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樾对《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笔记(3)

有樾
有樾 (语言出没之所,无不是矫枉过正。)

在读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书名: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作者: [法]卢梭
  • 页数: 239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 1997-02-01
  • 致辞

    “因为,自由正像那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和醇酒一样,对于适应它们的强壮的人来说,可以增加他们的营养,强健他们的体魄,但是对于那些不适合它们的体质虚虚弱的人,就会摧毁他们的身体或者使他们沉醉。人们一旦适应了主人就很难离开他们,及时他们挣开枷锁,也只会离自由更远,因为他们错误地把与奴役对立的那种过度的放纵当作自由,这样在革命之后,他们往往耽于享乐,最终几乎都将命运交给那些只会加重他们锁链的引诱着。”

    2017-05-19 07:43:48 回应
  • 序言

    “罗马法理学家把人和动物不加区别地归于自然法则之下。他们认为自然法则这个词预期说是自然为他物制定的法则,不如说是自然施加给自身的法则。或者说,法理学家仅仅是在特殊的意义上理解法则这个词的。似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仅将自然法则理解为自然界所有生命体为共同生活儿建立的普遍关系。而现代学者认为,法则仅仅存在于有道德的生物当中,即有智慧、有自由意志并且相互关联的人类当中,他们因此认为自然法则仅适用于人类。”

    “我们能在书本上看到的种种定义,除了存在着一件护额的缺陷外,还有另外一个重大缺陷:它们都忽视了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并不具有各种知识,同时,他们也没有注意到人类直到脱离了自然状态之后才拥有思想。现代著述者从追问人类最初为了共同利益而做出了那些法则开始,然后将这些法则汇集在一起,就得到了自然法则。他们唯一的证据就是人们在共同实践这些法则时可能带来的好处。”

    “只要我们还对自然状态的人一无所知,任何企图了解人类最初法则或者了解人类最佳的生存状态的努力都将是白费力气的。关于自然法则,我们唯一清楚的就是,要成为一种法则,它必须能使它约束的对象自觉服从它,并且,作为自然法则,它必须使直接源于自然的召唤。

    因此,抛开所有这些科学书本——它们仅仅教我们认识那已经完成自我创造的人类——来思考一下人类心灵最初最简单的活动。我相信我找到了早于理智而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两个法则,第一个法则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第二个是在人类看到其他有知觉的生物,尤其是他的同类,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感觉到的那种天然的不愉快。在我看来,这两种法则的统一和协调时所有自然权利法则的来源,稍加理解即可建立这两条原则之间的这种联系,无须引入社会性。在随后的不断发展中,理智逐渐发展病最终压抑自然本性,将这些法则改建在其他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如果我不想伤害我的同类,这似乎并不是因为他们具有理性,而是因为他们是有知觉的生命,这种品质在人于动物中都同样存在,至少应该给动物一种权利,使它们能够免受人类无故的虐待。”

    2017-05-19 08:22:24 回应
  • 本论

    “我认为人类中间存在两种不平等,一种是我称之为自然上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这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质强弱和智力或者心智上的各种差异;另一种,或许可称为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它依靠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并且至少经过人们的一致认同。后一种不平等赋予一部分人以特权,相反,其他处于劣势的人则没有”

    “因此,这篇论文所要论述的正式这个主题:指出在事物发展的进程中,权利何时取代了暴力,自然在何时让位于法律,并且说明在经历了怎样的一系列奇迹之后,强者甘心为弱者服务,而人们甘心放弃已有的幸福去追求空想的安宁。”

    2017-05-19 09:14:03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