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民的歌唱》试读:鹊 巢

【内容提示】 周代各个不同姓的诸侯,常互相婚配。男方备车百辆前往迎娶,女方也有出车百辆来送亲的。这篇就是歌咏贵族婚礼中迎送行列车队盛大,来表示祝贺的诗。 【原诗注译】 维鹊有巢,   维:语词。 鹊:鸟名,即喜鹊,善筑巢,相传鹊每年十月后迁出原来的巢,鸠鸟就住进鹊的空巢去。 维鸠居之;   鸠:鸟名,性笨拙,不会做窠,住的是现成的鹊巢。 之子于归,   之子:这个人。 归:归宿,女子以嫁往夫家为她的归宿。 百两御之。   两:即辆,是说有一百辆车。 御:迎接。 【今译】鹊儿筑成了巢,斑鸠来居住;这个女子出嫁了,夫家百辆车子来迎娶。 维鹊有巢, 维鸠方之;   方:读为“放”,依靠,或理解为占有。 之子于归, 百两将之。   将:送。 【今译】鹊儿筑成了巢,斑鸠来占用;这个女子出嫁了,娘家百辆车子来护送。 维鹊有巢, 维鸠盈之; 之子于归, 百两成之。   成之:完成婚礼。 【今译】鹊儿筑成了巢,斑鸠占满没了空;这个女子出嫁了,婚礼用百辆车子来完成。 【评解】 周代婚礼,男女双方各出车百辆来迎送,车队的盛大,未免夸张。但也足以证明这诗所咏必是贵族婚嫁,而且双方都是诸侯之国,才能有如此排场。 “鹊巢鸠占(居)”,已成习惯应用的成语,但解诗的多说这是古人观察的疏忽。据今日动物学家的观察,斑鸠是不住喜鹊空巢的。只有杜鹃鸟是常将自己的蛋下在别种笨鸟的窠里,母笨鸟就把杜鹃蛋和自己下的蛋一起孵化,小鸟孵出来一起喂养。而小杜鹃长得快,力气大,它会把小笨鸟挤出鸟巢摔死,等到母笨鸟发现巢里所喂不是它的儿女时,小杜鹃也长大学会飞了。所以鸟类中“鹊巢鸠占(居)”是无稽之谈,笨鸟的养敌为患才是确有其事,“鹊巢鹃占”倒有此可能。而且诗中以鹊鸠异类为配偶,比喻得不恰当,所以不算好诗。然而我们知道孔子是很重视二南(《周南》、《召南》)的,他曾叮嘱他的儿子伯鱼,要先读《周南》、《召南》。《周南》的第一篇是《关雎》,《召南》的第一篇就是这《鹊巢》。《仪礼》也记载着乡饮酒和宴礼中都要唱《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三篇,和《召南》中的《鹊巢》、《采蘩》、《采》三篇。所以我还是要选出《鹊巢》来读一读,以增加你们对《诗经》方面的知识。 《仪礼》之所以规定在乡饮酒和宴礼中要唱二南的六篇诗,可说是重视组成家庭的夫妇一伦。《关雎》咏婚姻的选择,《鹊巢》咏婚礼的郑重,《葛覃》咏出嫁妇女的不忘父母,《卷耳》咏夫妇的互相关注,而《采蘩》、《采》则都是咏祭祀的经过,以示一家人的慎终追远,不忘祖先,主妇也有她重要的职责。《周南》的三篇,我都已选读过。《召南》祭祀的两篇,我将再选《采》做代表来读。 至于批评以鹊巢比夫妇的不当,那是将这篇兴诗看作比体来解的过错。毛公的《诗传》和朱子的《集传》,都标《鹊巢》为兴体,只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或有见鸠居鹊之成巢者”,诗人就歌咏作为兴诗的开头而已,本来不必以鹊鸠比夫妇啊!宋人郑樵说得好:“凡兴者,所见在此,所得在彼;不可以事类推,不可以义理求。”如果能以事类推便是比了。 而且这诗虽很简单,婚礼的盛大,只夸张了车辆的众多,但只说“百两”,你试加想象,这婚礼的种种热闹,已不言可知。这是文章的“举一显全”的重点法。清人蒲松龄写《聊斋志异》最善运用这种重点法,他叙张诚的富盛只写了“人喧于堂,马腾于槽”八个字,而已给人富盛的深刻印象,真是最经济而又最见效的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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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民的歌唱
作者: 裴溥言
副标题: 中国历代经典宝库
isbn: 7505730606
书名: 先民的歌唱
页数: 448
定价: 39.80元
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出版年: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