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云对《消解性别》的笔记(4)

吃云
吃云 (( ̄o ̄) . z Z)

读过 消解性别

消解性别
  • 书名: 消解性别
  • 作者: [美] 朱迪斯·巴特勒
  • 页数: 288
  •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年: 2009-11
  • 屈从姿态的自由
    ……正像福柯说的那样,一个人必须屈从于一种控制性机器,以使得自由的行使能够成为可能。一个人要屈从于标签和名称,屈从于侵犯和侵略;一个人要受限于常态的种种标准;一个人要通过对自己的测试。有时候,这就意味着一个人需要变得对这些标准了如指掌,知道应该如何呈现自己,以使自己成为貌似合适的候选人。……
    引自 4.对性别的反诊断
    ……使用这种诊断法来达到目的的代价是,一个人不能用语言来说出自己真正认为是真实的东西。一个人为了自由付出了代价,牺性了自己真实地使用语言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买到某种自由的同时放弃了另一种自由。 或许,这让我们进一步理解这种诊断法带来的这个关于自主权的难题,让我们理解自由是如何被视为是由特定社会方式来决定及表达的。只有一种办法来获得这种转化借以开始的手段,那就是,学会如何用一种并不属于你的话语来表述你自己,这种话语在你的自我表述中抹杀了自己,否定了那种你真正希望用来描述自己是谁、怎么成为这样的人以及你从生活中希望得到什么的语言。在否决所有这一切的同时,这种话语又发出了一种承诺(如果说不算是讹诈的话),保证说,如果你同意伪造自己的话,你就会有机会得到你想要的生活、你想要的身体和性别,而在这过程中,你实际上支持和认可了这种诊断法在未来施加到更多人头上的权力。……因此,选择当然是要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有时候,这个代价是真理本身。
    引自 4.对性别的反诊断
    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了成全自己,我们就必须先消解自己:我们必须成为“存在”的更大的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以创造出我们自己。当然,这是自主权的悖论,当性别规范开始在不同层次麻痹性别的能动性时,这个悖论就会加剧。在这些社会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之前自由往往要求有不自由,而自主权则是和屈从纠结在一起的。如果社会世界——这是我们在根本上不自主的象征——必须为了自主权的可能性而改变,那么,个人选择就会被证明是从一开始就依赖于并非我们中的任何人任意定下的条件,而且没有人能在一个剧烈改变了的社会世界之外作出选择。这种改变来自集体或散在行为的增加,它不属于任何单独主体,但这些改变的结果之一就是,像一个主体一样去行动变得可能了。
    引自 4.对性别的反诊断
    2021-09-09 11:25:25 2人喜欢 回应
  • 异性恋和同性恋被相互定义
    我并不看重阳物,而且我以前就已经阐明过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所以,我不建议回过头去把阳物作为任何欲望关系中的第三因子。我也不费同下面这种说法:阳物是欲望的主要或初始点,因而所有的欲望要么是通过认同、要么是通过对父性能指的模拟反映而延伸的。我知道进步的拉康主义者急于对阳物( phallus)和阴茎( penis)作出区别,并宣称“父性”只是一个隐喻。他们没有解释的是,让“阳物”及“父性”能被安全使用的区别方式依然依赖于并重新构成了这些区别号称要克服的阴茎/阳物及父性/母性等对应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我对颠覆性的意义重塑有信心,而且我赞同把阳物的力量分散开来,从而创造出诸如女同性恋父亲( dyke dad)之类的范畴。但我认为,优先把阴茎或父性作为最经常、最激进的意义重塑对象是错误的。为什么要选择这些而不是别的词语呢?当然,这些词语的“他者”正是这里考虑的问题,而本杰明帮助我们从理论上想象了一个心理图景,在这个图景中,阳物不能控制心理作用的轨迹。但我们是否具备了重新想象三角性问题的条件?我们是否理解了把事物简化为阳物的危险?
    引自 6.渴望承认
    当然,拉康对这种观点的表述部分来源于列维・施特劳斯关于妇女交换的理论。男性部落成员交换妇女,从而得以和其他男性部落成员建立起象征关系。妇女被“欲求”正是因为她们被他者所欲求。因此,她们的价值体现在交换价值上,虽然我们不能以马克思主义的方式来理解这个概念。酷儿理论家伊芙・塞吉维克在《男人之间》一书中问道,是谁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欲求着女人。她是想指出,这种看起来好像是男人欲求着女人的关系实际上暗含着两个男人之间的同性社会纽带( homosocial bond)。她的观点是,我们不能认为同性社会关系是以异性恋为代价的;相反,同性社会关系(与同性恋不同)正是通过异性恋关系表达出来的。这个观点对于我们对异性恋和同性恋二者的思考以及我们对同性社会关系的象征特性(以及这其中暗指的所有拉康式的象征)的思考都有着深远影响。这不是说阳物为一个人所有而不为另一个人所有,而是说,它是在个异性恋和同性恋的回路中同时周旋着的,因而把每个“演员”的身份位置固定在这个场景中。把女人送给另一个男人的男人同时也送去了自己的一部分,而收到她的男人同时也就收到了他。她周旋其中,但她是否最终被欲求了呢?还是说,她仅仅是通过成为两个男人欲望的代表而例示了一种价值?她是否代表了这些欲望交汇之处一在这个地方两个男人没能相遇,而潜在的同性恋亲密接触被传递,被延缓,被控制了?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异性恋和同性恋被相互定义的方式很深奥,且或许无可逃避,而在我看来,要解读这种方式是不可能的。比如,在什么程度上异性恋妒嫉被一种对同性欲望的无力承认复杂化了?一个男人的女性爱人想得到另一个男人,而且甚至“得到”了他,而第一个男人以自己为代价经受着这一切。这第一个男人必须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呢?在这一场景中,当他欲求着他者的欲望时,这种代价是他的爱人的欲望吗(我们且想象着就是吧)?还是说,他的爱人把另一个男人作为她的情人是种特权(我们也且认为这是可能的)?当他为她的不忠发怒时,是不是因为他认为她不愿作出和他一样的牺牲?而且,即使这种解读可能会认为在这个场景中他与她有认同,我们还是不清楚这种认同是如何发生的,或者说这究竟是不是一种“女性”认同。他或许希望得到她在这个场景中的想象位置,但他把她的位置想象成什么呢?我们不能假设他把她的位置看成是女性的,即使他可能把她想成对另一个男人有着接纳性反应。如果占据他自己的妒嫉想象中心的是他的接纳性的话,那么,或许更合适的说法是,他把她想象成是处在被动男性同性恋的位置上的。最后,究竟有没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区分异性恋和同性恋的激情?毕竟,他已经失去了她,而这激怒了他;她做出了他不能也不会做出的那种行为,而这也激怒了他。 本杰明坚持说,我们没有必要非要理解一个互相排斥的关系中的欲望和认同。很明显,这种观点给这样同时纠结在一起的情感提供了空间。但是,她是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法来描述异性恋如何变成同性情感场所,或者说,同性恋是如何变成通往异性情感的渠道的呢?看起来,当这种二元结构被施加到性别上时,实际上假设了一种性别互补性,而这种互补性忽视了使这个“二元”关系保持在二者之间的力量。本杰明宣称,第三者是作为主体间的过程本身来介入的,是作为毁灭的“过程”来介人的,这个过程是一种更具可活性、创造性的“否定”。像她这样宣称就已经让这个场景显得比可能的更好了。当然,她让我们了解到合并和毁灭是每个关系都面临的危险,但为了实现一种承认,使得相互联系的两个自我因为它们彼此之间的动态关系而转变,就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
    引自 6.渴望承认
    2021-09-13 17:11:03 2人喜欢 回应
  • 女性主义总在思考生死;规范的双重性
    构成女性主义研究焦点的问题有很多,而我认为,这些问题中没有哪个是最重要的、起着决定意义的中心向题。然而,我想指出的是,生活/生命(life)问题是不少女性主义研究(尤其是女性主义哲学研究)的中心。关于生活/生命的问题可以以种种方式提出:什么是好的生活/生命?女性的生活/生命是如何被排除在对好的生活/生命的构想之外的?对女性而言,什么是好的生活/生命?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但是,有一个问题是优先于这些问题的,即生存问题本身。如果我们思考什么样的女性主义思想是和生存问题相关的,我们就会发现,我们面对着另一套不同的问题:谁的生活/生命算作生活/生命?谁才具有生活下去的特权?我们怎样判断生命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我们怎样比较生命?生命是在什么条件下、通过什么手段形成的?生命诞生时有谁会在意?谁会在意母亲的生活/生命?它有什么最终价值?性别(即和谐的性别)在什么程度上能保障生活/生命是值得的?那些不遵循已有性别规范的人会面临怎样的死亡威胁? 女性主义总是在思考着生死问题。这说明女性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某种哲学研究。它探讨我们如何组织生活,如何给生活/生命赋予价值,如何保卫生活/生命、抵御暴力,如何强制世界及其机构容纳新的价值观。这就意味着女性主义的哲学追求在某种意义上是以社会转化为目的的。 如果我能说明我认为不同性别之间的理想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作为规范和体验的性别应该是怎样的,以及它应该具备怎样的平等和公平等问题的话,那么一切都会容易得多。这会让事情容易很多。这样的话,你会知道什么样的规范指引了我的思考,你就能判断我究竟有没有取得我预定的目标。我的问题将不是源于我的固执或是我执意要保持一种晦涩的姿态。我的问题仅仅是源于这样的双重真理:为了要生活,要好好生活,为了能够知晓朝哪个方向前进才会改变我们的社会世界,我们需要规范;但是,我们也会受困于规范,有时规范会对我们施加暴力,而为了社会公正,我们必须反对它们。这可能有些让人不解,因为很多人会说,对暴力的反抗必须以规范的名义来进行,这种规范是一种非暴力规范,一种关于尊重的规范,一种决定或强迫对生命的尊重的规范。但是,我们要想到规范性也具有这种双重意义。一方面,规范性指的是引导我们的目标和热望,是我们相互间行动和说话所依据的强制性规则,它作为一种前提需要得到我们的普遍遵循,它指引着我们行动的方向。另一方面,规范性指的是规范化的过程,即特定规范、观念及理想是如何支配具体生活、如何给正常的“男人”和“女人”设定强制性标准的。在这第二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规范就是那种决定了“可理解的”生活、“真正的”男人和“真正的”女人的东西。如果我们违背这些规范,就很难说我们是否还能生活下去、是否还应该生活下去,我们的生活/生命是否还有价值、是否能变得有价值,我们的性别是否是真实的、是否能被看作是真实的。 一个好的启蒙思想家只会摇着头说,如果一个人拒绝规范化,那么这只能以另一种规范的名义来完成。但是,这样的批评家还得考虑一下规范化和规范性之间有什么联系。当我们讨论是什么东西把人和人联系起来,以及为了找到一种共同的联系,我们会采用怎样的言语和思考形式的时候,我们无可避免地要诉诸社会性地构成的关系,这样的关系经历了时间而形成,通过把那些不符合规范的生命排除在外而给予我们一种“共同”感。在这个意义上看,我们把“规范”看作是把我们联系到一起的东西,但是,我们也能看到,“规范”仅仅是通过一种排他手段才创造出一致性的。我们很有必要思考这个问题,即规范的双重性问题。
    引自 10.社会转化问题
    2021-09-16 17:04:43 4人喜欢 1回应
  • 我们认为约束着我们的现实实际上都有着变化的可能性
    身体处在改变( becoming)这个模式中,总有着变成其他形式的可能。因此,身体能以无数方式来对付规范、超越规范、重塑规范,并向我们展现出,那些我们认为约束着我们的现实实际上都有着变化的可能性。这些关于肉体的事实被主动地实现了,而这种“主动性”没有被规范完全束缚住。有时候,遵循规范的条件和反抗它的条件是完全一样的。当规范既保障了又威胁了社会生存的时候(这是你的生活需要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的生活遵循它,它将会威胁着要消灭你),遵循和抵抗就变成了与规范的一种复合的悖论关系,这是一种苦难形式,也是政治化的一个潜在场合。因此,如何使规范具体化、怎样オ能生存,以及生活是否可能等问题常常是联系在一起的。我认为,我们不应该低估对可能性的思考对于那些面临棘手的生存问题的人所具有的重要性。 在这个方面,该问题依然是个政治问题,并将持续如此。但是,还有别的问题存在,因为变装表演这个例子所做的就是让我们探寻现实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思考被称为真实或不真实又如何不仅是社会控制的种手段,也是使人失去作人资格的一种暴力形式。实际上,我会这样来描述:被称为不真实,并把这样的称呼作为一种区别对待的形式确立下来,就会让人变成他者,而人的概念正是针对这个他者建立的。这种非人,这种“超人”,这种“不够人”构成了一种界线,以让所谓真正的人安居于所谓的真实世界。因此,被称为复制品、被称为不真实是一个人受到压迫的种形式。但是,问题可能比这还要深。因为被压迫就意味着你已经作为某种主体而存在着了,你对高高在上的主体而言,是一种看得见的、被压迫的他者,是一种可能的或潜在的主体。但不真实和被压迫还有所不同的,因为要受到压迫,一个人首先必须是能够被理解的。发现一个人根本不能被理解(也就是说,文化和语言规则把一个人划定为一种不可能)就是说这个人还没有取得作人的资格。我们感觉这个人好像只能,而且也一直是在用人的方式说话,但又觉得他并不是人。也就是说,我们发现这个人的语言是空洞的,他得不到承认,因为承认的发生所依据的规范是不利于这个人的。 如果性别是操演性的,那么性别的存在就应该是一种制造出来的表演效应。尽管存在着各种规范决定着什么是、什么不是真实的东西,以及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被理解,但是,当操演性开始它的引用实践时,这些规范的意义就受到了质疑,并被重新表达。当然,我们可以引用已经存在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在引用过程中可能会严重地失去根基。当它们具体发生并通过一种具体化形式挑衅了规范的期待时,它们也可能被视为是不自然的、不必要的。这就是说,通过性别操演的实践,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统治现实的规范是如何被引用的,也能了解现实被复制以及在复制过程中被改变所依据的机制之一。变装表演的关健不仅仅在于它制造了种令人愉悦的颠覆性场景,而且要使现实被复制和被质疑的这些令人吃惊的重要方式具有寓意。
    引自 10.社会转化问题
    2021-09-18 12:17:00 1人喜欢 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