裁、富有洞察力的见解。一旦学到这四部小说可以教给你的东西,你就无须别人指点了。顺便提一下,你也不是非读这四部不可。从百十部的长篇小说、长诗和戏剧中任选一部,都可以把你新得来的一整套功夫全用上。我只是碰巧喜欢这几部。 查尔斯·狄更斯:《远大前程》。爱、恨、生、死,破灭的希望、复仇、怨恨、救赎、苦难,墓地、沼泽,吓人的律师、罪犯、发疯的老太太,腐尸般的婚礼蛋糕。这本书除了没有人体自燃(《荒凉山庄》里真有这个情节),其他的应有尽有。想想看,你怎么能不读呢? 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要让我解释,我可能会刹不住车的。说点重要的:很明显,《尤利西斯》不是给新手看的。你要是觉得自己已经出师了,那就试试。我的本科生读下来了,可即使查了很多资料,依然很吃力。喂,很难哦。可话又说回来,很多人也和我一样,觉得这是世间最值一读的书。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1970)。这本书上应该贴个标签:“注意:本书充满象征。”书中有一个人物,枪毙也死不了,自杀也死不成,同四十七个女人生了四十七个儿子,所有的儿子都取了和他同样的名字,却在一夜之间全被仇家杀死。你觉得这有没有什么深意呢? 托妮·莫里森:《所罗门之歌》。这部小说我在本书说得够多了,没什么可说的了,读就是了。 引自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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