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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几个容易犯错的凡人——公诉人、法官、陪审员——得到审查文学艺术的巨大权力,让他们成为约翰·密尔所谓的‘道德警察’,就是制造了专横独断文学作品的暴君。”弗兰克法官写道,“今天他们判定平庸的作品是淫秽读物,明天就要查禁一部天才之作。原创难得,需要人们的珍视,而非扼杀。作家写作时要是想着公诉人和法官会怎么看,想象力也会受限制;出版商害怕政府审查,可能会拒绝发表当代雪莱、马克·吐温或惠特曼的作品。少数几个人会坚持抗争,要求有权利写作、发表、传播当时大多数人认为是可厌恶的作品。如果我们把这几个人关进监狱,好像对大家并没什么损害。这种表象是遮人耳目的。定罪、惩罚了少数几个人,却让更加敏感、不那么勇于抗争的作家吓破了胆。他们放弃创作的那些作品,可能就是文学巨著。斯宾诺莎曾说,‘镇压会让国家越来越小,直至天才也无处容身。’” 引自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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