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对《红楼梦的法律世界》的笔记(2)

红楼梦的法律世界
  • 书名: 红楼梦的法律世界
  • 作者: 尹伊君
  • 页数: 297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 2007-3
  • 第4页
    世上原宜假,不宜真
    引自第4页
    2014-05-19 10:44:20 回应
  • 第21页
    哲学解释学兴起之后,它在人的知识范围内划分出三种不同的致知之途:科学的致知方法是说明,哲学的致知方法是认识,历史的致知方法是理解,而一切理解无不建立在个人的经验之上。因此,所谓真理,不仅包括一般的科学方法,也包括科学方法之外的哲学、艺术和历史的经验。 经验是人直接体验的生活,它本身是一种局限性,所以,在理性和科学面前,它往往成为偏见的代名词。然而,在哲学解释学看来,经验是一切理解的基础,是构成个人理解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因素。首先,经验先于理性、观念和判断,在人们形成理性和观念之先,作出判断之前,经验就已经发生了,这叫做经验的当下发生性。其次,经验只能发生于个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叫做经验的个人性。最后,经验具有不可完整重复性,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任何个人的经验不可能再由他人完整地重复体验和复制出来;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个人,也不可能完整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因此,解释者不可能完整地重复和再现作品作者的个人经验,解释者相互之间也不可能重复他人的经验。 既然理解以个人经验为基础,那么,在哲学解释学看来,一切理解就必然包含某种“前见”。没有任何人能够摆脱前见,把自己置身于历史之外,做到“理性地”、“客观地”理解历史。其一,理解必须使用语言,语言是文化的核心,当使用某种语言进行理解时,就已经具有某种前见了。其二,人不能没有记忆,理解必须在记忆中展开,记忆直接参与人的理解,而记忆本身就是一种前见。其三,人在理解之前,就已经置身于某种文化传统之中了,也就是说,这种历史文化传统已经占有了我们,我们必须带着这种历史文化传统赋予我们的习惯、观念和知识去进行理解。基于此,哲学解释学同以往的文学、历史研究方法有了很大的不同。一是同以往理解者必欲将自己置身于作品和历史之外“客观、公正地”进行研究不同,哲学解释学认为,历史如长河流水,从古至今,绵延不断,理解者也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份子,任何人都不可能将自己置身于历史之外去进行理解。二是传统的历史研究往往将时间距离看成理解中的最大障碍,以为时间越近,越有助于理解;反之,时间距离越远,理解就越困难。但在哲学解释学看来,时间距离恰恰是理解中的积极因素,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往往需要经过一定时间,脱离了当时的环境才能显示出来。三是传统的的文学、历史研究往往要努力重现和恢复作者的原意,哲学解释学则认为,作品有它自己的世界,解释者也有他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两个世界接触之后,会产生一个新的世界——意义。因此,解释者在解释作品中,不应再执着于复原作者原意的取向,而是要注重创造性的理解。 这样,人们对传统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与传统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对于解释者来说,传统不再是一具等待解剖的冰冷的僵尸,与解释者相对立的客观物,理解也不是解释者手中理性的解剖刀。传统的生命并没有死去,它依然活着,我们每个人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解释传统,并不仅仅是解释过去,也是在解释现在,解释将来。解释者与传统展开对话,形成互动,既是理解传统,也是理解人生,理解自己,传统则在理解中获得了新的生命和进入现代的途径。解释传统并不是盲目的崇拜传统,更不是简单的复活传统,而是疏通和“打理”与传统的关系,既对传统展开批判,也用传统批判现在。
    引自第21页
    2014-05-22 19:20:06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