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试读:兴趣

大家可以公开的兴趣自然是阅读、音乐、舞蹈、话剧之类,非常高尚,其实这是个艰深的问题。 我会这样回答:我喜欢写。故作被迫地写,在赶忙仓促地写(看,又给人催交货了)。这样子提醒我,写已经成为一种需要,一种职业了。于是可以保证,即使将来提不起劲,笔仍然要执下去,便非常窃窃自喜。我又喜欢填,填完之后偶然受命改一两句,或者全首从头再来。有时略加辩护,有时全力迅速修改,以显示实力,以训练耐力。我又喜欢人,动手动脚,讲是讲非,会面、告别、浅笑、喝茶、睡觉、说话、问候、分手、安慰、笑容、近况和寄望,都非常有意义。也可以说,喜欢人才喜欢写。此外,我又喜欢垂一撮头发到眼角又用手拨它再让它垂下,不断循环。喜欢煎二成熟的牛扒,切开时有血流泻。喜欢挤鼻端的黑头。喜欢煲烧水沏茶。喜欢看八卦周刊和龙虎豹,喜欢在空气中淫荡。啊,这样琐碎,都是我的兴趣。 我不喜欢平日有什么嗜好这个问题。我喜欢兴趣,它们不单是一批生活习惯,而且会慢慢融入生活这职业里面。

>曾经

曾经
作者: 林夕
副标题: 林夕90前后
isbn: 7563382720
书名: 曾经
页数: 374
定价: 28.00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