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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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梁启超先生对于所谓“旧”的态度并非完全摒弃,他相信中国文化所具有的“特质”,“独立之精神”是值得改良(或一说为调和)的
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人也。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一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凡一国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 世界上万事之现象,不外两大主义,一曰保守,二曰进取。人之运用此两主义者,或偏取甲,或偏取乙,或两者并起而相冲突,或两者并存而相调和。偏取其一,未有能立者也。 引自 论公德 公德:
定义:独善其身谓之私德,相善其群谓之公德。此中“群”指的就是国家(国家主义思想)
反观历史,论语孟子所教私德十有八九,公德不及其一
旧伦理发达:eg君臣父子(小共同体)人与人之间
新伦理薄弱:eg家族社会(大共同体)人与团体之间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为什么错?
群有益于我,而我无益于群,是我逋群之负而不偿也
*古代也是有公德的,以”礼“体现,但礼是对士大夫的准则,不是对百姓。
”士大夫自任以天下之重“
公德之源在于”利群“,具体条目随社会发展政治组成形式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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