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花替谁争晚香
明亮的黄 (表达是抑郁的对立面。)
离乡日久,我连方言都讲不太好,只是有些时候,读到书里某些段落,会突然想起祖母的声音,“原来是这么写”。方言的消失最可惜是声音的消失,留在纸上的只是字句而已。 引自 蓼花替谁争晚香 高中时班里已有不少外地同学,于是开口说起了普通话,只和个别几个相交甚近的本地朋友说方言,以及跟父母。上大学后几乎只剩和父母交流时才说,假期回乡比离家复学嘴巴上切换模式多需要一点适应。再后来在京逢老友或回乡见同学彼此都讲普通话,只偶尔穿插几句亲切又生疏的方言,多是习惯所致,有时也因辞不“达”意——而这也是因为我们离乡越久就越把它冷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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