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犯人的肉体
第一部分 酷刑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1-6
描述了达米安案的行刑过程。虽然残暴但有精确和技术性两个特点,且有牧师关怀其精神,关怀的温柔与处刑的残暴之间存在巨大矛盾感。这里好像想通过对比,让人逐渐形成“肉体才是处刑对象”的模糊概念,为后文作铺垫。
6-7
引述了巴黎少年犯监管所规章。表现出刑罚在处罚之外明显存在别的功能,也就是说,刑罚功能具有复杂性。
7-12
对新旧刑罚的对比。第一个层面,旧的刑罚具有酷刑、公开、仪式感等特点,新的刑罚摒弃了这些特点;第二个层面,旧的刑罚的对象是肉体或肉体痛苦,新刑罚的对象是人的权利。
12-14
死刑的方式开始简化。为了一瞬间执行死刑,开始使用固定机械——绞刑机。
14-16
记录刑罚转变的历程。从景观、酷刑变为不公开、取消酷刑的行刑方式。但各国刑罚变化层次不齐,其中也有一些数次反弹曲折发展。由于断头机赋予了关于死刑的新的合法性,且大革命的因素,最终法国再一次改回了景观式的刑罚。直至现代(福柯时代),刑罚中依然保留着酷刑的适用。这些酷刑属于过去酷刑时代较轻的酷刑,如劳动、限制供食物、性生活被剥夺等,但与过去不同的是,酷刑因素在现代刑罚体系中是极其次要和边缘的存在。
关于“断头机赋予了死刑新的合法性”这一问题的认识:根据我的猜测,这种合法性来源于2点:1、这种一次性执行死刑相比与过去复杂的死刑减少了痛苦;2、断头在过去是适用于贵族的死刑,对于以前不能适用断头死刑的平民来说这种方式有某种优待感,进而给了大众认同他的基础。
历史背景补充:福柯时代是上世纪冷战,当时死刑的执行方式就是断头,直到法国1981年取消死刑,法国死刑处刑方式一直是断头。法国最后一次执行断头死刑是1977年9月
16-18
做一个承前启后的总结。司法裁判现代化以后,作为判决裁量标准的因素被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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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机制纳入科学知识为其创造了新的权威性。法官开始审判罪犯的灵魂?
20-23
通过刑法实践处理疯人的方式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精神病学的知识在局部的影响、乃至掌握着司法判决的方向。(知识与权力的二元)司法体系在不断的纳入法律知识外的知识体系。
个人理解:客观上,知识不等于真理,那么作为“临时真理”的知识被纳入了司法裁判,也就是说司法裁判的公正性是建立在这种临时真理上的。如果临时真理被新的理论击破,那么过去的司法裁判在新的评价体系下就显得不公正了。在这个意义上说,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也是临时的。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司法裁判的谨慎就显得具有了新的意义。司法裁判中错判的内涵将被扩充,过去司法裁判的错判仅仅包括偶发的冤假错案;而现在错判的内涵还包括因为参照的知识理论上的错误带来的普遍性的错判。比如奴隶社会的鬼神断案方法,当时认为是公正的,但封建社会的视角认为是落后的;封建社会的裁判方式当时也自认为公正,但现代社会也认为是错误的。那么现代社会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未来某一天新的知识体系引入了,颠覆了传统司法实践,在未来的司法体系衡量标准下,现在的司法裁判是错误的。所以,要为可能的错判留有余地。反之,若当代司法因为科学知识的纳入而自认为是绝对权威,又因此而无限膨胀,比如引发死刑适用的反弹。那么司法裁判正确的时候,是激进的正义,司法错误的时候,是恐怖的杀人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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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研究遵循的4大基本原则:1、惩罚机制不仅包括惩罚,也包括教化等功能,是具有复杂社会功能的。2、惩罚机制是一种具有技术性的政治策略。3、刑罚体系进化与知识存在某种紧密且共通的背景,二者的联系比想象中更深刻紧密。4、假设,法律实践变化是由于权力关系(何谓“权力关系”)干预肉体的方式改变导致的?
25-26
鲁舍和基希海默尔将惩罚制度与与所在社会的生产制度联系起来。如封建社会,多数情况下,肉体是唯一可触动的财产,故强制劳动形式的惩罚很多;工业社会,需要自由市场,故教养拘留替代了强制劳动。总之,惩罚制度与政治经济存在关联,光道德观念与法律结构只是影响惩罚制度的一环。因此,在研究肉体历史的时候,要同时把政治经济纳入视野进行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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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一种关于肉体的知识:包括肉体功能运作、肉体力量的驾驭。作者称肉体的政治技术学。这种政治技术学,发散的?没有连贯的系统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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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分极其抽象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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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力与知识的关系”这一命题,传统观念认为:二者相斥且权力不发生作用的时候知识才能存在;福柯认为:二者具有共生关系——不构建知识领域就没有权力关系,不预设和构建权力关系就没有任何知识(不解?)
因此,在讨论肉体的历史时,要遵循福柯提出的重要前提——权力与知识互相依存为讨论的逻辑起点。
30-31
列举了国王和罪犯的例子。在一个权力体系中,国王和罪犯是对立颠倒的存在,国王拥有过剩的权力,罪犯拥有匮乏的权力。(一种权力远大于普通人,一种权力远小于普通人)
这里难理解的点:国王和罪犯分别形成了一种属于各自的复制物、影子。国王一方的复制物,福柯如此形容,1、不受时间影响的不变因素;2、需要被维护;3、是王国的依托物,同时拥有属于他的1、政治理论;2、法律机制;3、仪式。罪犯一方的复制物,福柯没有细说,但从主体上福柯做了一点说明,站在罪犯这一位置上的,不仅限于罪犯还包括一切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人,如疯人、家庭和学校的儿童等。
问题:这个灵魂是肉体的监狱怎么理解?灵魂在这里是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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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了监狱暴动的矛盾理由。对于“监狱暴动的原因”这一问题的解答,福柯认为存在一种知识领域,不属于教育专家、心理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的知识领域,这个知识领域应该是福柯前文所述的肉体的政治技术学。而福柯认为,之前这些人们熟知的“灵魂”技术学(教育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只是肉体的政治技术学的工具。
这本书,福柯想讲的是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关于肉体的政治技术学存在的历史。
同义词:注意,单从翻译过来的中文文本看,有几个词内涵几乎一样。肉体的政治技术学=权力解刨学=权力微观物理学=支配肉体的权力技术学=权力经济学。另外,“灵魂”技术学与前者的内涵不同,是指教育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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