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的时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328
孟德斯鸠对独裁制度的愤恨,使他偏爱一种包括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混合政府,因而产生了他最有名、最富影响的建议:一个政府中,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立法机构应该制定法律但不执行法律;行政机构应该执行法律而不制定法律;司法机构应该自行限制而仅解释法律。行政机构也不应该任命和控制法官。立法机构可以有两个独立的议院,一个代表上层各阶,另一个代表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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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的时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324页
他将法律区分为一些类别: 1.自然法,他下定义为统御世界所有民族的人类理性。也就是富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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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的时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325页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的基本决定因素是所处地域的自然特性。 气候是第一个,也是在初期人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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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的时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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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的时代\335页
他有先驱,希波克拉底的《空气、水城与地, 亚里士多德的《雅典宪法》( Constitutions of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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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伏尔泰时代\伏尔泰在法国
1728年底或1729年初,伏尔泰从英国回到法国时,他曾在巴黎西北部约11英里的圣德门一所不太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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