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红楼3》试读:第四章:林黛玉(节选)

第四章林黛玉论 第二十六回脂砚斋评曰: 每阅此本,掩卷者十有八九,不忍下阅看完,想作者此时 泪下如豆矣。 说的是“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的林黛玉。这 位从神话中诞生的少女,从出世前就已经被灵光所围绕,在“还泪” 的浪漫宿命下,降临于尘世后更仿佛携带了一分脱俗的基因,纤细 柔弱、楚楚动人,让她的孤傲凄清笼罩着神圣的氛围。学者曾比喻 道:“你是眼泪的化身,你是多愁的别名”a、“花的精魂、诗的化 身”,b 形同由眼泪、花朵、诗歌所打造而成,美丽、纤弱、执着、 率真、早夭,所谓:“文士莫辞酒,诗人命属花。”(唐孟郊《招文 士饮》)令黛玉成为小说中最受喜爱与同情的金钗,尤其在“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a 的阅读心理下,林黛玉之为第一女 主角乃是众所公认。 不过应该注意到,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所见到的 人物图谶上,正册的第一幅“钗黛合一”中判词描述的顺序,其实 薛宝钗与林黛玉是交错并行、互为领先的,所谓: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叹”与“怜”在中文的用法里恰恰都是兼具正反两种意义,既包 括赞叹、怜爱,也有感叹、哀怜的意思,可见两人都是小说家所赞 赏、怜惜的人物。并且进一步来说,虽然宝钗主要是以“停机德” 为表彰,但比起黛玉被突显的“堪怜咏絮才”其实也毫无逊色,第 十八回元妃省亲时的应制诗,贾妃的评价便是:“终是薛林二妹之 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两人的创作才华并不相上下, 甚至在诗社的几场创作竞赛中,宝钗夺冠的次数还略胜一筹。就此 而言,若单单以才、德这两项指标进行比较,宝钗的两者兼具似乎 还有过之。 但由于种种感性的、本能的阅读心理,林黛玉的人格特质被投 射了人格价值,使得小说家所做的丰富乃至复杂的人性刻画被削减 成一些扁平的抽象形容词。必须说,就像宝玉的正邪两赋、神瑛侍 者一样,曹雪芹对于林黛玉的独特性格,也用神话给予一种先天禀赋的阐释,意思是说,人的性格必然有先天因素,但却没有人能够 理解这些先天性格的来历,只能在后天所呈现的种种人格表现上仔 细揣摩:哪些是后天慢慢形成的,哪些又应该是先天就是如此的? 至于被判断为与生俱来的先天特质,又是何以产生的,例如是来自 遗传,甚至是无法解释的神秘?对林黛玉这个人物的多愁善感与好 哭多泪,曹雪芹便运用神话的角度,结合了二玉的爱恋,给予非常 浪漫的另类诠释。 一、神话:感伤性格的先天解释 第一回关于林黛玉之来历的一大段描述,是我们了解林黛玉与 《红楼梦》之爱情观的重要依据。作者说道: 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 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 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 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 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 绵不尽之意。……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 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 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这可以说是小说家对林黛玉之性格的先天性解释。经过文学的艺术包装,显得特别浪漫动人,脂砚斋便针对“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 则饮灌愁海水为汤”批云: 饮食之名奇甚,出身履历更奇甚,写黛玉来历自与别个不 同。(夹批) 就“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偿恩之说,也赞叹道: 观者至此,请掩卷思想,历来小说可曾有此句?千古未闻 之奇文。(夹批) 若仔细考察,黛玉的前身其实经过了两个阶段的生命转化,最初是 一株仙草,修炼后进阶为更高生命等级的人类形式。但不仅“得换 人形,仅修成个女体”之后,“离恨”“灌愁”“秘情”以及还泪的宿命, 仍直接延续到了入世后成为其主要的人格特质,即使是最初的植物 形态,与黛玉有关的存在处境也都与一种固结深郁、无以超脱的情 思缠陷有关。 (一)俗情化的仙境空间 这朵阆苑仙葩,表面上是植根生长在永恒的世外仙境里,所谓 “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乃是融合了佛教与仙道概念的隐喻空 间,但如果进一步探讨,其本质上实际仍是俗世俗情的延伸,甚至 可以说,是一个比俗世更加俗情化的存在范畴。 其中,“灵河”的“灵”字,反映出中国本身的仙界概念,代 表一种具有神性或能赋予生命灵性的力量所在,因此木石双方就在 河边,如万物之“灵”的人类般缔结因缘。但又不仅如此,“西方” 的方位本就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如西方极乐净土、西天取经等 等,都显示出这个方位的释家指涉,如《阿弥陀经》云:“从是西方, 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 诸乐。”a 即是称阿弥陀佛居住的西方极乐世界,就此而言,“灵河” 一词也很可能来自佛教,《安乐集》云:“附水灵河,世旱无竭。”b 或称神龙居住而不枯竭的河川为灵河,所谓:“譬如龙泉,龙力故 水不竭。”c 除此之外,还可能隐含了佛教中所譬喻的“爱河”之义。 所谓“爱河”,意指:“爱欲溺人,譬之为河。又贪爱之心,执着于 物而不离,如水浸染于物,故以河水譬之。”d 这种执着不离有如溺 水浸透的迷妄,乃是造成人生大苦的根本原因,犹如清代续法《般 若心经事观解•序》所云: 众生迷心,受五蕴体。溺于爱河,中随风浪,漂入苦海, 不得解脱,徒悲伤也。e 众生唯有破除执迷,脱身于爱河,才能超拔而获得解脱,这也就是 《楞严经》所说的“爱河干枯,令汝解脱”。a 精妙的是,林黛玉入 世后泪尽而逝的生命历程,恰恰可以说是“爱河干枯,令汝解脱” 的形象化表现,“爱河”者,可以狭义化为因爱而生的眼泪所漂成 的大河,一旦泪尽则河枯,至此乃解离人世而复返仙界。故不但脂 砚斋批云: 爱何(河)之深无底,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 (第三十五回回末总评) 传统评点家亦有“绛珠幻影,黛玉前身,源竭爱河”b 之说。仙界 的灵河尚且如此,罗网缠陷的人间世就更加解脱无望了。 事实上,所谓的“仅修成个女体”至少包含了儒家、佛教、医 学三派的性别思想,儒家认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论语• 阳货》),佛教思想则认为女性生命乃是出于“少修五百年而业障 较重”c 的匮乏不足,因此说道:“若有女人,能如实观女人身过者,生厌离心,速离女身疾成男子。女人身过者,所谓欲瞋痴心并余烦 恼,重于男子。”a 此一说法与中医的学理如出一辙: 古书治妇人,别著方论者,以其胎妊、生产、崩伤之异, 况妇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难疗。盖女人嗜欲多于丈夫,感病 倍于男子,加以慈恋爱憎、嫉妒忧恚,染著坚牢,情不自抑, 所以为病根深,疗之难瘥。b 而“欲瞋痴心并余烦恼”果然正都是林黛玉的生命核心,所谓“慈 恋爱憎、嫉妒忧恚,染著坚牢,情不自抑,所以为病根深,疗之难 瘥”更道中黛玉必须还泪至死的陷执过程。 果不其然,修成女体的仙草还在仙界净土,就因为尚未酬报灌 溉之德而“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脂砚斋便点出: 妙极。恩怨不清,西方尚如此,况世之人乎?趣甚警甚。 (第一回夹批) 但不仅如此,事实上,这西方灵河世界除恩怨不清之外,还有荣枯 消长、生死无常,否则这绛珠仙草又何需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 始得久延岁月?路过的神瑛侍者必然是看到仙草即将枯萎的奄奄一 息,才会触动怜惜不忍之心而天天施加甘露,若无善心所洒落的这 些甘露水,仙草应该是只有寂灭一途。如此说来,仙界也是有死亡 的,连仙草都无法永远青翠向荣,则有死亡的仙界又与尘世有何差 别?恩怨死亡使得原应超越的仙境空间俗情化,可见神话其实是现 实的延伸与推衍,小说人物的神话来历应该被视为一种象征性的性 格诠释而不是神圣表述。 (二)绛珠仙草与娥皇女英的化身 这株柔弱的仙草,最大的特征是“绛珠”。顾名思义,那是对 红色圆点的比喻,至于“绛珠”是叶片上的斑点还是果实,是只有 一个还是一些,小说家却没有进一步的说明。 关于“绛珠”的名称,在传统文献中运用很广,中医有“绛珠膏”, 其功用是:“此膏治溃疡诸毒用之,去腐定痛,生肌甚效。”a 除此以外 大都是用来形象地比喻红色圆珠状的小东西,包括:红色的水珠 b、红色的枸杞子 a、道教修炼用语 b、红色的樱桃 c、 红色的西 瓜子 d、红色珠子 e、红色的枇杷果子 f、红色的珍珠 g、红 色的罂粟花 h、红色的薏苡果实 i、彩灯 j、红色的石榴果实。a 由以上的文献爬梳,可见绛珠是一个运用很广的语汇,只 要能符合红色圆珠样貌的形状,都可以用绛珠加以比喻。 就这个关键性的特征而言,不少学者主张“绛珠仙草”即灵芝 草,应该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此一看法认为绛珠仙草源自《山海 经•中山经•中次七经》的“ 草”:“又东二百里,曰姑媱之山。 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 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菟 丘,服之媚于人。”b 再配合《文选•别赋》李善注引宋玉《高唐 赋》所云:“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 精神为草,实曰灵芝。”c 由此断之为炎帝季女瑶姬所化。d 然而, 这两处所描写的帝女在《红楼梦》中都缺乏直接证据,且《山海经》 写此草的功能乃是“服之媚于人”,郭璞注云:“为人所爱也;一名 荒夫草。”e 亦即能取悦讨好别人,与黛玉的性格已大相径庭,何况 瑶姬本身更是私奔的神女,据考证,“瑶姬者,佚女也,……瑶女亦即佻女滛女游女也。是巫山神女,乃私奔之滛女”。a 在神话中属 于爱欲女神,带有上古“处女祭司”的神妓色彩 b,这都与林黛玉 的性格全然不符,甚至还彼此严重抵牾。整体看来,两者之间仅有 “未行而亡”这一般性的雷同(“行”是出嫁的意思),其他则没有 必然相关之处;但即使这唯一的雷同,也因为“未行而亡”的“亡” 又可以作“亡逃”解,c 于是更与黛玉的“未嫁而逝”大异其旨, 足证所谓的 草、灵芝都与绛珠仙草相去甚远,彼此完全无关。 上述的讨论,可以简化说明如下:一般认为,绛珠仙草= 草= 瑶姬=灵芝,但这个等同是建立在跳跃式的联想上,并非严谨的推 论,其中的问题很多,包括: 一、 草“服之媚于人”的药效不符合黛玉的性格。 二、无论是 草还是灵芝,都没有“绛珠”之类的形象特征。 三、瑶姬的神格与黛玉的形象背道而驰。在上古神话中,瑶姬= 瑶女=佚女=佻女=游女=滛女(即淫女),因此是带有性爱色彩 的巫山神女,近乎“处女祭司”的神妓。则“瑶姬”之名称乃是从“滛 女”转化而来,其所化成的 草具有“服之媚于人”的药效,就显 得十分一致,由此证明了瑶姬所化的草应该就是 草。 四、即使是命运类似的“未行而亡”,也不一定是未嫁而逝的意思,更可能是“未嫁而逃”,而合乎封于巫山之台的瑶姬乃是游 女、滛女的身份。则 草一名“荒夫草”,意谓没有丈夫、抛弃丈 夫,也很顺理成章。 五、至于灵芝,其名结合了神灵、芝兰的优雅意象,美则美 矣,却来自瑶姬所化,而且也没有近似“绛珠”之处,两者之间并 无关联。 总而言之,绛珠仙草= 草=瑶姬=灵芝的推论实在不能 成立。 另外,晚清赵之谦提供了另一个说法:“云西示余珍珠莲,类 天竹而细,红艳娇娜。叶一茎七片,有刺;干绿色,而有碧丝如 划,插瓶亦耐久。常州人呼珊瑚草,遍考不知其名。疑《红楼梦》 中绛珠仙即是此。野田所有,得亦可奇,却与通灵宝玉的对,家 中是宝,外间即废物也。”a 但此一名为珍珠莲、珊瑚草的植物固然 红艳娇娜,却看不出可以对应于“绛珠”的描述,所以必须存疑。 而现代学者也有主张绛珠仙草即是人参者 b,人参的果实正是一颗 颗红色的圆珠,丛聚于花茎之顶端,与“绛珠”的特点吻合;且黛 玉所服用的丸药正是人参养荣丸,靠人参补气续命,这种联想与黛 玉十分贴切,不为无据。 我们则认为,这是作者以一般传说的仙草概念,与娥皇女英洒 泪成斑的故事相融合,为黛玉所量身独创的神话,应该直接从小说文本来推敲其意义。首先,“绛珠”之名是指仙草的圆小果实,还 是叶子上的斑点,根本并不重要,因为小说中完全没有提到,任何 推论都缺乏有力证据,难以确立;所谓“绛珠”的真正重点,其实 是在于此一名称所引发的形象联想。脂砚斋于“有绛珠草一株”句 夹批云: 点红字。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第一回) 这就清楚告诉我们,“绛珠”正是取意于“血泪”,呼应了第八回“一 泪化一血珠”的批语,而娥皇女英洒泪沾竹的斑痕恰恰也是血珠点 点,如唐代诗人歌咏道: • 欸乃知从何处生,当时泣舜肠断声。翠华寂寞婵娟没,野筱 空余红泪情。(刘言史《潇湘游》,《全唐诗》卷 468) • 拣得林中最细枝,结根石上长身迟。莫嫌滴沥红斑少,恰似 湘妃泪尽时。(贾岛《赠梁浦秀才斑竹拄杖》,《全唐诗》卷 574) • 九处烟霞九处昏,一回延首一销魂。因凭直节流红泪,图得 千秋见血痕。(汪遵《斑竹祠》,《全唐诗》卷 602) 则沾上血泪的仙草正与娥皇女英“泪下沾竹”所形成的斑竹完全一 致,“绛珠仙草”就是带着泪斑的“湘妃竹”的平行转化,是同一 个概念在不同植物上的形象分化。换言之,绛珠仙草就是湘妃竹在天上仙境的投影,而湘妃竹则为绛珠仙草移植到人间的化身,泪点 斑斑构成了两者的共同造型。 第三十七回大观园众钗雅结海棠诗社,在李纨提出“何不大家 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的建议下,探春对讥讽她的黛玉笑道: “你别忙中使巧话来骂人,我已替你想了个极当的美号了。” 又向众人道:“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 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 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 了。”大家听说,都拍手叫妙。林黛玉低了头方不言语。 其中“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之说,所根据的典故是比较晚出 的神话增订版,见南朝任昉所载: 昔舜南巡而葬于苍梧之野。尧之二女娥皇、女英追之不 及,相与恸哭,泪下沾竹,竹文上为之斑斑然。a 投湘水殉死的二妃便成为湘水女神,凌步于烟波间永恒地追悼。后 来唐代刘禹锡《潇湘神词二首》也承袭这个内涵: 湘水流,湘水流,九疑云物至今愁。若问二妃何处所,零陵芳草露中秋。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楚客欲听瑶瑟怨,潇 湘深夜月明时。(《全唐诗》卷 890) 如此一来,眼泪又与死亡相结合,这样的血泪斑斑,并不是来自外 在的磨折,而全然是内在的自苦,因为对爱情的执着而血泪交织, 最终并以身相殉,于是眼泪与生命同步,正呼应了李白《远别离》 所歌咏: 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海 水直下万里深,谁人不言此离苦。……帝子泣兮绿云间,随风 波兮去无还。恸哭兮远望,见苍梧之深山。苍梧山崩湘水绝, 竹上之泪乃可灭! 其中,李白将爱情的执着黏附于长流不息的泪水,被点染成悱恻 凄怆的“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而爱情的永恒宣言 就成为爱情的万古悲歌;若再参照晚唐李商隐《无题》的“春蚕 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在在都是林黛玉“泪尽夭亡”(第 二十二回脂批)之生命形态的形象化表征: 形躯的消亡 —— 泪水的枯竭 苍梧山崩湘水绝 —— 竹上之泪乃可灭 春蚕到死,蜡炬成灰 —— 丝(思)方尽,泪始干 同样地,“泪一日不还,黛玉尚在,泪既枯,黛玉亦物化矣”a,第 五回太虚幻境所演奏的《红楼梦曲•收尾•飞鸟各投林》一曲中, 所谓“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正是预告黛玉的命运将 步上娥皇女英的后尘,在还完所欠的眼泪时终结了生命。 (三)恩情:“灌溉”的慈悲 但是,如果用一般意义下的爱情来看待宝、黛的情感关系, 其实是不正确的。双方之间,即使在前世“木石前盟”的神话 设定中,实际上是以儒家范畴的“德惠”提供了“恩义”的伦理 前提。 于第一回中,首先应该注意到,绛珠草植根所在之“西方灵河 岸上三生石畔”,典出唐代袁郊《甘泽谣》中李源与和尚圆观死后 化身之牧童重逢的故事,当时牧童口唱山歌云:“三生石上旧精魂, 赏月吟风不要论。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其中,三 生石的三生乃佛教所称的“三世”:“三世者,谓过去世、未来世、 现在世。”b 所谓“情人”则并非爱侣,而是指有情义之友人,可见 其情涵摄了超越性别的知己同心,原即不限于狭义的男女之爱,这 也与宝、黛幼年之初始情感本质乃是“亲密友爱”(第五回)相对应。 随着年龄与见闻的增长,此一“亲密友爱”才逐渐转化为男女之爱,转化之关键即是第二十九回所言: (宝玉)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 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 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a 可见其情感性质的与时变迁,具备了渐进的、学习的历程,与充分 的了解认识甚至比较取舍,并非一般建立于感性直觉上“不知所起”b 的一见钟情。故第五十七回紫鹃指出二玉婚恋的理想性,乃是:“我 们这里就算好人家,别的都容易,最难得的是从小儿一处长大,脾 气性情都彼此知道的了。……岂不闻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 知心一个也难求。’”所谓的知己式爱情,就是从日常生活中长期 累积而培养起来的。 再者,就“木石前盟”的建立过程与订定本质而言,从宝玉这 一方面来看,其前身神瑛侍者之所以灌溉灵河岸边的绛珠仙草,动 机也并非出于对特定对象的情有独钟,本质上不属于男女之爱的范 畴,而是一种博爱普施万物的恻隐之心、举手之仁。幻形入世后的 宝玉依然保留了这样的人格特质,所谓: 自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并 无亲疏远近之别。其中因与黛玉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比别 个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第五回) 其次,从黛玉这方面来看,因神瑛侍者施予“甘露之惠”,造成了 绛珠草“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的偿债心理,才直接促成了入世 还泪的俗世因缘,同样不是来自男女之间的爱情。因此可以说, 宝、黛之关系虽然不免掺杂了佛教的因缘观,带有穿过生命之链 (chain of lives)的“业”(karma)报以及轮回的观念,如评点家话 石主人所言:“化灰不是痴语,是道家玄机;还泪不是奇文,是佛 门因果。”a 也似乎承袭了道教文学的谪凡神话;但经过曹雪芹的融 会改造后,宝、黛的俗世之情爱其实是神界之恩义的延续与完成, 所谓: 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 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 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 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就“酬报灌溉之德”“灌溉之情未偿”“甘露之惠”“偿还得过”等 用语与概念,都显然是建立在“报恩”与“德惠”的伦理基础上,本质上更接近儒家精神。 如学者所指出:报恩的基本精神,乃《礼记•曲礼》中所言:“太 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 亦非礼也。”中国人相信行动的交互性,这种给别人好处的行为通 常被视为一种社会投资(social investments),而“实际上每一个社 会中这种交互报偿的原则都是被接受的”,只是在中国此一原则有 由来久远的历史,高度意识到其存在,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制度上, 并产生深刻的影响。a 更进一步来说,“恩”是一种泛称,史书中所 说的德、惠、赠与、招待、救济等,都可以算是一种恩惠,施恩行 为集中于生活救济、挽救生命和照顾事业,而报恩方式则集中于生 命、升官、赠与诸方面;且报偿行为多由本人执行,其内容以转换 的报偿居多,以同样方式回报的较少。若追踪历史记录,至少自战 国以来,知恩报恩便是一种正常的交换行为,不回报才是反常。b 由此可见,神瑛与绛珠的前世因缘完全吻合“报恩”与“德惠”的 定义。 其中,神瑛侍者面对即将枯死而奄奄一息的绛珠仙草,萌生 的乃是儒家对人性所高度肯定的恻隐之心,所给予仙草的是“灌溉 之德”“甘露之惠”,其施恩行为在于“挽救生命”这一类型;受惠的绛珠则是感恩、知恩并努力报恩,因此整段话中不断出现“酬 报”“偿还”的说法。至于其报恩的方式确实是由本人执行,偿还 的内容也属于转换的方式,“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 得过”,偏重于生命、赠与等方面。 因此,同样应该注意的是,即使笼罩在还泪的神话宿命中, 作为黛玉之生命迹证的“泪水”也并非全为爱情而发,多有纯粹就 “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身世范畴发抒孤伶无托之悲感者(见第 二十六回、第四十五回、第四十九回、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 第七十六回),甚至可以说,若无这种家庭伦常的身世之泪,也无 法产生情爱所致之泪,因为她与宝玉的关联必须建立在寄寓贾府的 环境条件上,这却非父母双亡不可。亲情成分使得爱情性质随之淡 化,而灌注了完全合乎儒家的礼教精神,则宝、黛爱情关系中的各 个发展阶段,都属于伦理性质: 前生 恩义、德惠的报偿基础 今世 日常生活的伦理情感 就此来说,与其说黛玉的整体生命结构是“为情而生,为情而死”, 不如说是“受惠而生,报恩而死”,只是在恩惠之中裹挟了生活中 自幼至长逐日累积的由衷真情,因此比单纯的男女之爱更深厚,又 比单纯的偿债关系更感人。 (四)还泪:“致命”的爱情 但毕竟这株仙草为了偿还灌溉之恩而来到人间,以泪水作为回 报,完成泪尽而亡的宿命。值得深思的是,绛珠仙草神话隐含了几 个深层意义,反映出小说家以林黛玉为代表,对女性的存在处境与 心灵特质给予次等的定位。 首先,以女性的存在处境而言,绛珠仙草神话属于传统植物 崇拜的一种表现,且吸收了传统神话中仙草与玉石往往并出而互相 依存的模式,如《海内十洲记》载:“瀛洲在东大海中,……上生 神芝、仙草。又生玉石,高且千丈。出泉如酒,味甘,名之为玉醴 泉。饮之数升辄醉,令人长生。”a 此外,同时也反映了明清小说植 物类宝物崇拜描写中才增加的、以前少见的男欢女爱的丰富情感内 容。b 然而,其中却又发生微妙变化,由“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 株”之说,可见仙草与玉石之并存模式如旧,但透过“有赤瑕宫神 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可见原本仙草 与玉石彼此平等且同具长生效能的地位已然受到调整而有所倾斜, 化身为神瑛侍者的玉石独具甘露而能广施生命泉源,仙草则被褫夺 长生特权而柔弱待毙,由此变质为一种建立在“施 / 受”关系上的 不平等结构,符合入世为人后男女不同的性气质与性地位。再加上 这株仙草仅修成个“女体”,在无论是儒家还是佛家都“以男为贵”的性别观念下,可见黛玉的性格设定虽然笼罩着浪漫的灵光,却并 非崇高健全、完善自足。 尤其是,就女性的心灵特质而言,与黛玉有关的两个神话中 可以清楚看到,“情”直接关联于“眼泪”与“死亡”,成为一体三 面的共同表述,同样的元素与组合同时再现,可见小说家认为,爱 情对女性而言其实是一种致命的体验,以第二性的社会地位与心灵 素质,从爱情中所获得的注定是眼泪与死亡,而不是充盈的生命泉 源,最是发人省思。 所以应该注意的是,“还泪”的解释固然新奇浪漫,却不是把 黛玉神圣化为完美无瑕的女神,因为神话的真正意义在于提供一种 象征性的解释,犹如波兰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Kaspar Malinowski, 1884—1942)所指出的: (神话)乃是合乎实际的保状、证书,而且常是向导。…… 文化事实是纪念碑,神话便在碑里得到具体表现;神话也是产 生道德规律、社会组合、仪式或风俗的真正原因。a 仙草神话正是合乎实际的保状,以向导的姿态给予人物性格的后设 解释,到了真实的人世社会中,性格的评价与分析仍都必须以世 间法为标准。因此,不仅宝玉的玉石神话隐喻了性格上的缺失与遗憾,a 黛玉的仙草神话也是如此,在现实生活中消解了审美距离之 后,或许会产生不同的判断。清代的赵之谦与孙渔生便有一番发人 深省的对话: 孙渔生亦曰:“以黛玉为妻,有不好者数处。终年疾病, 孤冷性格,使人左不是,右不是。虽具有妙才,殊令人讨苦。” 余笑谓:“何尝不是!但如此数者,则我自有林黛玉在,不必 悬想《红楼梦》中人也。”渔生曰:“怪底君恶黛玉,原来曾吃 过黛玉苦头的。”附作一笑。b 从这个角度来看,毋宁说,仙草神话是对于黛玉的感伤性格、多病 体质以及致命爱情形态的先天性解释,说明黛玉这个备受宠爱的世 间女子何以仍然这般抑郁不快乐,如此自苦自虐以致早夭的原因。 毕竟比她不幸的少女到处可见,不仅同一贵宦阶级的湘云、迎春、 探春、惜春都更烦忧苦楚,面临生活中的许多压力,其他的丫鬟辈 更是终身以服侍别人为责任,自幼被拐卖的香菱尤为其最,但没有 一个人像她一样,经年累月陷溺在感伤自苦之中,只愿凝视稀薄的 乌云阴霾而对灿烂无边的阳光视而不见,因此连最了解、最体谅包 容的宝玉都说她是自寻烦恼。 必须说,黛玉的伤感多愁固然十分浪漫感人,但不免局限于“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层次,并不具备对人生深沉之艰难、困苦的 真实体会,实际上带有一种主观偏执的自我陷溺。为了这样一种极 端的感伤性格,小说家调动了非凡的想象力而创造出还泪的神话, 隐含在浪漫动人的外衣之下实有着深刻的底蕴,值得理性思考。 二、贵族少女:林姑娘不是“灰姑娘” 这株带着斑斑泪点的绛珠仙草随着债主一起入世,降生在苏州 林家,成为父母钟爱万分的掌上明珠。 也许,大多数的读者都被林黛玉后来的父母双亡,尤其是她 在诗歌中所流露出来的柔弱无依所打动,由此便以为黛玉是一个出 身寒微、寄人篱下的孤苦少女。但必须说,黛玉寄居贾府固然是事 实,但其客观处境却不能以“寄人篱下”这个成语加以形容;同样 地,黛玉虽然面临家族的没落,却绝非家世寒微,也未曾受欺于 人。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黛玉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贵族少 女,始终受到十分的宠爱,也涵养了大家风范。 (一)列侯之家、书香之族 第二回清楚交代黛玉的家世背景道: 今岁盐政点的是林如海。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 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 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 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 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 这段描述清楚显示林家与贾府平起平坐的门户地位,所谓的“钟鼎 之家”,用的是“钟鸣鼎食”的成语,形容贵族击钟传讯、列鼎而 食的豪华排场,可见林家的显贵。不仅其祖先具有袭过列侯的爵 位,“封袭三世”再额外加恩“又袭了一代”的显赫背景,虽因降 等承袭制度的缘故,第五代的林如海已无爵位,但他改从科第出 身,以殿试第三名的“探花”身分延续其钟鼎之族的门第家世,更 且在“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的情况下“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属 于深受朝廷宠信倚重,另派至各省巡察盐政税务的钦差大臣,身为 临时性的特命官吏,在一定的阶段对具体事务的处理中代表皇帝行 使权力,因此是以选贤与能、才廉兼备的标准选派。a 尤其所管辖 的业务又是攸关国计民生的盐政,属于重要职缺,可见林如海是一 个才、德、权皆备的杰出人物,让林家转型成功,兼具了百年列侯 世家与朝廷新贵的双重显要,也因此能在贾府最鼎盛的巅峰时联姻 结亲,迎娶贾母最疼爱的女儿贾敏。 贾敏不仅是贾府最鼎盛时期的千金小姐,如王夫人对王熙凤所 感叹道:“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像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 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通共每人只有两三个丫头像个人样, 余者纵有四五个小丫头子,竟是庙里的小鬼。”(第七十四回)可见 在随代降等承袭的爵位制度下,看在王夫人眼中,与她自己同辈的 小姑贾敏,其尊贵远非下一代的三春之辈所能比拟。而贾敏又是最 受贾母娇宠的孩子,贾母初见丧母的外孙女黛玉时,便悲痛说道: “我这些儿女,所疼者独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连面也不能 一见,今见了你,我怎不伤心!”(第三回)在这样的情况下,贾敏 婚配的对象自亦是非同凡响,林家的“钟鼎之家, 亦是书香之族” 正与贾府的“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第二回)平分秋色, 在讲究门当户对的上层社会中,贾敏也才可能会嫁入林家为媳。 相较之下,当林如海荣任钦差大臣,又更增加朝廷新贵的权位 时,同一代的贾府成员却日趋没落,贾赦是“现袭一等将军”,贾政 乃“现任工部员外郎”(第三回),贾珍则代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 (第十三回),都早已不复一等国公的威势。是故凤姐才会对黛玉笑 道:“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又指宝玉道: 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 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第二十五回) 原来这时在门第、根基、家私上可能有配不上对方的疑虑的,竟是 贾府而非林家,可见林黛玉虽然孤身寄居贾府,其实同为四代列侯 的贵族世家出身,彼此般配。林家之所以没有列在由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所组成的护官符里,是因为林家位在苏州,不属护官符 所归纳的金陵地区所致,其贵盛却不遑多让,理应被列在苏州官宦 圈子所拟的另一分护官符上。 兹表列两家的传承状况如下: 林 家 世袭三代 加袭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林如海(钦差大臣) 林黛玉 贾 家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宁国公 贾代化 贾敬(贾珍代,“三品 贾宝玉 贾兰 爵威烈将军”) 荣国公 贾代善 贾赦“现袭一等将军” 就在这样一个高贵的家庭中,黛玉于二月十二日诞生了。第 六十二回探春一一历数家人生日时,提到“二月没人”,袭人补 充道: 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 这个生日固然比不上元春的大年初一,当天也没有宝玉之类的“奇 异出生”,却也和探春的三月三日一样,具有民俗文化上的特殊意 涵,二月十二日正是明清时期的花朝节,也就是百花生日。 根据学者的考察可知,关于古代花朝节的日期,因时因地而 异,说法纷纭,但到了宋代,花朝节的日期已经有定在二月十二日者。晋人周处曾对花朝节描写道:“浙间风俗言春序正中,百花竞 放,乃游赏之时,花朝月夕,世所常言。”a 清代顾禄也记载着:二 月“十二日,为百花生日。闺中女郎剪五色彩缯,黏花枝上,谓之 赏红。虎邱花神庙,击牲献药,以祝仙诞,谓之花朝。”b 乾隆年间 潘荣陛则谓:二月“十二日传为花王诞日,曰花朝,幽人韵士,赋 诗唱和。”c 可见这是一年中风华最盛的良辰美景,既有幽人韵士赋 诗唱和,闺中女郎更是赏红扑蝶,表达对春神花王的赞颂。 在这一天诞生的黛玉,钟灵毓秀、内外兼美,成为父母的掌上 明珠。第二回说明道: 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 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 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 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 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 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虽然只有“聪明清秀”四个字,实已透露出黛玉天赋不凡、才智出众,并且有如花之精魂般娇美清丽。第三回透过凤姐的眼光,对初 见的黛玉描写道: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 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 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 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 脂砚斋眉批云:“真有这样标致人物,出自凤口,黛玉丰姿可知。 宜作史笔看。”可见这并不是奉承的应酬话,而是堪比史家的客观 定论,因此,第二十六回便说道: 原来这林黛玉秉绝代姿容,具希世俊美,不期这一哭,那 附近柳枝花朵上的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楞楞飞起远避,不 忍再听。……因有一首诗道: 颦儿才貌世应希,独抱幽芳出绣闺; 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这段描写等于是“沉鱼落雁”的意思,但小说家变化出之,避免了 熟滥成语的陈腐,再加上哭泣的楚楚可怜,创造出前所未见的凄美 动人。既然连宿鸟栖鸦都为之感动不忍,无怪乎薛蟠也“忽一眼瞥 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第二十五回),如此之美貌 堪称倾国倾城。 必须说,黛玉之以芙蓉为代表花,也兼取其容态之美,所谓 “此花清姿雅质,独殿众芳”a,《清稗类钞》更描述道:芙蓉“秋 半开花,大而美艳,有红白黄等色”b,并非寒瑟幽细的小家碧玉。 具体来看,黛玉之姿容则纯以神态气韵取胜,第三回借由宝玉的目 光给予一番传神写照的描绘: 细看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 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 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 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宝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妙字,莫 若‘颦颦’二字极妙。”……“《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 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这林妹妹眉尖若蹙,用取这两 个字,岂不两妙!” 其中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泪光点点”,反映了传统骨相 学所认为:“眼不哭而泪汪汪,心无忧而眉缩缩,早无刑克,老见 孤单。 注云:……孤独之相也。”c 正与高傲孤寂的性格相吻合。 如果再配合第三十回写龄官是“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大有林黛玉之态”,则诚如张爱玲所言:作者“写黛玉, 就连面貌也几乎纯是神情,唯一具体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 二字。通身没有一点细节,只是一种姿态,一个声音”a。或许, 这样的美更像是一种幽幽叹息。 (二)男儿教养与正统教育 除了才貌俱全之外,第三回又写“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 不俗”,更说明了黛玉非比一般小家碧玉的闺秀气质,凤姐所谓“这 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尤 其显示黛玉的教养仪度完全等同于贾府,有如贾母亲自调教的正根 正苗,这就和林家的贵宦背景密不可分。 确实,以林家四代列侯、一代探花的门庭,才有能力培养出拥 有高度诗书涵养的才媛。林如海特别聘任塾师专门教导黛玉,贾雨 村便是因为如此才来到林府,第二回说林如海“欲聘一西宾,雨村 便相托友力,谋了进去,且作安身之计。妙在只一个女学生,并两 个伴读丫鬟,这女学生年又小,身体又极怯弱,工课不限多寡,故 十分省力。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 终。女学生侍汤奉药,守丧尽哀,遂又将辞馆别图。林如海意欲令 女守制读书,故又将他留下。”贾雨村进而透过贾、林两家的姻亲 关系受到贾政的关照,重回朝廷。于是年幼的黛玉念了《四书》, 获得了正统的教育。 但不仅如此,最应该注意到的是,太虚幻境的正册十二金钗 中,只有两个女性是以儿子的方式教育的,除了王熙凤是“自幼假 充男儿教养”(第三回),另外唯一的一位便是林黛玉。所谓“见他 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第 二回),意味着黛玉的学习不纯然是一般的读书识字,而带有若干 男性化的成分,王昆仑也说道:“作者一开始就指出林如海膝下无 儿,对这聪明绝顶的小女孩特别钟爱,请了老师当她儿子一样教 书;却又因她体弱,不能严格课读。这是说黛玉自幼就孤独、任 性,而没有接受一般标准的闺范教养。”a 这种超越性别的教育无形 中降低乃至抵销三从四德之类施加在女性身上的驯化力量。果然, 黛玉与凤姐在男儿的教育之下,确实都比较远离温柔贞静的闺阁妇 德,具有鲜明突出的自我个性,也都比别人更要争强好胜,因此, 在所有的贵族小姐身上,便只有凤姐、黛玉二人出现过“蹬着门槛 子”此一闺阁不宜的不雅姿势。就在第二十八回中,同时描写到“只 见凤姐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看着十来个小厮们挪花盆呢”“只 见林黛玉蹬着门槛子,嘴里咬着手帕子笑呢”,差别在于黛玉毕竟 文雅一些,“嘴里咬着手帕子笑”比起“拿耳挖子剔牙”多了几分 可爱,凤姐则未免粗鲁,但“蹬着门槛子”的闺阁不宜,却是一样 的。至于两人都表现出争强好胜的个人意识,更是处处可见,只是 黛玉的重心在诗才,凤姐的焦点在干才而已。 另一方面,同样必须认识到这类贵宦家族首重伦常之道,自幼习染的儿女完全内化为存在的天职,必然是奉行伦理、恪遵孝道, 以此为思想、价值观的核心,黛玉亦然。从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 国府”的叙述说明中,可知年仅五六岁的林黛玉,在独宠于父母膝 下的幼年时期,即懂得避讳之礼并奉行如仪,为避母亲“贾敏”之 名讳,因此念书时凡遇敏字皆念作“密”,书写时凡遇敏字皆故意 减一二笔(第二回),同时采行了“更读”与“缺笔”这两种源远 流长的避讳手法,其心态属于出于尊敬和亲近之感情所产生的“敬 讳”类型 a,完全属于正统教育出身的大家闺秀。六岁丧母时,黛 玉更是“侍汤奉药,守丧尽哀,……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 触犯旧症,遂连日不曾上学”,比起史书上所记载颂扬的突出孝 行,实不遑多让。 即使父母去世多年,黛玉已在贾府安顿如归,但对父母的思念 依然浓烈不减。第六十四回写宝玉将过了沁芳桥,只见雪雁领着两 个老婆子,手中都拿着菱藕瓜果之类,宝玉忙问雪雁道:“你们姑 娘从来不吃这些凉东西的,拿这些瓜果何用?不是要请那位姑娘奶 奶么?”据雪雁的说明,“今日饭后,三姑娘来会着要瞧二奶奶去, 姑娘也没去。又不知想起了甚么来,自己伤感了一回,提笔写了好 些,不知是诗是词。叫我传瓜果去时,又听叫紫鹃将屋内摆着的小 琴桌上的陈设搬下来,将桌子挪在外间当地,又叫将那龙文鼒放在 桌上,等瓜果来时听用”,但这些做法都不像是要请客或点香,因此她也不知何故。宝玉听了心内细想,推测是: 或者是姑爹姑妈的忌辰,但我记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 吩咐另外整理肴馔送去与林妹妹私祭,此时已过。大约必是七 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 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 这才切中事实,黛玉的郑重其事正是来自对父母的孺慕哀思。由此 足见黛玉的孝心之虔与孝道之隆,单单在父母忌辰时私祭仍不足以 表达,另外还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增加一次正式对 父母倾诉祝祷的机会,虽无法回苏州上坟亲吊,仍特地准备时食在 私室自己奠祭,礼教之美何尝稍减于宝钗? 而“避讳”乃是君父伦理架构中阶级权力运作的结果,祭祀礼 仪也是人为制度的规范,但林黛玉那沛然难舍的孺慕之情竟完全契 合于社会设定的尊卑机制,可见天生自然的亲子情感与后天人为的 礼教规范沦浃为一体,而情礼胥合,彼此一无丝毫扞格,甚至进一 步达到了情礼相成,互为深化、纯化、强化的境界。如此种种,恰 如明末王夫之所指出:礼何为而作也?所以极人情之至而曲尽之也。 清朝沈钦韩亦云:原夫圣人之制礼,因人本有之情而道之。莫可效其爱敬, 莫可磬其哀慕,则有事亲敬长之礼、吉凶丧祭之仪,所以厌饫 人心,而使之鼓舞浃洽者也。后贤之议礼,则逆揣其非意之 事,设以不敢不得之科多方以误之。a 戴震更说得好: 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 酷吏之所谓法。b 因此,如若单单把黛玉当作爱情的化身,以爱情作为生命的全部, 实属严重以偏概全的视角,无法掌握她身为贵族少女的全貌与基本 精神。 此外,生长于以伦理为天职的贵族世家中,自幼便面对了多 重的人际关系,长幼、上下、亲疏、尊卑各有不同的应对进退之 道,本就必然培养出察言观色、拿捏取舍的能力。因此,第三回 写黛玉前来贾府依亲,初至荣国府时,便处处表现出谨言慎行的心机眼力: 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 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 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 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与大家厮见后,迟到的凤姐反倒声势夺人地驾临现场,这时,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 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 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 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 过,……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 “忙起身”“忙陪笑见礼”,全属合乎礼数的世故。后来到了王夫人 房中,见“炕沿上却有两个锦褥对设,黛玉度其位次,便不上炕, 只向东边椅子上坐了”;当众人晚饭时,林黛玉见此处饮食不合家 中之式,也知“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此一方面接 过饭后立即奉上之茶,一方面见人又捧过漱盂来,立刻心领神会地 随众人“照样漱了口。盥手毕,又捧上茶来,这方是吃的茶”。直 到当夜入睡前,对于袭人要取来通灵宝玉给她看,更忙止以“此刻 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表现出“总是体贴,不肯多事”(脂批),在在显示了林黛玉完全具备了入境问俗而与时俯仰、随俗从众的能 力,故脂砚斋于这回也处处提点“写黛玉自幼之心机”“黛玉之心 机眼力”“行权达变”,并申论道: 今(余)看至此,故想日后以阅(前所闻)王敦初尚公主, 登厕时不知塞鼻用枣,敦辄取而啖之,早为宫人鄙诮多矣。今 黛玉若不漱此茶,或饮一口,不无荣婢所诮乎。观此则知黛玉 平生之心思过人。(眉批) 甚至第十九回宝玉胡诌出一只极小极弱的小耗子以影射黛玉时,对 于其“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之形容,脂砚斋更评道: “凡三句暗为黛玉作评,讽的妙。” 从这些文本事实来看,在进入贾府前、初到贾府时,林黛玉都 不是读者所熟悉的样貌,既不率真、更没有叛逆,反倒是一个再正 统不过的礼教少女,具备了百分之百的礼法精神,又拥有大家庭生 活所孕育的心机世故。因此,后来小说家也再度展现出她对人情世 故中机心运作的洞察力,第三十五回描写道: 林黛玉还自立于花阴之下,远远的却向怡红院内望着,只 见李宫裁、迎春、探春、惜春并各项人等都向怡红院内去过之 后,一起一起的散尽了,只不见凤姐儿来,心里自己盘算道: “如何他不来瞧宝玉?便是有事缠住了,他必定也是要来打个 花胡哨,讨老太太和太太的好才是。今儿这早晚不来,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头再看时,只见花花簇簇一群人又向 怡红院内来了。定睛看时,只见贾母搭着凤姐儿的手,后头邢 夫人王夫人跟着周姨娘并丫鬟媳妇等人都进院去了。黛玉看了 不觉点头。 很显然,不但林黛玉心里是有所“盘算”的,其实并非白纸一般地 心无城府,而且她所盘算的,正是存在于贾府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中,逢迎取媚、趋炎附势这种攸关利害得失的心计和手腕。而不久 事情果然如其所料,王熙凤立刻奉承着贾母前来探病,这就称得上 是料事如神地掌握了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第五回)的心性, 可见她虽然率真纯洁,却绝不单纯无知,对于现实人性中机变巧饰 的那一部分的认识,她其实是和宝钗一样的玲珑剔透。 由此可见,诚如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 1818—1883)与 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 1820—1895)所言:“在等级中,…… 贵族总是贵族,roturier〔平民〕总是 roturier,不管他们其他的生 活条件如何;这是一种与他们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a 黛玉的守 礼与权变,乃是世家环境下人性的应然乃至必然现象,也是小说家 深刻把握人性之后合情合理的写实安排。 (三)真正的宝二奶奶人选 正因为黛玉具备了这些主、客观的优点,包括贵宦出身的家世 背景、秀异出众的天赋、绝色非凡的美貌,以及自幼良好的正统教 育,再加上贾母爱屋及乌的加倍移情,因此到了贾府依亲之后便深 受长辈宠爱,所谓“老太太疼你,众人爱你伶俐”(第四十二回), 甚至进一步被视为宝二奶奶的主要人选。 一般人感受到作者强烈预告的“金玉良姻”,也因此都注意到 元妃于端午节赐礼时所透露的暗示,却忽略这只是作者叙事中的一 个面相而已,是在整体结构上对于“结局”的安排,属于盖棺定论 式的谶说,只不过在“命运暗示”的手法下形成魅影般的预言;但 在到达这个终极“结局”之前,情节的发展却可以有各式各样的情 况,而这些情况未必是朝向这个结局的直线趋近,反倒可以是意外 的果实。就小说中对宝玉的婚姻描述,以贾府人员各方所反映出来 的实际心态而言,在宝玉的婚配对象上,其实都只有林黛玉为不二 人选。 宝、黛的联姻可能性极高,书中多所暗示,诸如:第二十五回 王熙凤以当家理事者的身分,当众对黛玉开了这样的玩笑:“你既 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同时指宝玉道:“你 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 玷辱了谁呢?”其中,“吃茶”反映了清代的婚俗: 婚礼行聘,以茶叶为币,满汉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 近日八旗纳聘,虽不用茶,而必曰下茶,存其名也。上自朝廷燕享,下至接见宾客,皆先之以茶,品在酒醴之上。a 如果不是上级长辈心意所趋已经显朗,擅于揣摩上意、谨守分寸大 体的王熙凤绝不敢如此露出形迹,拿宝玉的终身大事乱开玩笑 b, 因而此回脂砚斋更批道: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 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果然,信定二玉为一段好夫妻的贾府上下诸人中,还有兴儿认为 宝玉的对象“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 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又潇湘馆的婆子们 敦促薛姨妈“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连薛姨妈也断言“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 喜欢的”(第五十七回),可见府中上下的众望所归。参照高鹗续 书第八十二回所描写,一位从薛姨妈处来送蜜饯荔枝的婆子道: “怨不得我们太太说这林姑娘和你们宝二爷是一对儿,原来真是天 仙似的。”又袭人见香菱受欺于正室,物伤其类,乃至黛玉处探口 气,原因即是思及“自己终身本不是宝玉的正配,原是偏房,…… 只怕娶了一个利害的,自己便是尤二姐香菱的后身。素来看着贾 母王夫人光景及凤姐儿往往露出话来,自然是黛玉无疑了”。由此 可见,袭人心中也认知黛玉会是宝玉的正室,皆属于前八十回的 一贯延续。 客观而言,在贾府生活中,二玉姻缘“书中常常每每道及”的 次数,与金玉良姻并不相上下,并且在许多方面都更胜一筹: 1. 道及二玉姻缘的时间涵盖面自始至终,从第二十五回到第 六十六回;提到金玉良姻之处,却都集中于前半部的不到十回之 内,见诸第二十八回、第二十九回、第三十二回、第三十四回、第 三十六回,此外,第八回莺儿只转述了一半,并且只涉及金而未有 玉,更没有牵连“姻缘”,其实应该不算。 2. 道及二玉姻缘的一干人等遍见于上上下下,来自各方,包 括凤姐、薛姨妈、婆子、兴儿,以及给予这些人此一判断根据的贾 母,甚至还有续书中的袭人、王夫人,形成了全面性的、具有客观 基础的现实舆论。 金玉良姻之说则不然,包括一次是莺儿转述了一半、一次是 宝玉梦中所言,全部都属于两种类型:一种是表达或转述和尚的交代,也因此皆出自薛家成员之口,主要即转述此一神谕的薛姨 妈;另一种则是源于黛玉的心魔,在不放心的情况下放大了神谕 的阴影,造成自己纠缠不已的执念,以致念兹在兹,不断以此自 苦并折磨宝玉,这便占了书中提到金玉良姻的一半次数。因此, 提到金玉良姻的人具有身分上的局限性,以及心理上的主观性。 相较起来,金玉良姻只不过是一种未来的预言,不是现实上的客 观反映。 3. 更何况,早期因为和尚有如神谕般的交代,以至于把金玉良 姻放在心上的薛姨妈,后来也转向支持黛玉,连续书者都把握到这 一点而朝此方向撰作,于是薛家成员也从转述神谕改为撮合二玉, 送荔枝的婆子就是薛姨妈之外的另一个例子。 整体以观之,在前八十回中,“金玉良姻”只不过是一个对未 来的抽象预言,并不是叙事过程中现实情况的客观反映,以致“金 玉良姻”作为一个要素,所发挥的功能是“情节内容的调剂”而非 “情节进展的推动”,亦即丰富了单一的、个别的情节表现,但并没 有改变整体情节的发展方向,在到达这个终极“结局”之前,故事 的编织不仅未曾朝向这个结局直线趋近,甚至逆折其道,反倒都是 以二玉姻缘为主轴。上述的统计清楚证明了“金玉良姻”的现实意 义,主要是在黛玉的心理、二玉的情感试炼上,并且于第三十六回 以后便不再出现这个神谕,因此,就情节发展而言并不具备制约、 影响的动力。换句话说,“木石姻缘”是实,“金玉良姻”是虚;“木 石姻缘”是主,“金玉良姻”是宾;“木石姻缘”是现在式,“金玉 良姻”是未来式;“木石姻缘”始终如一,“金玉良姻”则半途而废。 这是厘清文本事实后的真相。 至于贾母对宝钗的赞美与宝琴的中途插入,乃是小说家高妙 至极的神来之笔。第三十五回贾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 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 头。”王夫人也证实道:“老太太时常背地里和我说宝丫头好,这倒 不是假话。”这意味着贾母和元妃一样,都是理性客观之人,即使 情感上偏向黛玉、龄官这一类的性情中人,却并不盲目偏私,而给 予宝钗应得的更高评价,表现出清明的认识力,乃是曹雪芹用以展 现贾母的睿智与胸襟。 当第五十回贾母对初来乍到的宝琴惊艳不已,很快地便对薛姨 妈隐隐透露求配之意,这是小说家用以呈现人心之奥妙本来就是弹 性的、会变动的,当新的特殊状况出现、也带来强烈的冲击时,当 下即产生不同的考虑,这完全合乎正常的人性事理。其次,贾府的 伦理关系并非绝对而单一,固然贾府极重孝道,所以贾母具有无上 权威,但她并不是一个霸道独裁的长辈,懂得适时尊重当家者的意 志,而子女的婚姻本是以父母之命为主,第七十九回贾赦作主将迎 春许给孙家时,“亦曾回明贾母”,贾母虽不同意却也没有反对,原 因就是“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正是一个好例子。所以 这些孙子女们的婚姻,就一直在各种迁就之下没有底定,也因此存 在更多的弹性空间,变化的可能性就更高了。换言之,小说家是在 呈现一种连当事人都未必能预料的复杂性,既不是意指贾母变心、 木石前盟并非那么可靠,为日后的二宝成婚做铺垫;也不是用来暗示王夫人和薛姨妈,她不看好薛宝钗。 由此可以说,黛玉始终都是真正的宝二奶奶人选,最后心事虚 化的悲剧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所致,并不是人谋不臧的结果。从 脂批等的考察可知,八十回之后的发展应是贾府抄家、黛玉病故、 二宝联姻、宝玉出家的顺序,并且宝玉在藕官的思想启蒙之下,是 以成熟的婚恋观平和地迎娶宝钗,共度一段贫苦的生活后才悟道撒 手。人生无奈,令人无限感慨。 三、宠儿 / 孤儿:单边主义的自我中心 林黛玉的出身教养与人品资质优雅动人,又始终备受娇宠钟 爱,但基于神话所给予的先天解释,包括绛珠草柔弱将枯的体质, “仅修成个女体”后又以离恨、灌愁为内里,再加上欠恩负债所导 致的“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意味着黛玉禀赋了气血 大亏的衰弱之身,以及心理学意义上更多的女性特质。入世后不仅 形体娇弱纤瘦,内在更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第三回)、“多心”(第 二十二回、第三十二回)、“心里又细”(第二十七回),这固然是聪 慧敏锐的一种表现,但由于大部分是往猜疑自苦的方向运作,所谓 “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第二十七回),因此脂砚斋对“心 较比干多一窍”评云:“多一窍固是好事,然未免偏僻了,所谓过 犹不及也。”(第三回眉批)其“过犹不及”处往往便落入“心窄”(第 七十六回),形同禀赋了“女子难养”的若干潜质。这样的性格特质在后天环境的激发、强化之下,便形成了独树 一格又极端鲜明的形象,展现于贾府的生活阶段中。 (一)宠儿:客观现实的优渥待遇 首先,来到贾府的黛玉虽然孤身一人,却是不折不扣的宠儿。 黛玉丧母之后年龄尚小,父亲公事繁忙,对内无以贴切照应, 因此当本就十分疼爱孙女的贾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极力 想要收养时,林如海便立刻同意: 那女学生黛玉,身体方愈,原不忍弃父而往;无奈他外祖 母致意务去,且兼如海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 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 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反云不往?” 黛玉听了,方洒泪拜别,随了奶娘及荣府几个老妇人登舟而 去。……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 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第三回) 自扬州行船到北京的水路,即为当时南北交通动脉的京杭大运河, 后来薛家由金陵上京,也是走同样的路线,历经一千多公里的旅 程,到达北京附近的终点通州后,再接二十公里左右的陆路,始抵 达贾府。 从神话学的角度而言,船只的接引本身就具有母体回归、进入乐园 福地的意义,埃利希•诺伊曼(Erich Neumann, 1905—1960)指出: 从被弃英雄婴儿的神话中,我们了解了作为摇篮和小床 的船象征 b,同保存生命的诺亚方舟象征一样,它属于女性容 器象征。下面的话证实了这一点:“‘船’这个词在较早的用 法中也意味着容器或盘碟。安置于火炉或烤箱中的水容器称作‘船’则是这一用法的遗留。”a 在许多语言里,容器和船是相 同的。b 确实,黛玉乘着这艘贾府派来接她的小船,就像一个被母亲抛弃的 婴儿又回到摇篮和小床一样,重新领受母亲怀抱的抚慰与照养;一 下船又受到轿子的接送,暗示了从此获得了权力。c 试看黛玉初到 荣国府时,首次见面的贾母就两度将她搂入怀中,这个现代司空见 惯的肢体动作,在尊卑严明的簪缨世家中,却带有除亲密之外的其 他意义,也就是荣宠地位的表征。在小说中,会被贾母搂入怀中 的,只有宝玉,另外还有一次是为了逃避贾琏持剑追杀的凤姐(第 四十四回),而这两人都是最得贾母宠爱的人中龙凤;并且除搂入 怀中,从凤姐“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可见黛玉的座位还直接依偎着贾母,同样地,这在讲 究座位伦理的贾府中,更是与贾母平起平坐的尊荣大位。这些细节 便等于宣示了初至贾府的黛玉是贾母的宠儿,堪比宝玉与凤姐。 果然,此后黛玉在贾家的安顿就是完全比照宝玉,所谓: • 如今且说林黛玉自在荣府以来,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 (第五回) • 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 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 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第七回) 从此以后,更是处处可见贾母这位大家长以各种行动展示出这位外 孙女的与众不同,例如她可以因宝玉生气、黛玉中暑,便执意不去 打醮祈福的清虚观,并为了宝、黛不和而抱怨哭了(第二十九回); 又会出于“怕他劳碌着了”的理由,而一直纵容黛玉的懒于针线 女红(第三十二回);当大家凑分子替凤姐庆生时,这位老祖宗除 了自己的二十两之外,“又有林妹妹宝兄弟的两分子”(第四十三 回),一体怜爱守护的地位不言可喻。当元宵节放炮仗时,还出现 “林黛玉禀气柔弱,不禁毕驳之声,贾母便搂他在怀中”(第五十四 回)这独钟一人的景象,以致会因为看到黛玉与薛氏母女亲如母子 手足的胶漆之情,而感到十分喜悦放心(第五十八回);用饭时更 特别赏赐,指着“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 去”(第七十五回)。此外,贾母还将看顾黛玉的责任扩大到身边众 人身上,既特别叮嘱史湘云别让宝、黛二人多吃螃蟹,以免影响健 康(第三十八回),还千叮万嘱薛姨妈照管黛玉(第五十八回),以 致亲自探视疾病,则老早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例行工作。这样时时与 宝玉相提并论,乃至被联名直呼“两个玉儿”(第四十回)的待遇, 在一个成长中的少女心灵上烙下或隐或显的优越感或特权意识,似乎是极其必然的。 不仅如此,回到黛玉初至贾府的情景,在拜见贾母之后,接着 黛玉依礼分别拜见母舅。当到了王夫人房中,“黛玉便向椅上坐了。 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第三回),可见黛玉谨 守晚辈的分寸,只敢坐在低一等的椅子上,而王夫人则打破尊卑, 再四让她与自己平起平坐,这显然是顺着贾母的心意给予非凡的特 权,且隐隐然是一种建立母女关系的表示:参照第二十五回王夫人 也让其庶子贾环在其炕上同坐抄写佛经,接着宝玉一放学进门便滚 入王夫人怀里,可见座位的亲近一体是亲子之情的具体化,则王夫 人也是一开始便以女儿看待黛玉。 一直到了后来,点点滴滴的描述之间都还不断闪耀出这一类的 母爱光芒。例如第二十八回描述道: 王夫人见了林黛玉,因问道:“大姑娘,你吃那鲍太医的 药可好些?”林黛玉道:“也不过这么着。老太太还叫我吃王大 夫的药呢。”宝玉道:“太太不知道,林妹妹是内症,先天生的 弱,所以禁不住一点风寒,不过吃两剂煎药就好了,散了风 寒,还是吃丸药的好。”王夫人道:“前儿大夫说了个丸药的名 字,我也忘了。”……宝钗抿嘴笑道:“想是天王补心丹。”…… 王夫人又道:“既有这个名儿,明日就叫人买些来吃。” 王夫人先是主动关心黛玉的病体,接着又想起另一种丸药,叫人第 二天就买来吃,照应程度并不下于贾母。随后宝玉说他有一帖奇特的药方,才是真正对症有效的,但需花费三百六十两银子,并且用 到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之类罕 见的奇特药材,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主药材竟然是古坟里的珍珠,活 人戴过的勉强可以替代,宝玉还说这副怪异的药方给过薛蟠。由于 药材太过令人匪夷所思,药价也太过高昂,宝钗因为不知情,未曾 听闻哥哥薛蟠的这件事,而不敢当场替宝玉作证,于是宝玉就被众 人视为撒谎,还被林黛玉用手指在脸上画着羞他。幸好凤姐出面证 实确有此事,为宝玉洗刷了冤屈,此时宝玉冤情昭雪,就向黛玉说 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然而他脸望着黛玉说,却拿眼睛瞟着宝钗,黛玉就变成了替罪羊。于是黛玉便 拉王夫人道:“舅母听听,宝姐姐不替他圆谎,他支吾着我。”王夫 人也道:“宝玉很会欺负你妹妹。”这就很明显地是站在林黛玉这一 边,因为在宝、黛的互动关系里,实际上不但不是“宝玉很会欺负 你妹妹”,而是恰恰相反,如同紫鹃所说的:“我看他素日在姑娘身 上就好,皆因姑娘小性儿,常要歪派他,才这么样。”(第三十回) 如此说来,王夫人便等于是偏袒黛玉了。 这一点,黛玉自己也有过清楚的表示,当宝钗好意建议她要熬 燕窝滋补身体,黛玉的回答是:“请大夫,熬药,人参肉桂,已经 闹了个天翻地覆,这会子我又兴出新文来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 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 嫌我太多事了。”(第四十五回)可见这三位当家的女主都是呵护黛 玉的,不会嫌烦计较,黛玉只是顾虑下人的感受,担心增加他们的 工作量而有所反弹,虽然只是背后的闲言闲语或最多是若干言行泄漏的一丝冷淡,总是令人不快,纤细敏感的黛玉又岂能不受影响? 故此防范未然,也是客居处境在所难免的苦衷。 黛玉所提到的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中,凤姐对黛玉 确实也是体贴入微,包括面临隆冬时节,特别和贾母、王夫人商议 说:“天又短又冷,不如以后大嫂子带着姑娘们在园子里吃饭一样。 等天长暖和了,再来回的跑也不妨。……小姑娘们冷风朔气的,别 人还可,第一林妹妹如何禁得住?就连宝兄弟也禁不住,何况众位 姑娘。”(第五十一回)这个分爨而食的提议主要就是考虑到少女们 身体柔弱,每天往来园里园外时容易受风寒所欺,这番体恤照应十 分周详,不仅让贾母感到深获我心,薛姨妈等也赞同道:“实在他 是真疼小叔子小姑子。”(第五十二回)而黛玉就是最被挂心的一个, 显示由贾母到凤姐的一以贯之。因此脂砚斋说贾府“将黛玉亦算为 自己人”(第二十二回批语),乃至抄检大观园时潇湘馆并没有例 外,即因此故。 既然长辈至尊的心意趋向一开始就如此显明,故而黛玉受到 了全面的礼遇,一如宝钗所说“老太太疼你,众人爱你伶俐”(第 四十二回),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迁入大观园时,黛玉可以择优先 选,住进潇湘馆这所元妃最喜爱的地方之一,作为“第一处行幸 之处,必须颂圣方可”(第十七回)的要地,必然十分精致富丽, 这类的特权便使得黛玉一直到十五岁都是“禁不得一些委屈”(第 四十五回)。即使姊妹之间偶有一些无伤大雅的纷扰是非,其意义 也是唇齿相拌的一时风波,不曾造成任何嫌隙,并且多是黛玉太过 争强不让人乃至尖刻伤人所引发的不甘反击,犹如黛玉与湘云发生口角风波时,宝玉对深感受到戏弄而忿忿不平的黛玉所劝说的: 谁敢戏弄你!你不打趣他,他焉敢说你。(第二十一回) “谁敢戏弄你”“焉敢说你”正道出黛玉的宠儿地位,连身为史家千 金的湘云都如此,其他人便可想而知,无怪乎黛玉可以养成“孤高 自许,目无下尘”(第五回)的脾性。从这如许的情节来看,林姑 娘不是灰姑娘更属确凿不移的事实,不应曲解。 (二)孤儿:主观偏执的自卑意识 但特殊的是,林黛玉在享有宠儿的种种特权之余,却又将家族 沦灭、客居他家的客观事实极力夸大,自我营造一种孤儿的悲戚心 境,并深陷其中,构成了自卑感的来源。 确实,林家在没有男丁继承的情况下注定灭绝,第二回早已交 代:“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 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 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 之事。”后来紫鹃也说道: 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族中也都不在苏州 住,各省流寓不定。(第五十七回) 在这样的情况下,难怪黛玉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不安全感,而有 166 3(上卷) “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之“悲”(第三十二回)。但看待事情永远都可以有其他角度,黛玉不仅是受 宠程度在众姝之上,比较起来,其运命也较众姝为善,如迎春曾感 慨自己“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第 八十回),而探春则深受生母赵姨娘的血缘勒索,即使身处大观园 之中,仍然“不时有赵姨娘与贾环来嘈聒,甚不方便”(第五十八 回),至于惜春所背负的家族淫秽的罪恶感,更是黛玉完全豁免的 心理压力。至少,父母留给她的不仅是幸福的童年,还有无限的挚 爱与光辉的永恒形象,即使失去了双亲,但美好的记忆永存,缅怀 追忆时的苦涩便是来自刻骨铭心的思念;来到贾府之后则拥有贾母 的疼惜、宝玉的体贴、众人的包容,除了不确定的未来,黛玉实在 一无匮乏,什么也不缺。 然而,不确定的未来其实是所有少女都在所难免的,不独黛玉 为然。因此,如同湘云劝慰她时所说的: 你是个明白 人,何必作此形像自 苦。我也和你一 样, 我就不似你这样心窄。何况你又多病,还不自己保养。(第 七十六回) 湘云的处境实际上比黛玉还要不如,除了来到大观园的短暂时光, 在家中要看尽叔婶的脸色,每天还得负担女红做到三更半夜,连 自怜的余裕都没有;而如果有余裕却用来自怜,恐怕便丧失了生存 下去的勇气与力气,或许这就是湘云未曾流于心窄的原因之一。此外,犹如曾住过集中营的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Victor E. Frankl, 1905—1997)所认为,人所拥有的“最后的”(last)、也是“最 大的”(greatest)自由,是可以选择他的态度。a 遭遇同样的打击, 有的人选择的是绝望,有的人却选择了希望,湘云正是善用这分自 我主宰的自由,选择以阔大的心胸面对厄运,因此超越了心窄的局 限,令人激赏。 从这个角度来说,黛玉之所以可以如此充分地耽溺于感伤自苦 的情境中,正是因为拥有宠儿的地位所致;但拥有宠儿地位却依然 如此悲观自怜,更显示出这分浓郁的感伤性格不是来自客观处境的 压迫,而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我选择,因此也有评点家认为: 死黛玉者黛玉也。何则?黛玉……吐弃一切可矣,而辗转 在心,又不能决然舍去,如茧之缠,卒卒不能解脱,徒以痴情 试探宝玉,欲近而反疏,欲亲而转戚,胸鬲间物,不能掬以示 人,此间日以眼泪洗面矣。b 就在黛玉执着于孤儿意识之下,结果便是产生一种仰攀他人的自卑 a “Our greatest freedom is the freedom to choose our attitude.” “Everything can be taken from a person but one thing: the last of human freedoms – to choose one’s attitudes in any given set of circumstances, to choose one’s own way.”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 可以被剥夺,惟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一己态度和生活 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奥地利]弗兰克著,赵可式、沈锦惠合译:《活 出意义来:从集中营说到存在主义》,第一部“集中营历劫”,页 88。 b (清)许叶芬:《红楼梦辨》,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页 228—229。 168 3(上卷) 情结,且由于“自卑情结总是会造成紧张,所以争取优越感的补偿 动作必然会同时出现,但其目的却不在于解决问题。争取优越感的 动作总是朝向生活中无用的一面”a,导致在争取优越感时,来自 紧张的挫折感与悲观的情绪,便扩散为一种生活中弥漫的氛围,时 时在脆弱心灵上浸润、笼罩的结果,就逐渐积凝出一种感伤的人格 主调。再者,既然“争取优越感的动作总是朝向生活中无用的一 面”,更说明了黛玉如此之偏爱作诗,甚至欲以诗歌压倒他人的原 因,而她的感伤性格也就在篇篇诗稿的墨迹泪痕中显露无遗。 在诗社几次的创作竞赛中,黛玉唯一一次的夺魁,是因为所作 的菊花诗“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第三十八回),但最能表 现其性格特点的,则是《咏白海棠》那“比别人又是一样心肠”的 “风流别致”(第三十七回),与《桃花行》的“伤悼”哀音、《唐多 令•咏柳絮》的“太作悲”和“缠绵悲戚”(第七十回)之类。其 中,对于美好事物的毁灭,诸如:落花、飘絮、夕阳、暮春、残秋 的咏叹,深深触动了人们心中的残缺之感,随之油然兴发深沉的无 奈与悲怆,因此最能引发读者的同情与爱怜,为她戴上璀璨的艺术 桂冠,荣升至浪漫诗人的宝座。 然而,黛玉的诗篇美则美矣,在内容题材上却不免单薄狭隘, 主旨与相关意象都局限于自我的感伤悲惋中,所谓:“黛玉做的所 有的诗,反覆咏诵的没有什么其他内容,只有悲痛和不幸。她像希 a [ 德 ] 阿德勒(Alfred Adler)著,黄光国译:《自卑与超越》(台北:志文出版社, 1990),页 42。 第四章 林黛玉论 169 腊神话中的那喀索斯(Narcissus)一样,看不见自己以外的世界。”a 更进一步地说: 由于她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她从不能忘我,一切 以自我为中心;在心底她愈想否定外界,便愈感到外界压力之 大,病态地觉得自己憔悴可怜。感伤的个人主义者在发现自己 纤弱或敏感地觉得自己孤立时,很自然地会向抽象的艺术世界 中去寻求灵魂之宁静与人格之稳定。黛玉创作之主要目的即在 以哀怨动人的倾诉来增加自己人格的重量,以求和外界维持一 平衡关系。这便是她为何一生都在倾诉、在做诗。 终致“她写来写去都只有一个题目,这题目并不是她客观存在的自 己,而仅是她所认识的自己”,因而, 她的缺点,无疑在于太感伤、太主观,比浪漫派诗人还要 自怜,简直令人头痛。她诗中常出现“诉”与“怜”二字(如“花 解怜人花也愁”,“红消香断有谁怜”,“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 谁解诉秋心”,“醒时幽怨同谁诉”,“娇羞默默同谁诉”等句), 证明外界环境对她而言是太强了,……因之她作品里全是一片 哀音,像是“无告之民”,又像是受尽委屈的孩子。在诗中她 一直以弱者之姿态出现;她虽性傲,实则她的孤傲乃是弱者用 a [ 美 ] 裔锦声:《红楼梦:爱的寓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页 52。 170 3(上卷) 以自卫的保护色,暗示内心的恐惧与空虚。a 这种水仙花式的自恋与自怜,正是小说家刻画入微的精彩之处,让 读者具体而生动地认识到这一类性格的艺术版本。 值得玩味的是,无论是宠儿还是孤儿,都很容易将其引入自我 中心的心理状态,兼具宠儿与孤儿两种身分的黛玉,就更是将自我 极端突显。如此一来,黛玉的多愁善感,乃是在过度自我中心主义 之下,依违于自恋与自怜之间而耽溺、局部放大的主观造型,并非 客观省察的真实处境。若将“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之类主观抒情的诗性感伤,混淆为客观处境的写实反映,其结果就 会是对黛玉的真实状态的错误阐释。

>大观红楼3

大观红楼3
作者: 欧丽娟
副标题: 欧丽娟讲红楼梦(全二卷)
原作名: 大观红楼(正金钗卷)
isbn: 7301296444
书名: 大观红楼3
页数: 996
定价: 129.00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18-8
装帧: 平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