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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码:第46页 2019-07-23 03:30:31
idea显然作“观念”或“观点”比“想法”合适,不论是出于字义还是在这一处的语境中。搞笑的是,译者又把在此处相对立的两个词翻译为相同的东西了,此处“快乐地生活”本来是living happily,即“幸福地活着”,而后面的古怪的(peculiar)概念则是“我们能够的最令人愉悦的(most pleasant)生活方式”。人家这处本来意思是伊壁鸠鲁的学说作为关于幸福的观点可接受,作为关于愉悦的观念却是怪异的,这意味着作者在指出其的享乐学说更接近此前讨论的关于(一生的)幸福的思想。前文已经挑明古代的幸福是关注人的一生这一整体的,而愉悦是关注生活的此刻的(不严谨地可理解为整体的“局部”),想要整体就不能只顾此刻,而是要由于顾全大局克制此刻的“一爽”,幸福应该成为每个人生活的telos,为了这个目标需要把自我、自我的一生作为一个整体去思考。显然在这一前提下happiness和pleasure是相碍的…所以这儿才有可接受和怪异两个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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