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Rabbit对《生育制度》的笔记(1)

生育制度
  • 书名: 生育制度
  • 作者: 费孝通
  • 页数: 297
  •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出版年: 2018-6
  • 生育制度
    ◆ 派与汇(代序)
    >> 学派的主张既成为不可动摇的大前提,于是一切探讨的工夫,名为自果推因,实同自因寻果。
    >> 学者总希望自成一家言,自成一家当然比人云亦云、东拉西扯、随缘拼凑、一无主张的前代的笔记家和当代普通的教科书作家要高出不知多少筹,但如求之太亟,则一切自家来的结果或不免把最后通达之门堵上。
    >> 天下凡属有发展的过程的事物似乎都取一个梭子形的公式,起初单纯,中段复杂,末了又归于一种新的单纯;或起初笼统,中段分化,末了又归于一种新的笼统,我们叫它做综合。
    >> 派与汇,派指思想的分歧,汇指思想的会聚,派是分析,汇是综合,派是家数,汇是集成。
    >> 人口论不是人口学,人口学是研究人口本身的,人口论是想以人口的繁殖作为社会现象与社会变迁的一个解释的。
    >> 一对概念的上面一个是社会学派的支派们所特别注意以至于认为非从此着眼便不成其为社会之学的,至于对方所包括的种切,则虽在社会之内,虽未尝不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却不是社会研究的道地的对象,而应该交给生物学、心理学,以及其他的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之类,归它们去推敲。
    >> 社会思想提出的问题是,社会曾经是什么,现在是什么,以前的“曾经是”和目前的“是”中间,又有些什么渊源;对于将来可能是什么,社会思想家或许愿意鉴往知来地做一番推测,但这不是他的主要的任务:至于未来的社会应该是什么,如何而可以尽善尽美,他是搁过不问的,若问,他是暂时放弃了社会思想家的地位而采用了理想家的身份,才问的。
    >> 我们对于学派的发展的一个基本态度,不应该是,因有利而欲其多,因有弊而欲其少,而应是,网罗各学派的种种长处,而祛除其短处。
    >> 精的结果可以不妨碍通体的认识,也正唯其不大妨碍,专精的努力才取得了应有的意义。说思想分派有利,这便是利之所在了。
    >> 思想分派之弊也就在一个专字,唯其擅专,故偏狭、武断、抹杀。
    >> 治标的路是莫忘旧汇,治本的路是寻求新汇。
    >> 如果秩序有亏缺,文化缺乏进步的需求,或族类对于绵延的欲望不够强大,则通性、个性、与性别的发展也就分别地受到限制以至于抹杀。
    >> 理想之于有智识的人,就等于偶像之于无智识的人。理想也就是一种偶像。偶像打不破,打破了就没有生命,偶像却也不宜太认真,太认真了,生命的痛苦也就从此开始。
    ◆ 第一章 种族绵续的保障
    >> 从性爱到生殖的环节中,人类有跳出这圈子的能力。若是他可以跳而不跳,我们就可以问:为什么他不跳了。
    >> 性爱和生殖虽则相联,但并非一事;这句话在人类里更容易看得清。
    >> 可是没有避妊的知识却不一定没有避妊的事实。
    >> 我们还得承认,我们对于性的知识还是很幼稚
    >> 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
    >> 社会性的抚育对于孩子的长成、新的社会分子的培养,以及种族的绵续上,和生理性的抚育有同样的重要。
    >> 不但城市里,连乡下,时常可以找到把这事做专业的人。这誓约反而使这可能有危险的工作,因为正当的医生不愿接受,而落入江湖术士手里,造下人间的罪恶。
    >> 堕胎、杀婴和疏忽至死,使新个体得到生命之后还是不能生长。我们的生理结构中并没有一个特别的器官能给孩子们一定能得到抚育的保障。人类种族的绵续很难说是生物机能的作用了。
    >> 我在本书中所要分析的生育制度是从种族绵续的需要上所发生的活动体系。
    >> 人类有能力跳出从性爱到生殖,从生殖到抚育之间的生物机能的连环。
    >> 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
    >> 种族绵续是从牺牲个体生存上得来的。营养和生殖处于相克的地位。
    >> 孕妇的痛苦,临盆的危险,哺乳的麻烦,自是无法掩饰的事。
    >> 彻底为自己利益打算的,就得设法避免生殖。我想厌恶生殖的苦修和禁欲主义多少是在想解脱这种自我牺牲的根源。维持得住自我的完整和自由的该是一种无性生活。
    >> 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社会分子这一词是指一个能在社会分工合作结构里担负一定职务的人。
    ◆ 第二章 双系抚育
    >> 人类要用社会的制裁力使婴孩不断出生,并且使出生的婴孩有机会长大成人,以备继替衰老和死亡的人物。
    >> 父母是抚育孩子的中心人物。
    >> 从生物层上说,抚育作用是以单系开始的。
    >> 在我们自己的文化里,父亲对于子女的责任心的确是时常用血统的观念来维持,——这是我自己的骨肉,怎能忍心不管呢?生物联系成了感情联系和社会联系的基础了。
    >> 可是我想藉此指出:
    >> 生物联系、感情联系和社会联系本是三,不是一;它们可以相合也可以相离。
    >> 我们与其说:因为两性的爱好,所以愿意共同抚育儿女,倒不如说: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
    >> 我们在母亲之外不能不去认一个父亲是因为我们生活所倚赖的社会结构是以性别来作分工基础的。在以性别分工来结构成的社会里,生活单位必须由男女合作组成。只有这种单位才能负起全部抚育的责任,因之抚育成为双系。
    >> 以现在为止,人类还没有造出过一个社会结构不是把男女的性别作为社会分工的基础的。
    >> 两性分工只是社会利用两性差别所安排出来的分工体系,并不完全是男女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别而引起他们所能做的工作的不同。
    >> 全盘的生活教育只能得之于包含全盘生活的社会单位。
    >> 全盘的生活教育只能得之于包含全盘生活的社会单位。
    >> 两性分工是形成双系抚育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 确立双系抚育的文化手段,这就是我们普通所谓的婚姻。
    ◆ 第三章 婚姻的确立
    >> 每一个社会所容许出生的孩子必须能得到有人抚育他的保证。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抚育团体必须先已组成。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
    >> 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之所以受限制还是因为要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的抚育作用,有必要防止发生破坏婚姻关系稳定性的因素。
    >> 婚姻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
    >> 没有父亲的孩子即使不致连生存的权利都得不到,但常常不能充分享受一个完全的社会分子所有的权利。他不是被挤在活人世界之外,也总是部分地被挤于社会之外。人间的悲剧是人造的。
    >> 婚姻的目的是在确定社会性的父亲
    >> 决定亲子的社会关系的是婚姻关系,不是生物关系。
    >> 婚姻的意义,依我以上的说法,是在确立双系抚育。
    >> 婚姻关系从个人间的感情的爱好扩大为各种复杂的社会联系。
    >> 婚姻有关的法律、社会,以及宗教的制裁,在它们功能上说是相同的,都是在维持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抚育作用。
    ◆ 第四章 内婚和外婚
    >> 人本来有如叔本华(Schopenhauer)所说的刺猬:离远了觉得冷;逼近了大家又有刺。
    >> 若是在我们感情深处,独到的领悟,能得到另外一个人的同情和欣赏,这个人是否完全懂得我们的意思且不说,已经是十分难得,我们要称他作知己;有了个知己,死也可以无憾。
    >> 哈夫洛克·霭理士(Havelock Ellis)曾说:“在一个真正‘理想的’婚姻里,我们所能发见的,不止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俱进的感情调协,一个趣味与兴会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的可能的合作场合,并且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的单位集团。”
    >> 外婚在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上的贡献,这贡献比在生物上的贡献明白而重要得多。
    >> 社会对于性的歧视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就在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
    >> 婚姻是社会为性筑下的防疫圈。性在这种眼光下实在是件讨厌的东西。
    >> 外婚的意思,并不是生物上的无关,而是向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是本来不属于密切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中去建立两性和夫妇关系。
    >> 利用性的创造性,增加了社会的团结。
    ◆ 第五章 夫妇的配合
    >> 夫妇之间需要高度的契洽是为了要经营全面合作的生活。
    >> 夫妇一方面是共同享受生活的乐趣,一方面又是共同经营一件极重要又极基本的社会事业。若不能两全其美,就得牺牲一项。
    >> 婚姻所缔结的这个契约中,若把生活的享受除外,把感情的满足提开,剩下的只是一对人生的担子,含辛茹苦,一身是汗。夫妇的结合到这个地步差不多只是事业上的结合了。
    >> 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地把夫妇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但是对于男子的感情生活却很少加以严格的拘束。
    >> 旧式婚姻因为承认夫妇的关系是痛苦的所以要设法克服,所以肯下工夫,现代婚姻开头是一见倾心,接着是如胶如漆,一到结了婚,碰着真正现实的试验,发现了婚姻的痛苦,心理上既无准备,感情又好像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力求和洽上用工夫了。这是新不如旧的地方。
    >> 若是把恋爱训作两性无条件的吸引,把一切社会安排置之不顾的一往情深(这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社会事业),婚姻也必然是这种恋爱的坟墓了。真的坟墓里倒还安静,恋爱的坟墓里要求一个安静的生活也不可得的。
    ◆ 第六章 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
    >> 婚姻的意义就在建立这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夫妇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是共同向儿女负责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联的社会关系——夫妇和亲子。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
    >> 夫妇关系没有完成,或是已婚的妇女尚没有取得她的社会地位之前,独立的家庭是不易建立起来的。
    >> 孩子不但给夫妇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将来的展望,而且把这空洞的将来,具体地表示了出来。
    >> “三角形的完成是孩子的出生”
    >> 稳定夫妇关系的是亲子关系。
    >> 抚育既是不可避免,所以人类的问题是怎样可以有最有效的抚育。婚姻的方式就依这标准来决定的。
    >> 在目前社会事业发达,集体责任的加强,私有财产制的消蚀,很可能改变抚育的有效方式。那时候婚姻是否需要也成了问题,至少它的性质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 多妻不是多母,多夫不是多父。这说明了婚姻是个人间的契约,不是集合性的契约,非但一男一女的结合是正常的及最普通的婚姻方式,即是有多男一女或是多女一男的结合,也没有脱离这个别性契约的基础。
    >> 因之洛伊结论说:“双系性的家庭是一个绝对普遍的制度。”换一句话说,生育制度的基本结构是父母子的三角,而这三角是现在可以观察到的人类社会普遍的基本结构。
    ◆ 第七章 居处的聚散
    >> 社会结构的基本三角是社会联系的一种形式。社会联系的实质是行为和感情,行为上相互倚赖的程度和感情上痛痒相关的深浅,决定了我们社会联系的亲疏。
    >> 我们若从居处入手来研究人和人的关系,不但是个方便的门径,也是从底子上来观察社会结构的方法。
    >> 妇人的领域是门限之内的世界,因之妇德亦称阃德,阃就是门限。内言不出于阃,外言不入于阃,有一条社会封锁线。
    >> 在一个合作的经济单位中,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维持团体完整的必要条件。
    >> 伦理观念本是一种维持社会结构的力量,它必需和生活事实相符合。在分析大家庭这个传统标准时,更使我觉得中国士绅和农民生活的分化。传统伦理,尤其是见诸经典的,是从士绅们的生活中长出来的,我们只有了解了他们的生活事实才能明白这套观念的作用,若是用和士绅的生活不同的农民生活来看这些观念就不免有格格不入的地方了。
    >> 嫁鸡随鸡,嫁犬随犬,在区位上说她确是个随从者。——这种方式在人类学上称作Patrilocal。和这相反的,就是女的不动,而男的随从,则称作Matrilocal。这两个名词直译出来是“父亲地方”和“母亲地方”。“地方”是指居处而言,所以我在这里缩写成“父居”和“母居”。
    >> 区位上离合的安排影响了社会关系的内容。
    >> 在同一社区中可以同时通行着不同的居处方式。
    >> 从这许多例子来看,一个研究者不能单单把某一社区亲属居处的方式加以“父居”或“母居”的标记就认为足够了。
    ◆ 第八章 父母的权力
    >> 文化本来是人造的,凡是人造的,并不是我有意小视人类的创造力,不完全是常事。
    >> 这个情结的内容是“恋母仇父”,因之他用希腊神话中杀父娶母的主角俄狄浦斯(Oedipus)的名字来称这情结。
    >> 社会习惯的养成是抚育作用的主要事务。我们要把一个生物的人转变成一个社会的分子,这个转变的初步工作就在家庭里。
    >> 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于是好像一只扯满帆的船,到处驶,到处触礁了。
    >> 我们长大了的人觉得在这世界上做事能应付自如,左右逢源。须知这是从十多年种种不自由中挣得的自由。社会的桎梏并不是取消了,只是我们熟习了。
    >> 权力是社会控制个人的力量,它发生在人类本性和集体生活的不相谋合处,生物和社会的矛盾场合下。
    >> 父母就得代表社会来征服孩子不合于社会的本性
    >> 这是我认为家庭三角里亲子间第一个可能发生磨擦的根源。
    >> 孩子在社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很可以变成亲方和孩子的对立。亲方把孩子当作自我的一部分时,这种对立会使社会性抚育发生困难。
    >> 母权社会是推论出来的原始状态。
    >> 在我们这种父系、父居和父权的社会里,女子的生命史和男子有很大的差别:她们一生有两个时期,一是从父时期,一是从夫时期。
    ◆ 第九章 世代间的隔膜
    >> 我们若肯仔细分析自己烦恼的原因,时常会发现在我们心中有着两个自我在纠缠:一个是理想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是在于他是生活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三度时间中。人不能没有计划地生活。在他决定现在的行为时,他眼睛望着将来。
    >> 将来,将来,一切都为了将来。每个人的心头都觉得将来是十分真实,永远在用他的想象来描写他自己在人生舞台上将要扮演的角色。他所担心的是为了这个,他所以肯努力的也是为了这个。可是事实怎样呢?哪个白日梦能成为现实?所谓天下事岂能尽如人意,就表明了在时间的推移中,我们每每发现现实的自我永远是有缺陷的。它尽管追赶着理想的自我,但总是差一步。于是,我们若胆敢把往事来重提,哪一事不能令人懊丧追悔?懊丧追悔有什么用呢?时光不倒流,亡羊补牢并不能收回已失去的羊群。人生的历史不能重写也许是人间最大的憾事罢。理想和现实的不能相符,使我们在内心铸下了一个重生的愿望。
    >> 在父母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我们若细察父母们的心理,颇像一个艺术家。一个雕刻家把他的理想实现在一块顽石上,创造出一具美丽的维纳斯。石像上的每一条曲线,都是从他的心思和技术中流出来的。他担心着别人对于石像的毁誉,有时比他自己的生命更是关切。这已是他自我的一部分了。父母对于孩子也是这样。
    >> 在父母的眼中,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重生机会。
    >> 理想中的自我实在是社会标准的反映,现实和理想的差别,也正是个人和社会的歧异。现在,为父母的以理想自我寄托到他们孩子的身上,也就等于把社会标准来责成于子女。
    >> 吉丁斯(Giddings)认为社会的基础是同类意识。所谓同类意识,也就是指有相同人格的承认。同类是推己及人的结果。帕克更明白地说明在人类中可以有两种人和人的关系:一种是把人看成自己的工具,一种是把人看成也同样具有意识和人格的对手。前者关系他称作Symbiosis(共生),后者关系他称作Consensus(契洽)。
    >> 子方对于亲方最初是一种生理的联系,接着是一种共生的联系,最后才发生契洽的联系。
    >> 没有子女的人是不会和父母达到全盘契洽关系。自己所没有的经验是无法推及于别人的。
    >> 文化的绵续靠了世代之间的传递,社会为此曾把亲子关系密密地加上种种牵联。但是文化不只是绵续,并须不断的变化,于是加上的牵联又得用血泪来丝丝切断。亲子间的爱和憎,平行的存在,交替的显隐,正因为社会结构的本质中有着这条漏缝。
    ◆ 第十章 社会性的断乳
    >> 家庭的性质在普遍性上说是社会经常的需要,因为要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社区中经常有抚育的事务。
    >> 抚育作用交给了个别家庭来维持时,就每个家庭来说,抚育却有一定的时限了。
    >> 举凡政治、经济、宗教等事,没有不部分地侵入家庭中。从这方面说,家庭是一切制度的基本团体。
    >> 抚育作用本身规定了要在这三角形中有密切的联系,在感情上要亲热,在生活上要形成一个大家参预的分工体系。可是这又不能持久,持久了会阻碍抚育作用的基本目的。抚育作用的基本目的是在养成和实现独立的社会分子去继替社会结构中的缺额。
    >> 在相当时间亲子联系必须逐渐切断。这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作社会性的断乳。
    >> 家庭里训练不出战士,嘴上衔着银匙的成不了好汉。家庭里多的是迁就、谦让,少的是争斗。
    >> 母爱的凝固,也是幼年情境的拖累,会使长成的人不能对异性发生正常的恋爱,影响到他正常的性生活。母爱是童年生活的象征,停止在童年生活上的人不但性生活不易正常,其他个性的发展都会受到阻碍。
    >> 在抚育过程的末期,必须有一度社会性的断乳。
    >> 现代的学校所有的重要性并不在课堂里所传授的课本知识,而在他所形成年青人的集团。
    >> 他们要在这仪式中,要把“父母的心肝宝贝”变成一个为部落的安全而驰骋疆场的战士。这两个世界相差太远,不是程度的差别,而是性质的不同。一个是道义的境界,一个是利害的境界,甚至是敌我的境界。一个人要从一个境界踏入另一境界,在心理上需要一个转变,这是成年仪式的目的。
    >> 成年仪式不但是在孩子的心理上划下一条永远不易忘记的界线,同时也在父母方面造下一个心理上的割舍。
    ◆ 第十一章 社会继替
    >> 文化是社会创造出来使人类可以共同生活来满足个别需要的手段,文化是以社会力量来维持的生活方法。
    >> 维持社会的完整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数目的人口来担负分工结构所规定的各种工作。
    >> 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
    >> 人类有死才需要有生。
    >> 人类有孩子才有婚姻。
    >> 社会结构不在扩张时,新分子入社的资格就得向旧分子手上去要过来,换一句话说,他一定要等社会结构中有人出缺,才能填补进去。这就是我所谓社会继替。
    >> 社会里的个人并不是堆积而是组合。因之社会的容量受着结构的限制。
    >> 人类学习时期既然比其他动物都长,所以人类社会的整个结构中总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分工合作以谋维持社会生存的中心结构,一是培植社会分子的预备机构,也就是中心结构的附属外围。在这外围里有着大批等待加入中心结构的候补员。
    >> 可以用来规定继替方式的原则很多,可是总括起来不外两种性质:一是以机会来决定,一是以选择来决定。
    >> 据亨利·梅因(Henry Maine)说,社会继替的原则确乎似有一种趋势就是他所谓从Status(身份)到Contract (契约)。
    >> 这种趋势就是从机会和命运到选择和自主。
    >> 一个社会所以要规定继替原则的目的是在免除社会混乱。
    >> 亲属结构的特性就是在每个人都是他所应用的亲属体系的中心,各人间有一相同体系,但没有一个相同的坐标。因之,它是富于特殊性和个别性的。若以亲属关系来做某项事的资格时,可以免除很多发生竞争的纠纷。
    ◆ 第十二章 世代参差
    >> 世代划分之所以被采用到亲属体系中去的原因和社会继替有很密切的关系。
    >> 继替过程在世代架格上所配搭起来的交代方式并不限于一代接一代的样子了。
    >> 依我在本章的分析,亲方所以成为子方前途的碍路石,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继替过程中用了代代相承的原则,而事实因退伍和入社的年龄相差太大,继替作用已成了世代交替的性质,两者的矛盾引起了亲子间心理上的情结。若是入社年龄一旦拉迟,情形也就不同了。
    ◆ 第十三章 单系偏重
    >> 亲属体系一出家庭立刻发生单系偏重的趋势。
    >> 亲属体系一旦被利用来作继替的原则,它就不能不适合继替作用的需要而偏重于单系了,虽则这种偏重显然是一种把父母强分轻重、和事实不合、和人情相左的权宜办法。
    >> 双系继替包含着男女平等继承的原则
    >> 社会继替既需要单系,被用来作继替原则的亲属体系也因之发生了单系偏重的形式,不是父系就是母系。
    >> 生育制度的两部分,抚育和继替,既包含着这种矛盾,双方都会因之蒙受不利。因为继替是单系偏重的,所以孩子在抚育上多少会因性别而受到差别的待遇。在我们这种父系社会中,女孩子被认为讨债鬼,不但在教育上受不到和她们兄弟同等的注意,甚至在出生时也有即被溺死,或很小时就被抛弃或被出卖的。女子在社会地位上的低落,无疑是导源于这种歧视的。
    >> 人们在维持继替的单系原则下,极力在迁就亲属的双系原则。
    >> 不论在父系或母系社会中,此类潜伏的双系继替常会引起法定承继人的嫉妒而发生纠纷。
    >> 为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社会继替不能不从单系,可是为了双系抚育中所养成的感情联系,单系继替也永不能彻底。因之,在我们亲属体系中虽不能抹煞父母的任何一系,但也永远不会双系并重的,于是形成了单系偏重的形式。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里,这些是社会结构上的普遍特征。
    ◆ 第十四章 以多继少
    >> 若是人口不加限制,或限制得不严,以每家说,很可能有较多的子息了。于是怎样以多继少,就成了问题。
    >> 父母对于所有的孩子在社会关系及感情联系上很可能是相等的,可是在继替过程中却不易对于孩子们维持相等的待遇。
    >> 长子权或幼子权在表面上看来是破坏了继替过程中的平等原则。当然,我已指出,这不过是指某一种地位或财产的继替而言,并不是说有长子权或幼子权的地方,其他孩子就全部排斥在继替过程之外,所以在不同权利的继替中,还可以,至少部分的,根据平等的原则行事。
    >> 所谓平等原则并不一定指在同胞间分家时所立分单上所得到的是否相等,而是在很长的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平衡上是否公平。
    >> 同胞冲突的原因之一是在以多继少的困难中。
    ◆ 第十五章 续绝
    >> 事实上会因无后发生缺憾的还是社会的完整,也就是我们个人在分工结构里生活的顺利进行。
    >> 从具体的个别例子说,实在并没有一定要生孩子的道理,可是,生育既是一件损己利人的事,若是社会不把这件事作为通盘性的责任,社会完整也就缺乏了保障。
    >> 社会奖励、督促,甚至命令每个人得负起社会完整的责任。
    >> 结婚不是私事,生孩子也是一项社会分子的天职。听来像是社会的多事,从我们看来,却是最率直的社会制裁了。
    >> 社会性父母的确立是以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在婚姻关系之外去确立社会性父母是领养。
    >> 比较穷苦的人家在比较富有的人看来,时常不只是社会和经济的较低,而带着一点骨子里的卑贱和生物性的弱劣。中意的不肯给,肯给的又不一定中意,这里不免又要费一番周折了。
    >> 自由领养既然有困难,领养又走上亲属路线。社会在这方面又预备下一个办法,使任何人在没有亲生的孩子时,都可以得到一个法定的继承者。同时在继承者说这是一种义务,不能拒绝。这样续绝问题才能不致引起过分的麻烦和纠纷。
    >> 若是每家都得临时决定儿子抑或女儿谁嫁出去或赘出去的问题,凡属出去的一方面就容易不甘心接受这不利的决定。所以,倒不如社会决定了之后,被歧视的一方面怪不得爹娘,只能自叹命薄。这是社会上单系偏重有一贯性的原因。
    >> 若是我们根据一男一女的人家留男嫁女的通则,作为父系的表示,则可说这社会中因继绝的原因,尽量实行了临时改系的办法,推行了入赘的方式。
    >> 西南农村中所以发生这种现象,有一部分是出于边省人口流动较大,男子又比女子容易流动。外来男性的移民大量地进入这区域,他们本来已经脱离了自己的父母,不能希望留在家里承继父母的财产。他们入赘做女婿是有得无失。在边区男性的流动和死亡率似乎较高,定居的人家有女无子的可能性较多,这两个原因配合起来,可能使入赘的办法通行起来了。
    ◆ 第十六章 亲属扩展
    >> 在论社会性的断乳时,也涉及三角形的蜕化过程。继替过程本来就是在抚育作用完成时,上一代的家庭怎样交代给下一代的家庭的过程。
    >> 而且,若是根据生物关系来确立亲属,亲属的范围一定是双枝并茂,父母双方一样重要,但是事实上很少这样的例子。一般说亲属总是单系偏重的。这是说即使在有血统关系的亲属中,还是要加以选择,加以社会的记认。凡属虽有生物关系而没有社会记认的人并不能进入亲属的范围。
    >> 夫妇是亲属的中心关系之一,配偶的父母兄弟以及他们的配偶,都包括在亲属范围之中。
    >> 因之,我们要分析亲属范围的构成,不能从个人的生物基础出发,而应当以家庭这三角结构为起点,去追寻亲属关系扩展的社会因素。
    >> 抚育作用固然常以家庭为中心,但并不限于家庭。抚育作用推到家庭之外,而依生育及婚姻关系的路线时,就形成了亲属。
    >> 我们怎样用亲属名词所包含的感情和权利义务,藉语言的力量推广到别人身上,使被推及的人分得这种感情和权利义务。
    >> 语言不只是事实的复本,而是生活的工具,用来创造人与物间,或人与人间新的关系。
    >> 每个社会因为不同的原因,采取了不同的结构原则,好像同胞原则,辈分原则等;实现这些原则时,亲属扩展成了一个重要的工具。
    >> 为了生活的需要建立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包括感情和行为的内容。家庭是最早也是最基本的生活集团,因之它是社会关系的养成所。家庭生活中所养成的基本关系,在生活向外推广时,被利用到较广的社会场合上去。个人在家庭之外去建立社会关系最方便的路线是利用原有的家庭关系。这是亲属路线。根据生育和婚姻,每个人都生在一个谱系秩序里。在这秩序中,他因生活的需要分出亲疏,形成一个亲属范围。更因亲疏的程度分成若干基本类别。每个类别有一个亲属名词。有些社会中,家外的社会关系比较简单,所以亲属的基本类别可以只限于家内,父母、兄弟、姊妹等。他们可以直从这基地向外扩展。有些比较复杂的社会中,亲属基地较广,可以包括父母原有的家庭,因之他们基本的亲属名词也较多,在我们中国就有伯叔姑姨舅等词汇。整个词汇表示该社会所记认的亲属体系。从亲属基地出发依着谱系秩序扩展到较广的范围,譬如,父亲的哥哥是“伯父”,这是基本的亲属类别。这些基本类别向外扩展,凡是父系,父辈,年较父长的男性亲属(系、辈、年龄、性别均是谱系里的原则)都称作“伯父”时,这是亲属的初层扩展。
    >> 亲属名词是亲属关系的定名,而亲属称呼是亲属接触时所用的口头的称呼。这两者在没有扩展之前是相同的,但是在性质比较复杂的实际情境中,称呼的扩展却有更大的伸缩性,而且时常可以有意地弯曲客观的谱系秩序,以示好感,甚至包括毫无亲属关系的人。这是亲属的次层扩展。
    >> 初层扩展是权利和义务的扩展,即是马林诺夫斯基所谓法律关系的扩展;而次层扩展则是感情的扩展,近于克罗伯所谓心理的表示。
    >> 在居处的联系上,必然会发生单系偏重的情形。亲属的扩展是建立在实际生活需要上的。住在一起,或相近的人容易往来,因之也成了亲属扩展的对象。居处联系上的单系偏重影响到了亲属扩展的方面,扩展到的范围也随着有了偏重。
    >> 氏族却不然。这是一个经济和政治性的组织,有共同的利益要保护,有共同的目的要追求,所以有统治的机构,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 家庭是双系的,氏族是单系的;而且各自做不同的事务:家庭是为了抚育,氏族是为了处理经济和政治的事务。
    ◆ 个人·群体·社会
    >> 对“社会”历来有两种基本上不同的看法。一是把社会看作众多个人集合生活的群体。严复翻译sociology作“群学”。
    >> 另一种看法却认为群体固然是由一个个人聚合而成,没有一个个人也就没有群体,这是简单易明的。但是形成了群体的个人,已经不仅是一个个生物体,他们已超出了自然演化中的生物界,进入了另一个层次,这个层次就是社会界。在这个层次里一个人不仅是生物界中的一个个生物体,或称生物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组织的群体里的社会成员,或称社会人。社会是经过人加工的群体。
    >> 各个社会都为其成员的生活方式规定着一个谱法。
    >> 生命的开始,出现了生物界,生物群体的发展,出现了社会界。
    >> 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本身是个实体,生物人不能认为是社会的实体,而只是社会的载体。
    >> 实体和载体不同,实体有自已发展的规律,它可以在载体的新陈代谢中继续存在和发展。
    >> 因之,生物实体和社会实体是属于自然演化过程中的两个层次。人有两个属性:生物人和社会人。
    这一种把社会看成比生物群体高一层次的实体和把社会只看成是人的群体的生活手段,从理论上说是两种不同的看法。
    >> 马氏的功能论的出发点是包括社会结构在内的,文化体系都属于人用来满足其基本生物需要及由生物需要派生的各种需要的手段。
    >> 他以当时盛行在欧洲的人类学作为靶子,针锋相对地提出功能论、整体论和系统论。这在人类学学科史上是一次革命性的行动,使人类学的研究回归到科学的行列。
    >> Radcliffe Brown。
    布朗也是主张实地调查而且主张文化整体论和系统论的人类学者。但是他认为功能的意义不必挂在有用无用的鉴别上,更不应当和生物需要挂钩。
    >> 当我接触了功能派的先锋法国涂尔干的著作之后,对第二种看法发生了兴趣。他比较明确地把社会看成本身是有其自身存在的实体,和生物界的人体脱了钩。
    >> 我在实地调查中才理解到一个社区中众人初看时似乎是纷杂的活动,事实上都按着一套相关的各种社会角色的行为模式而行动的。再看各种社会角色又是相互配合,关关节节构成一个网络般的结构。
    >> 这就是个人社会化的过程。这个结构里规定的各种角色间的相互行为模式也是个人在社会中生活时不能超出的规范,一旦越出就有人出来干涉,甚至加以制裁。
    >> 现在回想起来,就能看到这种抟殊环境的确对我自己学术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影响之深不仅是当时孤陋寡闻,而且造成了自力更生,独树一帜,一切靠自己来的心理,一直发展成为我后来不善于接受新的社会学流派的习惯。
    >> 我在老朋友面前无需掩饰,从40年代后期起,直到70年代结束前一年,我在国际的社会学圈子里除了两次简短的接触之外是个遗世独立的人物。
    >> 回顾我在昆明这一时期,我们在魁阁的研究工作是按照了《江村经济》所走出的这条路前进的。这条路我们称之为社区研究。
    >> 依我们当时的理解,社区是具体的,在一个地区上形成的群体,而社会是指这个群体中人与人相互配合的行为羌系
    >> 社区这个概念一搞清楚,我们研究的对象也就明确了,就是生活在一个地区的一群人的社会关系,社区可大可小。一个学校,一个村子,一个城市,甚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致可以是团结在一个地球上的整个人类。只要其中的人都由社会关系结合起来,都是一个社区。
    >> 社会学中国化其实就是社会学的主要任务,目的是在讲清楚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的一个社会。
    >> 魁阁的《云南三村》比起瑶山和江村的研究在方法及理论上提高了一步。
    >> 当时直线上升的通货膨胀使个人的实际收入不断下降,而我又在1940年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们在呈贡的农村里赁屋而居,楼底下就是猪圈,生活十分艰苦。因之,我不能不在固定的薪金之外,另谋收入。我这个书生能找到的生活补贴,只有靠我以写作来换取稿费。我在当时竟成了一个著名的多产作家。
    >> 发表的文章后来编成小册子发行,其中比较畅销的有《初访美国》《美国人的性格》《重访英伦》;《内地农村》《乡土中国》《乡土重建》《性育制度》《民主·人权·宪法》等。
    >> 文内尽管有人有事,而实际是把它们作文化的载体来处理的。
    >> 《生育制度〉文章。我明确地否定家庭、婚姻、亲属等生育制度是人们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上性的需要的社会手段。相反,社会通过这些制度来限制人们满足生物需要的方式。这些制度是起着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
    >> 我这本《生育制度》是在1946年和潘光旦先生一起住在乡间时完成的,他最先看到我的稿纸,而且看出了我这个社会学的思路,和他所主张的优生强种的生物观点格格不入。当我请他写序时,他下笔千言,写了一篇“派与汇”的长文,认为我这本书固然不失一家之言,但忽视了生物个人对社会文化的作用,所以偏而不全,未能允执其中。
    >> 我这本《生育制度》实际上结束了我学术历程的前半生。
    >> 我在前半生尽管主张实地调查,主张理论联系实际,但在我具体的社区调查中我始终是以一个调查者的身份去观察别人的生活。换一句话说,我是以局外人的立场去观察一个处在生活中的对象。我自身有自己的社会生活,我按着我自己社会里所处的角色进行份内的活动。
    >> 表演得最激烈的例子发生在“文革”的高潮中。作为一个教授的社会角色可以被他的学生勒令扫街、清厕和游街、批斗。
    >> 我觉得置身于一个目的在有如显示社会本质和力量的实验室里。在这个实验室里我既是实验的材料,就是在我身上进行这项实验。
    >> 这个实验使我看到了世界是可以发生不寻常的社会结构革命性的变动。
    >> 我确是切身领会到超生物的社会实体的臣大能量,同时也更赤裸裸地看到个人生物本性的顽强表现。
    >> 这种自觉可说是既承认个人跳不出社会的掌握,而同时社会的演进也依靠着社会中个人所发生的能动性和主观作用。这是社会和个人的辩证关系,个人既是载体也是实体。
    >> “见社会不见人”还是我长期以来所做的社区研究的主要缺点。
    >> 下半生的学术生涯,可以说从1978年开始,直到目前一共有15年。
    >> 这时我对社区研究本身的功能有了一些更明确的看法,正如我在和巴博德教授谈话中所说的,我们做的研究实际上是发挥人特有的自觉能力,成为自然演化的一种动力。
    >> 所以我在80岁生日那天以“志在富民”四字来答复朋友们要求我总结我过去80年所作所为的中心思想。“志在富民”落实到学术工作上就是从事应用科学,所以我把调查看作应用社会学。
    >> 《行行重行行》一书中。这一系列文章还在继续写下去,可说是我下半生的主要学术方向。
    这一系列文章在理论上说是以《江村经济》为基础的。
    >> 回顾我这十年的研究成果总起来看还是没有摆脱“见社会不见人”的缺点。我着眼于发展的模式,但没有充分注意具体的人在发展中是怎样思想,怎样感觉,怎样打算。
    >> 我不再像在《生育制度》中那样强调社会是实体、个人是载体的论调,而多少已接受了潘光旦先生的批评,认识到社会和人是辩证统一体中的两面,在活动的机制里互相起作用的。
    >> 使行为模式变成人的积极行为的是潜伏在社会身份背后的个人。
    >> 社会和个人是相互配合的永远不能分离的实体。这种把人和社会结成一个辩证的统一体的看法也许正是潘光旦先生所说的新人文思想。
    >> 这种认识使我最近强调社区研究必须提高一步,不仅需看到社会结构,而且还要看到人,也就是我指出的心态的研究。
    >> 愿我这涓滴乡土水,汇归大海洋。
    2024-11-20 20:54:22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