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伤》试读:《罹伤跌停的青春》第二章
2.
我说了,我最讨厌早上给我打电话的人。太不长眼。我晚上工作,所以白天我要睡觉,有多大屁事你也不能不让人睡觉。要是换了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给你们打电话,你说,你操不操?
电话铃像催命鬼号叫一样不停地响,抓起来没好气地喊:“谁?一大早你们家死人了,叫我随份子是不是?”
电话那边罗严塔尔态度也不和蔼了:“车车,你丫的什么时候能给我稿子?”
一听是那个自称罗严塔尔的出版流氓,我就不能那么恶劣了,好歹人家罗编也是文化人,不能下了人家的面儿,但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他非找我写八零后的小说?是因为他觉得我不庸俗不糜烂还是觉得我有点水平呢?我没问过他,我也是有病,瞎答应什么呢?
看来我还是一俗人啊。
我哀求道:“你别催了,你以为那是拉呢?说拉就能拉的事?怎么着这也是写小说,我得好好琢磨。我会尽快的。”
罗说:“那你快点,你得尽快给我看个初稿、提纲和方向。”
我说:“行行行,我尽快,尽快。”
妈的,我想,催命鬼你催死我,我写不出来还不是写不出来。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什么事儿啊!
决定调整下作息时间,晚上唱完歌后就回家睡觉,不能玩到天亮了。节约出下午时间赶快写点东西先给罗编交差。
冬天的北京老是阴飕飕的天儿,躺在床上看着窗帘缝里钻进的阳光在地上画了个斜三角。空气中的浮尘都清晰可见。
今天应该是个好天气,出太阳了。
想想冯胖子说的,我们这些人都只在夜晚出没欣赏夜景,愣是没见过白天的太阳。长此以往,必定发霉。这晒太阳很奢侈吗? 姥姥的,想我也是双十年华的青春佳人,还晒不起个太阳了?
有快一个月没见过文青了,打个电话约她吃个饭吧。文青是政法的大学生,拿上我写的那点东西先给她看看再给罗严塔尔看。中午跟文青约了在KFC见,她和男朋友王华一起来的。
我说吃什么我买去。
文青跟王华说:“敞开了吃也吃不了她200块钱,放开吃。”
我赶紧拿出200块钱给王华,说:“辛苦您了,受累排队买吧。”
坐下我就习惯摸烟,摸了又放下,我说:“我最不乐意来肯德基,闹腾死了,东西也不好吃,还他妈坐大玻璃边上,过路的人都他妈的看你那点吃相了。这帮傻逼,花几十块钱一坐一下午,跟这玩廉价享受来了。”
文青说,“呸!就你能耐,我们都俗人,就爱介个。谁都像你,吃个饭不管几个人非要整个破包间,黑灯瞎火见不得人才能吃下去。”
王华排着队转过来喊:“车车,你要什么套餐?”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文青抢白道:“随便给她要。记得要发票啊。”
此话一出,好多人都往我们桌看,文青瞪着眼,“要发票怎么地了?不能叫洋人赚我们钱还跟这儿偷税漏税。”
说完她看我,我就必须附和:“是是是,那是那是。”
把我写的小说拿出来给文青看,她边看边说:“我不说你俗,这事挺靠谱。嗯……你能写……”
看着,文青说:“靠,你丫的怎么那么缺德啊?小说里怎么用人真名?这个太不靠谱,不行不行。”
我说:“我不会编名字,中国大了去了,一样名的人也多了去了,谁知道我写的是谁啊。”
文青说:“你赶紧学电脑吧,这都2002年了,还玩手写?潮啊!连人家老大爷都会电脑上码字了。”
我说:“行行,立马的,我回去就买电脑,学!”
文青和王华很骚情,吃东西的时候,你一口我一口的。唉!看着文青我心想,莫非我也该找个人跟我这么骚情骚情了?王华晚上在酒吧打工。年轻的情侣最大的问题就是“妈内”,爱得死去活来,靠家里给的那点上学的伙食费是不够谈情说爱滴。不租房子的,隔三差五的还得要找个小旅馆激情一把下下火。“妈内”很重要。他打工的酒吧我每个礼拜唱一场,今儿晚上就该去了。
王华说:“我们那来了一个巨帅的歌手。”
我冷笑:“哼!什么是巨帅?”
文青烦我跟马克、红蕾他们钻在一块,说他们就是臭狗屎。说我和他们待一块时间长了,我也香不了。我没法反驳,红蕾马克他们确实是没干什么正经事。
文青这人骨子里就正气,打小我就顺从她。习惯了。换个话题谈我的小说,我说写小说特庸俗,作家都傻了吧唧的。这可不是我的理想。文青恶心地看着我说:“我发现你这人形容美好事物的能力特差,人没理想了还活个屁。”
我说:“嗯,是,是。”
总之跟她说什么都是我不对。
她说:“写的还行,挺真实的。”
吃完了,文青在那刮发票。靠,两个奖励二十的!
“快快快,再来两个汉堡和薯条带走。”
“发票留下,写上您电话。” 服务员说。
文青说:“哪门子破规矩啊,写什么电话?”
我说:“快写吧,别跟她磨叽了。”
服务员特不带好气地说:“好运气啊,不是每个人能刮出奖的,也没几个人吃KFC还要发票的。”那酸劲好像KFC是她们家开的一样。
我说:“您了还别不乐意,您了一百个不乐意这东西您也还得给我不是?少说没用的,何必不落儿这好呢?”文青刷刷在服务员给的让写电话的本上,几笔扫过“010-110110”。
出来分手时,文青一脸不诚恳地对我说:“让你破费了。”
我说:“没事没事,我那点儿钱在口袋里蹦着烧得慌,不请您吃了我睡不着觉,您才受累呢!”
文青抿着小嘴儿乐,挎着王华胳膊,摆着幸福的小样说:“车车,你是个好同志。”
看着他们搂着黏着走远的背影,我有点感慨:文青,我愿意你一生都能幸福。我儿时的伙伴,最好的朋友,虽然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分别了几年,但是现在我们又能在一起了,我说过,“长大了,我会到北京找你。”
先给罗严塔尔那流氓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过两天约个时间看稿子。
“但是,别早上给我打电话。”挂机前,我严正强调着自己最后的联络底线。
再给马克打个电话:“有时间吗?下午陪我买电脑去。”
马克说:“车车,您要进步了,我支持,我那两台笔记本呢,你先拿一台用,学会了再买。”
我说:“这不合适吧?”
马克说:“这有什么不合适啊,给哥们香一个就行。”
我说:“操,我叫你香十个,你给我十台电脑。”
马克对我确实不错,虽然嘴上贫点,老找点豆腐吃。其实他还是很在意我这个朋友的。我应该是他为数不多的不钻被窝玩过家家的女性朋友。文青说他们是臭狗屎,但我也离不开臭狗屎给我的友情。一个人在北京,我需要朋友。
想想也该给在广州工作的老妈打个电话了。我告诉她我学电脑呢。我妈高兴地说:“早该学了,要不来广州吧。”我说:“再说吧,那地方的鸟语我听不了。”老妈着叹气说:“你到我身边我就省心了。”
不是我不喜欢太阳,而是我不习惯白天。
不是我喜欢夜晚,而是我习惯了黑暗。
唱完晚上10点场,我坐在吧台喝酒。我问王华:“你丫不是说有个巨帅的歌手吗?”王华说:“今儿没来。”给马克打个电话问他在哪发浪,如果没活动我就要回去睡觉了。马克说:“你过冯胖子这儿来,我有一哥们跟这儿喝酒呢。”
我在无数个夜晚走进冯胖子的月半湾酒吧,除了每次瞅着门口的灯牌颜色丑陋外,就是觉得酒吧内的人都特别难看。因为灯光,也因为酒。马克他们在喝酒。看见我马克问:“来了您了!怎么喝?”
我说:“不喝,没劲儿。”
马克贫着:“别介,跟哥们的哥们走一个。”
我拿起瓶子对马克的哥们说:“走一个。”
这个男人才抬起头,我惊了,操!这,这,这也太帅了吧!虽然酒吧的光线不行,但我可以肯定,这个男人长得太好看了。就是好看。非常好看。他拿起酒瓶和我碰了一下,没喝,放下了。说了句,我点的歌。我拿着酒瓶傻站着目送他走上舞台,嗯,个子不低,最少有1米78,上身的休闲皮衣立领收腰,下身的黑色西裤显得双腿修长。靠!我被电到了!就是这个感觉,妈的,我要的男人就是这个样子。长得帅不说,穿衣服的品位也完全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办?我莫非一见钟情了?
马克跟我说话,我没听见。我听他唱歌。一首《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唱得绝了,音色干净温柔,每一句里都流淌着感情。一点不做作。他坐在高脚凳上拿着手麦,完全不看屏幕,节奏进出毫无差错。这首歌我听过很多男歌手和乐队唱过各种版本,可以肯定地说,真的,他真的是我听过唱得最好听的了。简直就是专业。我忽然觉得自己在劫难逃,那男人璀璨的皮囊犹如被清晨阳光照射的半片鸟羽,空灵美艳到不可方物,我就这样被俘获了,没有一丝一毫选择的余地。从进酒吧到他唱完这首《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一共五分钟。五分钟,我想,我爱上这个男人了。为什么?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有些事情只有爱才能做到。
掌声很暴力,我感觉酒吧的姑娘们眼睛里都着了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马克够帅了吧?那这个就是巨帅了!宇宙超级无敌的帅!我说的。酒吧那些男的都没法看了,什么玩意啊!冯胖子挺着个啤酒肚乐呵呵地过来了。
“哥们,随便喝,我请。”
我太了解冯胖子了,他那是想拉拢人家在他这唱歌。就像当初我一首《Big Big World》一样。冯胖子又是上烟又是开酒又是掏名片,毕恭毕敬地犹如孝敬他二大爷一般。他们说什么我也是心不在焉,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冒傻气儿,嘴也不利索了。就是傻看着他,傻喝酒。不行,我这都出来半晚上了,也不知道妆花了没,应该去厕所补个妆了。厕所没人,我就觉着拿口红的手不听使唤瞎抖。
深呼吸,对着镜子微笑,“你好,我是车车。”
不行,有点装逼的感觉,换!
“你好,我是车车,交个朋友。”
还不行,“嗨!哥们儿,我叫车车,我他妈看上你了。”
嗯,就这么着。
从厕所出来,只见马克、红蕾和冯胖子他们仨在喝酒。
我问马克:“人呢?”
马克一脸茫然地问:“谁啊?”
我骂道:“你大爷的!少跟我搁这装傻!”
马克继续茫然:“我大爷没来啊?”
“滚你的,你哥们呢?”
马克这才恍然大悟,“刚走,怎么了啊?”
红蕾和冯胖子也问我:“怎么了啊?”
我瞧着他们:“操,丫仨是装傻还是真傻啊。”
说完我拔腿就往外跑,马克起身追我,我回头凶狠地指着他脑门:“站住!回去坐下。”
从月半湾出来我就奋起直追,50米不到,我就看见他了,一个人慢慢地走着。离他10米的时候,我不跑了。
我这是要干什么啊?
其实我就是不想让他走。
他发现我跟在他后面也没理我,继续走。走到大排档他坐下,我也坐下。老板问他吃什么,他说蛋炒饭。老板问我吃什么,我也说,蛋炒饭。
真太帅了!巨帅!连吃东西都那么好看。他吃他的也不理我。吃完了,他叫老板买单。
靠!完蛋了,我追出来的时候没拿包,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我说:“我的也他买。”
他用那种无法形容的眼神看了我10秒,然后把钱一块给了。我松了口气。
不知道是哪个大文豪说的,爱情是个小偷。它悄悄地来,像偷你钱包一样没点动静就把你心给偷走了,真他妈绝了。他不是小偷,是强盗!活生生地明抢!我的心呐!
从大排档出来他拦下出租车,我拉开门一屁股就坐后面了。多少年后,我仍然不明白,我当时哪来的那么大胆呢?我疯了吗?怎么就那么没羞没臊呢?出租车开到一个小区门口停下了。他犹豫了一下,回头瞪着我,那意思是问我,你还跟着我干什么?我回瞪。跟着他上了楼,开门之前他终于开口了:
“我可以确定你是跟着我了吧?”
“嗯!”
“你一路跟着我,你要干什么呀?”
“我不干什么。”
他把钥匙往门里一插,拧开门,回头说:“不干什么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没带包,我没钱,我可不是蹭你饭吃,回头我还你。”
“我给你钱,你打车回去。”
“我歇会儿。”
一进门他就给马克打电话,打通了说马克你等着,就把电话递给我。我说我没事找马克啊。
他瞪着我,大声喊:“叫他来接你。”
我哦了一声,然后跟马克说:“你明儿再来接我,你要是现在敢来,你就不是我哥们。”
关手机。
他苦着脸问我:“我靠!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我说:“我不干什么,我就想跟着你。”
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张老毛往茶几上一摔:“你行,我给马克面子,你拿钱打车走人。”
“你别叫唤,哪那么大声。你再凶我,我就喊强奸。”
他瞪着我,愤怒地抓起烟灰缸扭头进卧室了。“砰”一声撞上门。
我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看这看看那,心想,你睡觉了,那我也睡吧。另一间小卧室也挺舒适的,就睡这吧。锁门。
奇怪的是,我倒下就睡着了。平时我换地方都会失眠。可是,这一觉,我竟然睡到了第二天下午四点。起来后,他在客厅看电视,我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真的是疯了,尾随着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回家。这是一见钟情还是花痴?难道说爱情都是盲目的瞎子?简直太猛了。
他看着我说:“呵,你还真不见外啊,挺能睡的。”
“嗯,我累了,睡特香。”
忽然,我想起个事,特别重要的事。
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像看到鬼受了惊一样看我,“你有病吧?你都不知道我叫什么你就跟着我。”
我说:“昨天不是没介绍嘛。”
他说:“我操,你行,小妞你够生猛。我怕了你了,我要出去了,你自己走吧。”然后他急匆匆地穿上外套就出门了。我追到门口喊:“你跑什么啊,这不是你家吗?”
>罹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