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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夫与改嫁究竞在法律上有何不同呢?尽管民招夫习俗不尽一致,但大体上招夫形成的婚姻中是以妻为主的婚,与普通改嫁所形成的以夫为主的婚姻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想明显不同。招夫一般需入赘之后夫与前夫之家先行订立“婚约赘书”、“招夫养子约”等契约,约定相关事项,如改名、财产管理、子女承继、归宗等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财产的管理问题。所招后夫一般代为管理前夫财产,但财产主权仍在子妇,处分财产皆以该妇名义行之。有时管理前夫财产权也属于招夫之妇,这种情形下该妇视同女主。 《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引自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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