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人权宣言(第三章 君权,民权,人权)
月夜小恶魔 (三周目の世界)
因此,别把小民不当人。 或者说,不要动不动就以国家天下的名义,任意侵犯和剥夺个人的权利。 没错,相对于国家和天下,个人或许有如毫毛。然而毫毛也是命,小民也是人。谁要把我等小民不当回事,随随便便就拔了,对不起,不干! 这就是一毛不拔的意义。 但,如果拔一根毫毛就能拯救天下,也不干吗? 当然干。 只不过,得问清楚三个问题。 首先,拔一毛真能救天下吗?好像不能,因为“世固非一毛之所济”。既然不能,为什么要拔? 其次,谁来拔?如果是自己,那叫自我牺牲,无私奉献,应该尊敬。如果是别人,是集体,是国家,是公权力部门,那就要问他们凭什么? 这个问题不能不问。要知道,国家权力是全体公民让渡的。公民让渡权利之总和,即国家权力。那么请问,我们让渡了生命权吗?没有。除去法定必须缴纳的税款,让渡了其他财产权吗?也没有。 那么请问,凭什么拔我们的毛? 当然,军人、刑警、消防队员等等,是让渡了生命权的。参军入伍,即是签订让渡协议。但他们没有让渡财产权。他们的生命,也不是用来挥霍的。 这就必须问第三个问题:拔下毫毛干什么? 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只能用于满足大小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这是一种剥削,甚至掠夺。只不过,这种剥削和掠夺打着“大公无私,利国利民”的旗号。所谓“拔一毛而利天下”,则不过圈套和陷阱:先哄骗我们献出毫毛,再哄骗我们献出肢体,最后哄骗我们献出生命。 因此,对付的办法,就是干脆把话说到底:别说要我的命,就算只要一根毫毛,也不给! 也许,这就是杨朱他们寥寥数语背后的思想逻辑。 这样看,一毛不拔有错吗? 没错。 于是杨朱的思想,便成了中国历史上,甚至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份人权宣言 引自 一毛不拔错了吗 私权重要吗? 很重要。 私权是相对于公权而言的。前者叫私权利,后者叫公权力。没有私权利的让渡,公权力就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必要性。因此,公权力绝不能侵犯私权利。哪怕你号称大公无私,或者用其他什么名义,也不行。 没有私权,就不会有公权。 没有私权,也不会有人权。 可惜这一点,我们常常忘记,甚至不知道。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们民族历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个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没有私产(个人财产),哪有私权(个人权利)? 因此我们的文化内核,必然是“群体意识”(请参看《奠基者》)。在这样一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中,讲公权就政治正确,讲私权则难免风险。于是,我们就不敢讲,不想讲,甚至不会讲了。 由是之故,杨朱的私权论一发表,就震惊天下。同样由于这个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污名化和妖魔化。人们一知半解地嘲讽着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该是理想。 引自 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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