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不是侦探小说
现代的侦探小说受外国文学的影响,将作案者移到暗处,“谁是罪犯”成为强烈的悬念,加强了作品的吸引力。可是,他们往往丢掉了公案小说的好传统,只追求悬念的效果,写了故事,丢了人物,更谈不上描写丰富的社会生活。 公案小说从宋代一直发展到清代末年,始终未能向侦探小说的方向发展。这是和中国文化的某些特点有关系的。中国人讲道德,也讲智慧。中国文化的这种整体特点在公案小说的发展中有深刻的反映。按照传统的观点,小说必须寓有道德教训的意味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教训体现在故事之中,特别明显地体现在故事的结局中。所以,作者十分注意小说的结局,注意人物的命运,要使小说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规律,以达到劝人为善的目的。而如何破案、破案者的智慧,和教训的寓意关系很小,所以一直未能成为公案小说描写的重点。其次,中国的形式逻辑在整个古代社会始终受到压制,未能充分发展。这种传统的思维特点也使强调推理的侦探小说难以诞生。一直到了清末,西方的逻辑思维,西方的侦探小说一齐传了进来,中国的公案小说才开始向侦探小说的方向演变。 引自 公案小说不是侦探小说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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