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致命的顺序 对互联网公司来说,需求→产品→用户→盈利,这个顺序不能颠倒。 不能离开用户需求去做产品设计,不能在产品没优势的情况下做拓展用户的推广,不能在用户数量有限的情况下考虑盈利模式。 很多公司或产品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颠倒了这个顺序。 盈利模式不清晰从来就不是问题。如果前三者都很好,而盈利模式不清晰,那么这可能就是下一件要做的大事。盈利模式不清晰,那么这片土地就是你的独家领地,当盈利模式清断的时候,你已经通过用户积累修筑了“护城河 引自 致命的顺序 / 88 关于卖出的后悔通常有两种: (1)某股票,以每股10元买入,后来涨到每股30元,没有卖出,再后来,它跌到了每股9元。 (2)某股票,以每股5元买入,后来涨到每股10元,卖出获利了结,嗯,它现在的价格是每股300元。 引自 关于卖出的致命诱惑 / 116 @亮剑金辉:个人认为,美国中概股百度、网易、畅游基本上不用考虑卖出,逢低买入定能稳健赚钱;美国金融股,贝莱德值得长期持有;美国科技股, Google也会一枝独秀,苹果可以作为做空个股的榜样股;香港市场的腾讯控股,基本上也会相当不错,长期持有就可以了。综合来说,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掌舵的公司不用考虑卖出。 引自 关于卖出的致命诱惑 / 116 @黄建平:过度高估卖出股票很正常,许多人拿巴菲特没有在股市泡沫期卖出可口可乐、美国运通、华盛顿邮报来鼓励长期持有。 建议可以去看看他的其他投资案例,95%的公司高估后都及时卖出了,而这些少数没有卖出的股票,窃以为原因是 (1)他是这几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且是大股东,被CEO信任,若是我也不会卖,否则对声誉的影响太大。 (2)他的资金量庞大,找到更多机会非常难,而他没有卖付出的代价是这些公司近15年的低收益,平均收益率低于国债,但长期有稳定的分红。 (3)伯克希尔卖出股票后需要缴纳高达35%的资本利得税,也就是说,若卖掉需要找到另一个至少低估35%的庞大投资对象,这个难度也不小。 中国石油到价位就卖了,迪士尼也卖了,宝洁卖了一半…… 所以说,巴菲特是非常实际的人,这种选择也是他的最佳选择,但对于我们,前提不同,能否照搬? 引自 关于卖出的致命诱惑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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