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正论
- 章节名:十八、正论
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 上公正,则下易直矣。
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上幽险,则下渐诈矣;上 偏曲,则下比周矣。
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
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 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弒,然则是诛民之父母,而师民之怨贼也,不祥莫大焉。
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
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 之罪固轻也。
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埶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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