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页 chapt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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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repression and the rule of law
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说民众应该有constitutional rights,去对抗政府不合法行为的权利。
rule of law 有三个要素:合法性,权利分配,和程序。
一套好的法律首先内容要合法,其次个人权利能得到保障。
第二章后面讲述了德国从魏玛共和国转变成纳粹德国,德国法律系统是如何崩坏的故事。法律人员在这里起到的是帮凶作用,帮助独裁者立法者实施恶法。
恶法是不是法?独裁政府对犹太人的迫害行为,在施行时有的有法律外表包装,有的没有,但最后都被包装成为合法行为。因为纳粹德国的法律标准是只要是元首说的,就是法律,有益于纳粹德国的法律是法律,无异于纳粹德国的就不是法律。
此外纳粹德国的法律的产生、存在和执行方式也符合一般的法律模式,所以从程序上很难说那不是法律。
本章还有一个案子,是一个犹太人在德国之外的一个国家(忘了哪个了)和德国日耳曼女性发生关系,德国的法院认为虽然事情发生在德国境外,但该男性确实侵害了德国的利益,而且纳粹德国的法律不能局限于地理管辖。
作者还拿了种族隔离时的巴西和阿根廷做例子,讲到很多在暴政时期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法官等)在暴政结束接受审判后被判无罪,因为法庭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受当时社会大环境和法律系统控制的。但实际上,他们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因为他们也可以选择做或者不做。
文中还有两个例子,一个是一个女检察官去调查大屠杀,到了现场后让随行士兵把还没死的人杀死,另一个是某法官拒绝按照政府指令把一群人送入集中营,因此被撤职。
一个大懒虫对本书的所有笔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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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chapter 1
The judicial role and the rule of law 第一章相当于是全书简介。作者把书分为三部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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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页 chapt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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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页 chapter 3 repression of the Judiciary
这章读得非常囫囵吞枣。 主题就是法院和法官在暴政下的生存状况。有的暴政想overtake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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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页 chapter 4 judicial acceptance of oppression
这章里有不少纳粹德国和现代美国的对比叙述。 恶法是不是法律?法官应该更关注情理还是法律规...
说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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