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企图压制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作者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和那个时代的司法当局和公众意见发生了令人难忘的冲突,被国人经过审判后以不敬神和不道德的罪名处以死刑;耶稣背负亵渎神灵的罪名被处死;马可·奥勒留的信念与基督教的教义难有所差,却将基督教视为异端迫害(我本人认同奥勒留的做法,他作为罗马皇帝和斯多亚派的继承人,基督教对于当时的他来说就是异端,历史上皇家对于异端向来态度激烈,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中世纪时期的基督教比他更加极端) 二、假设主流意见皆为正确。作者所举例子:多数信仰者对基督教教义的持守方式,此处基督教教义为被所有教会与教派认可的教义。那些深入人心的义理因言论自由的缺乏,只能作为僵死的教条保留下来,人们根本不能通过想象、情感或理智对其有所领会。
作者在第二章的核心表述为:任何一项意见,无论是正确还是错误都应有自由发表的权利,任何与主流意见不相符的都不应该被迫害,真理应当在争论中越辩越明,失去正反争论的真理只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教条,失去活力,不能让人深刻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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