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生去说服——《劝导》

《劝导》是简·奥斯汀一生中最后完成的小说。当时她已因某种不明原因的慢性绝症去往巴思地区做矿泉水治疗,但矿泉水疗效欠佳,她离开人世时才四十岁。所以《劝导》一书中部分情节发生在巴思,巴思吵闹而喧哗的人世里蕴含着某种生命的活力,她说。
没落的准贵族家有三个女儿,主人公二女儿安妮品性高贵,遇事机敏,对人充满好奇心,但为人含蓄。她十九岁那年与温特沃思相爱并订亲。彼时温特沃思没有可供继承的财产,没有可预见的稳妥的职业前景。若以爱情和性格计,这两位份当结婚,若以世俗观点计,还是不要结婚的好,免得未来生活没有保障。在环境压力下,经过慎重考虑,安妮选择保守的路,放开了温特沃思,此后长期独身,在独身生活中一步步检讨自己当初的选择。而温特沃斯一边认为安妮太过软弱一面又在自己的事业上努力攀登成了出色的职业海军上校,七年后重见,他发现自己一如以往地爱着安妮,于是两颗高贵敏感内秀的心经受了漫长痛苦,直到再次相遇握手以至相守。
书名叫《劝导》,那是什么样的劝导,又是谁在劝导谁呢?难道长辈为了安妮的前途劝她放弃温沃斯特,这就是所谓的劝导么?安妮最后找到了幸福,又哪里是起先长辈劝导的结果呢?
没有把书名译成《说服》,是本书第一大憾。书名persuasion,原本不过是“成功劝说”的意思。如果加上劝导的“导”字,有自上而下命令与服从的意味,在语义上大大扭曲了。而况本来,像安妮这样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个性坚定阅历广泛的人,怎么可能被什么人劝导着过了一生?本书结尾到来前,她何曾听过任何人的什么意见?
是的,安妮需要说服的人只有她自己,她需要去接受一段因为她的过错而被耽误的爱情,去否定长期以来她抱定过的生活观念,即使这样的说服多么痛苦,她也在所不惜。
奥斯丁本人为什么在身体状况恶化,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写下一本薄薄的情节简单的小说?而且给它一个不同寻常的名字?
翻读生平,我们会发现奥斯丁感情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段与本书有着惊人的相似——她拒绝了一段没有未来保障的感情,那男士回到爱尔兰,两人天各一方再不相见。如果确以此经历为蓝本,我们可以假设奥斯丁在此书中为自己的感情生活做了一个严肃而隐晦的小结。而安妮,就是她自己。
书中前半部分很多细小情节,非亲历者不可为:“她自己年轻的时候,不得不谨小慎微,年长以后,才懂得什么是浪漫。”与之相对照的,本书最后两章中恋人表明心迹后的描写相对薄弱一些,比如“安妮总算又到家了,她的幸福是家中任何人都想像不到的。”这也许和作者缺少生活体验有关。
奥斯汀对感情有一段评论,大约是她对自己感情经历的反思。在本书第四章中安妮说,如果再有相同处境的年轻人来咨询,她会告诉他们,家庭反对经济上没有保障都不应该影响他们的决定:“······她觉得坚持婚约会比放弃婚约更为幸福。即使他们会经受通常的,甚至超越常情的忧虑和不安,她对这一点也确信无疑。”性格内敛一生过得四平八稳的奥斯汀终于假安妮之口表明了自己的心思:倘若爱情重来,她将选择冒险坚持而不是放弃。
低调而坚毅的安妮用漫长的七年去思考和等待,奥斯汀不愿意看到安妮走上自己同样的路,于是让温特沃斯回到安妮的命运里,给她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我想奥斯汀应该花了更长的时间去做同样的思考和等待,以她犀利而无情的观察力,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当初的选择多么尊重现实,但她终于在最后的生命段里说服了自己,写下了理智听从于情感的终结篇。只可惜那时,她不再有任何机会。
一个认真而敏锐的灵魂,有时确实需要漫长的时间去说服自己。即使说服过程将使之损失一生中所有的幸福机会,也不能折损了她灵魂的价值。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简·奥斯汀的小说,谢谢她的超级大粉丝丹珠给我的帮助。
没落的准贵族家有三个女儿,主人公二女儿安妮品性高贵,遇事机敏,对人充满好奇心,但为人含蓄。她十九岁那年与温特沃思相爱并订亲。彼时温特沃思没有可供继承的财产,没有可预见的稳妥的职业前景。若以爱情和性格计,这两位份当结婚,若以世俗观点计,还是不要结婚的好,免得未来生活没有保障。在环境压力下,经过慎重考虑,安妮选择保守的路,放开了温特沃思,此后长期独身,在独身生活中一步步检讨自己当初的选择。而温特沃斯一边认为安妮太过软弱一面又在自己的事业上努力攀登成了出色的职业海军上校,七年后重见,他发现自己一如以往地爱着安妮,于是两颗高贵敏感内秀的心经受了漫长痛苦,直到再次相遇握手以至相守。
书名叫《劝导》,那是什么样的劝导,又是谁在劝导谁呢?难道长辈为了安妮的前途劝她放弃温沃斯特,这就是所谓的劝导么?安妮最后找到了幸福,又哪里是起先长辈劝导的结果呢?
没有把书名译成《说服》,是本书第一大憾。书名persuasion,原本不过是“成功劝说”的意思。如果加上劝导的“导”字,有自上而下命令与服从的意味,在语义上大大扭曲了。而况本来,像安妮这样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个性坚定阅历广泛的人,怎么可能被什么人劝导着过了一生?本书结尾到来前,她何曾听过任何人的什么意见?
是的,安妮需要说服的人只有她自己,她需要去接受一段因为她的过错而被耽误的爱情,去否定长期以来她抱定过的生活观念,即使这样的说服多么痛苦,她也在所不惜。
奥斯丁本人为什么在身体状况恶化,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写下一本薄薄的情节简单的小说?而且给它一个不同寻常的名字?
翻读生平,我们会发现奥斯丁感情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段与本书有着惊人的相似——她拒绝了一段没有未来保障的感情,那男士回到爱尔兰,两人天各一方再不相见。如果确以此经历为蓝本,我们可以假设奥斯丁在此书中为自己的感情生活做了一个严肃而隐晦的小结。而安妮,就是她自己。
书中前半部分很多细小情节,非亲历者不可为:“她自己年轻的时候,不得不谨小慎微,年长以后,才懂得什么是浪漫。”与之相对照的,本书最后两章中恋人表明心迹后的描写相对薄弱一些,比如“安妮总算又到家了,她的幸福是家中任何人都想像不到的。”这也许和作者缺少生活体验有关。
奥斯汀对感情有一段评论,大约是她对自己感情经历的反思。在本书第四章中安妮说,如果再有相同处境的年轻人来咨询,她会告诉他们,家庭反对经济上没有保障都不应该影响他们的决定:“······她觉得坚持婚约会比放弃婚约更为幸福。即使他们会经受通常的,甚至超越常情的忧虑和不安,她对这一点也确信无疑。”性格内敛一生过得四平八稳的奥斯汀终于假安妮之口表明了自己的心思:倘若爱情重来,她将选择冒险坚持而不是放弃。
低调而坚毅的安妮用漫长的七年去思考和等待,奥斯汀不愿意看到安妮走上自己同样的路,于是让温特沃斯回到安妮的命运里,给她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我想奥斯汀应该花了更长的时间去做同样的思考和等待,以她犀利而无情的观察力,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当初的选择多么尊重现实,但她终于在最后的生命段里说服了自己,写下了理智听从于情感的终结篇。只可惜那时,她不再有任何机会。
一个认真而敏锐的灵魂,有时确实需要漫长的时间去说服自己。即使说服过程将使之损失一生中所有的幸福机会,也不能折损了她灵魂的价值。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简·奥斯汀的小说,谢谢她的超级大粉丝丹珠给我的帮助。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