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3讲 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 225
政府之所以要禁止交易,通过不可转让原则来保护产权有多方面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政府认为,一些买卖会引起很大的社会麻烦。允许买卖后,回过头来再处理买卖引起的各种矛盾,成本太大,因此一开始就阻止这个买卖。 第二个原因是,社会普遍认为,一些买卖回威胁现存的道德观,比如卖淫、买卖器官,政府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来禁止这种买卖。 第三个原因是所谓的父爱主义,也就是说,政府觉得自己比个人更了解他们的利益所在,就像父亲爱儿子一样,替个人做主。 引自 第053讲 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 225 自我执行的父爱,也就是自己对自己信不过,比如怕闹钟叫不醒自己要准备两三个闹钟,而且要放到自己起床几步才能按停的地方,或者是在喝酒前把车钥匙交给朋友,因为喝了酒以后他可能不会承认自己已经喝醉了。 引自 第053讲 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 225 摩尔数加州大学董事会案 说的是原告约翰摩尔,由于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在治疗期间加州大学发现他的血细胞具有一种特殊功能,于是医学院就开始用摩尔的脾脏开发出来的一系列产品来治疗白血病。后来原告摩尔发现,此事便将加州大学医学院告上法庭,针对此案件法官将持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主要的争议存在于人是否对自己的器官有所有权,如果具有所有权,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对自己的器官具有买卖权,但由于他独特的细胞能够产生非常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所以本身就包含一定的组织(只要能够带来收入的就叫资产,而对资产的付费就叫租)。 这个案子我们的分析重点不是摩尔到底应不应该拥有自己的器官,而是搞清楚一个人,如果拥有自己器官买卖权的话,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没有这个权利的话,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引自 第053讲 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 225 当器官移植变成可能以后,再禁止器官移植的成本就变高了,而且随着器官移植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器官移植的价格越来越低,这个禁令带来的损失就变得越来越大了。今天,除了人的神经系统和大脑不能换以外,其他的器官都可以换了。如果在执行器官移植的禁令,受影响的病人就很多了。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付费能够增加供给。很多人认为,如果放开器官买卖,那么穷人就会因为想赚点钱,而不得不出手自己的器官。其实,如果器官买卖合法化,谁都斗不过使者,他们会成为最大的器官供应群。有很多因病而死的人,他们的许多器官还是能继续使用的。 我们看到,人们实施不可转让原则,背后是有各种原因的,经济学分析的重点是:如果市场存在对某种商品的需求,但法律禁止人们买卖,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是否符合我们当初的良好愿望。 引自 第053讲 产权保护之三:不可转让原则 /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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