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论君主制
在共和国初期,罗马常常不得不采取独裁制,因为国家根基不牢,仅凭制度的力量难以维持。此时的罗马道德状况,让在其他时代必须采取的种种防范措施显得多余;人们既不担心独裁者会滥用权力,也不担心他任期届满后仍然抓住权力不放。相反,如此大的权力,对于被赋予该权之人而言,反而是一种负担。独裁者总是急急卸下这种权力,仿佛取代法律的职位是负担过重、危险过大的职位。(P125) ……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实施这一重要的独裁授权行为,重要的是必须将授权限定在极短的时间内,而且绝对不能延期。在需要采取独裁制的危急关头,国家不是迅速毁灭就是迅速得救;旦紧急需要不复存在,独裁不是变成暴政,就是毫无用处。在罗马,独裁者的任期只有六个月,大部分独裁者都是在任期未满时就辞职。倘若任期长一些,他们很可能会企图把任期再加以延长,就像任期一年的十人委员会所做过的那样。独裁者拥有的只是处理导致其被选为独裁者的紧急事件的时间,不享有考虑其他事项的时间。(P126) 这里选摘录没有第四章 豆瓣抽风 引自 第六节论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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