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页
- 页码:第249页
在恐怖主义和反恐主义的背景下发动一场真正的战争,敌人必须控制一个国家或国家的一部分。阿富汗战争就是这样情况。控制了阿富汗大部分地区的塔利班统治者允许本拉登在阿富汗建立“基地”总部和训练营。这是一个国家的准统治者和一个恐怖组织之间产生共生关系的鲜明例子。
该恐怖组织策划了针对美国的前所未有的恐怖袭击。当塔利班领导层拒绝了美国在“9·11”事件之后将本拉登及其同伙驱逐出境或移交美国的要求后,通过战争取缔“基地”组织及其支持者的提议获得了大量的国际支持,因为“世界大部分地方准备接受民族自卫的延伸定义——《联合国宪章》第51条要求的标准“。阿富汗战争被合理解释成一种报复和防范行为。
报复指在事实发生后采取的惩罚性行动。如果能准确定位恐怖分子所处的特定位置,军事报复的目标可以是恐怖分子自身;如果能确定政府时行凶者的支持者,军事报复的目标也可以时一个国家。
1986年美国空袭利比亚的黎波里和班加西,是对利比亚参与西柏林夜总会爆炸事件的迅速报复。但是军事措施也是先发制人的,因为这些措施被认为可以阻止利比亚总统穆阿迈尔·卡扎菲援助未来的恐怖行为。针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阿富汗战争,同样是报复性的。
尽管精确制导炸弹和导弹已经提高了“外科手术式”空袭的准确性并降低了伤及无辜人士的风险,但是这项选择并非万无一失。2008年8月,一支美国特种部队SOF在阿富汗阿奇贾巴德的一个村庄实施了空地联合作战行动。当尘埃落定,90多个平民——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同大约36名叛乱分子一道丧生。乃至在国际社会的声誉造成的影响,再一次远远超过了消除一些恐怖分子或叛乱分子带来的利益。
42人阅读
说明 · · · · · ·
表示其中内容是对原文的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