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欲望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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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1.1】 “妇女”作为女性主义的主体
只探讨如何使妇女在语言和政治上得到充分的再现是不够的,也应当了解“妇女”这个范畴——女性主义的主体——是如何被生产,以及被它赖以寻求解放的权力结构本身所限制。
1)不存在对“妇女”主体的稳定理解
女性主义理论假设存在某种身份,从“妇女”范畴来理解(在政治范畴的women译为妇女)。它构成了一个主体,并为之追求政治上的再现(representation)。政治再现的领域要求必须先符合作为主体的资格才能得到再现。但在女性主义话语内部,对妇女本身的理解并没有稳定和持久的框架。
妇女这一词不一定是一个稳定的、尽揽一切的能指。同时,普遍父权制也受到批评,因为它不能解释性别压迫在具体的文化语境里是如何运作的。女性主义想要追求代表性的表象,有时会过于急功近利地给出范畴上或虚构上的普遍性。
2)一味认定“妇女”主体可能是无意义的
福柯认为权力的司法(juridical)体系先生产主体,接着再现主体。那么将妇女再现为女性主义主体,本身就是话语建构的,是再现政治的结果。(我的妈呀什么意思!!)司法权力无可避免地生产了一些东西,却只宣称是“再现”了它们,因此需要关注权力的双重作用:司法的与生产的。一个可能性是并没有一个等待在律法中被再现的主体,也许“主体”是被律法所建构的,作为律法取得合法性的虚构基础。
我们的政治任务不是拒绝再现政治,而是在这个建构的框架里,对当代司法结构所生产、自然化及固化的【身份范畴】做出批判的评述。把妇女范畴建构为一致、稳定的主体,是不是对性别关系的一种不明智的管控和物化?如果稳定的性别概念不再是女性主义政治的基本前提,也许可以期待某种新的女性主义政治,把可变的身份建构当作方法上和规范上的先决条件。妇女这一主体可能是在权力场域本身所形成的,那么也许只有不再一味认定“妇女”这个主体的时候,才能够显示“再现”对女性主义是有意义的。
【Section 1.2】 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欲望的强制性秩序
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被剥离开来,用于支持社会性别是由文化建构,而非生理性别的结果的观点,暗示了生理上性别化的身体和文化建构的性别上的断裂。由此,即使生理上的二元性别是稳定的,社会性别也不一定是二元的;社会性别不是生理性别的反映,不应当受其限制;社会性别本身还应是一个流动的设计。
在指涉生理性别或社会性别之前,我们也应当探究它们是如何被给定的,它们本质是什么,它们是否有各自不同的历史。如果生理性别不可变的特质也受到挑战,那么生理性别也具有了社会文化建构性,如果将其视为社会性别化的范畴,将社会性别视为文化对生理性别的诠释的观点就会失去意义。社会性别应当也是话语的工具,通过这个工具,“自然的生理性别”也得以生产和建构。(后面的我又没看懂了!!)
【Section 1.3】 社会性别:当代论辩的循环废墟
本节梳理了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一些现存看法。
1)社会性别的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宣称社会性别是文化建构,是否暗示着社会性别意义的决定论,是命定的、固定的?另一方面,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一个人不是生来就是女人,而其实是变成的。” 这样的论述含有一个主体,是否暗示社会性别是可变的、可受意志控制的?这一问题似乎陷入传统哲学的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争辩中。但身体本身也是一种建构,问题在于它是何种程度上,通过社会性别的标记形成的?如何设想身体,使其不成为被动的媒介或工具?
无论社会性别或生理性别是固定的还是自由的,都是一种话语的作用,在这种话语中原先就对分析进行了限制。
2)社会性别在关系里存在,主体性与被建构性的分歧
社会科学研究者把性别作为分析的一个要素或者维度,但同时也被作为由肉身具现的个人身上的生物、语言、文化的标记。(可以想象后半句话用英语表述肯定清晰得多)后者可认为社会性别是已经在生理性别上分化了的身体所承担的意义;但即使如此,这样的意义也只能在它与另一个对立的意义之间的关系里存在(啥意思!!)。
波伏娃认为女人是男人的反面,通过与它的对比,男性身份区别开来。
伊利格瑞认为,在普遍男权主义的阳具罗格斯中心语言里,女人成了不可再现的,是文法无法表述的语言的不在场。用实在形而上学的立场,社会性别不指向实体存在,而是指向某个抽象整体的交集。
这些立场都是从社会建制的性别不对称的语境里,质疑“主体”与“社会性别”的位置性与意义。它们凸显了女性主义在社会性别探讨上的循环论辩:一方面一些立场假设社会性别是人的第二特征,另一方面其他立场又强调人的概念本身是一个男权中心的建构,实际上排除了女性这一性别在结构上和语义上的可能性。这些分歧让我们需要重新思考身份的范畴。
波伏娃认为在存在主义的厌女症分析范式里,“主体”一直是男性的,等同于普遍的,而女性“他者”则具化为并限制在肉身,而非抽象主体。她提出女性身体应当是女人获得自由的情境和媒介,而非定义与限制的本质。这一想法不加批判地复制了笛卡尔对自由和身体的区分,未能在性别这一轴线上标示出身体与精神的二元区分。
【Section 1.4】 对二元论、一元论的理论梳理及超越的可能
伊利格瑞揭露了男权中心意指经济的认识论、本体论和逻辑结构,拓宽了女性主义批判的范畴,但却有忽视个性差异、过于简单的危险。女性主义批判应当深究男权中心意指经济一统化的主张,同时也要保持对女性主义一些一统化做法的自我批判。
还有人尝试发展联盟政治,不对妇女身份作预先设定,提出对话式碰撞的想法,主张不同立场的妇女在新的联盟架构里表达各自的身份。这一形式无法预先设计,同时也应考虑决定和限制对话可能性的权力关系,必须在平等的权力关系中对话,并对对话的目的有共同预设。
性别是复杂的联合体,任何一个时间点上的它都不是真实全貌,而仅是一个切面。开放性的联盟所支持的身份,将应当下的目的而被建构或放弃,不必服从于一个定义封闭的规范性终极目的。
【Section 1.5】身份、性别与实在形而上学
在哲学论述里,什么构成了“人的身份”这个问题,几乎都围绕着人的什么内在特征建立起人在时间流变中的同一性和连续性的问题。这里人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是有关人的逻辑要素,而是社会所建构与维系的理解规范。“被理解的”性别,也是那些建立和维系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性实践与欲望之间的一致和连续关系的性别。
1)女性主体与性别范畴
伊利格瑞的理论显示,女性无法以“主体”的形式被理解,她们是无法被再现的。实在的性别文法规定了二元分离体系,遮掩了男性的单义、霸权话语,使得女性这一具有颠覆多元性的场没有发声余地。
维蒂格认为,性别的二元限制是为强制性异性恋体系的生殖目的服务的,她认为女同性恋者是打破这一范畴的存在。“事实上只有一个性别,就是女性,因为男性不是一个性别,而是普遍的”。从而维蒂格呼吁摧毁性别这一属性来打破性别范畴,为女性争取一个普遍的主体身份。
维蒂格批判实在形而上学,指出人不可能在语言里被意指而没有受到性别标记。每个性别的内在一致性与稳定性,都需要一个稳定的、二元对立的异性恋情欲结构。这样的性别概念预设生理性别、社会性别和欲望之间有因果关系,也暗示欲望反映或表达性别,而性别也反映或表达欲望。
2)如果去除性别实在,性别实在的产生
如果我们用“阳刚”这一属性而非本质特点来描述男人,那么也可以用阴柔属性来描述,而依旧保持那个性别(实在)的完整性。但一旦丢掉“男人”和“女人”作为持久不变的实在的优先性,那么不符合某个性别模式的属性所展现的不和谐性,就会动摇男人和女人作为名词的可行性。所谓“性别核心”是为了文化所建立的一致性脉络对属性进行管控而产生的,那么如果“实在”只是这种一致性的话,实在的本体不仅是一个人为的结果,本质上也是多余的。
我们可以看到,性别的实在效果是有关性别一致的管控性实践通过操演(performatively)生产而且强制形成的。性别表达的背后没有性别身份;身份是由被认为是它结果的那些“表达”,通过操演所建构的。
【Section 1.6】语言、权力与置换策略
在维蒂格的人道主义理论中,一方面质疑实在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又保留了个人这一主体作为能动性的中心。她认为同性情欲超越了性别范畴,是对性别这一标记的挑战,甚至可以模糊和消除这个标记。更通过超越生殖经济而增衍的快感,暗示一种独特的、属于女性的情欲弥散形式,被理解为对抗生殖取向的再生产建构的策略。
罗斯指出,依照女性、男性分立的坐标轴构建某种一致的性别身份之举必然失败,这样的一致性因为被压抑的欲望的浮现而破坏,显示出身份是建构的,同时建构、强化身份的那些禁制是无效的。
同性恋语境里异性关系的在场(如T和P)不能解释为对原来异性恋身份的在线,或者异性恋中心建构在同志身份里的破坏性坚持。它凸显的是所谓异性恋真品(original)全然是建构的,同性恋对于异性恋并非复制品对于真品,而是复制品对于复制品。
如果我们不能脱离权力矩阵和话语关系来谈论人、性别、性欲等概念,我们也应当思考在一个建构的身份的框架里,由于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建构特性,什么样的可能性因而存在。这里的假设是性别“存有”是一种结果,是系谱学探讨的一个对象,试图了解话语如何生产了二元关系的合理性,并指出某些性别文化设定如何取得“真实”的位置,而经由巧妙的自然化来巩固、强化其霸权地位。同时还要之处主体的概念本身如何容许了一些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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