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页 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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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ㄍ ㄣ ˊ」的「哏」是元代以後才出現的俗體字,斷不至於在初出現的時候就已經具備了日後所表達──有趣、滑稽以及笑點──的意義。從曲藝表現形式上可以常見,對口相聲裡主述搞笑的一角謂之「逗哏」,呼應襯托的一角謂之「捧哏」,「哏」這個字在北方方言裡可謂「俗白得狠」,根本不是一個生字,但是到了台灣,地方文化裡沒有這種形式,語言中就沒有這個符號,生小不聽相聲的孩子長大之後也許還認得stand- up comedy 的字樣,卻聽不懂老相聲藝人或者是藉由曲藝中的術語來表達「好笑」、「可笑」之義的「哏」字了。
人們不認識「哏」字、卻又聽見有人發出了這個字的字音,從上下文判讀,猜想大約是「好笑」、「可笑」之義,於是,既不願意當場求問、也不願意事後查找,卻滿心害怕在俗用語言上落伍、想要跟著他人捕捉那個字音,並表達「好笑」、「可笑」之義的人該如何是好?這種人祇能想像一個音近的字,並且猜測它就是原字。不過,這種情況祇能訴諸個別的心理,無從風行普及,真正推廣者另有其人。
以傳播媒體的現況推之,我可以更大膽地估計:就是出於電視公司聽寫字幕的人員「無知的創造」,我們如今才會經常將該寫成「哏」的字,寫成了「梗」字。無知、懶惰且望文生義的不祇是這些聽寫字幕人員,還有上節目以及看節目的演藝人員、名嘴和傳媒受眾。大家不需要通過考試或學力認證,非但將「哏」誤認並錯寫成「梗」字,還硬是使得「梗」字居然有了「好笑」、「可笑」之義。
然而在這件事上,我並不想賣弄文字學的知識來嘲笑無知懶惰的笨蛋,反而看見了一個活生生的、「訛字自冒為假借」的例子。以往在文字演變的歷史上,我們讀過許多字形相近、字音相同、字義相通但是原本很可能祇是便宜簡化或一時誤寫,久而久之,人人從眾,遂致積重難返的例子。但是我們很少能如此明顯地眼看著一個錯字取代了正字、並且在可以輕易追蹤其來歷、理解其謬誤的情形下,目睹所有的人寧可唸錯字而九死未悔──這,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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