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话
读此书,感触很大。文字的摇曳多姿,字里行间透露的学识、修养与思考,让我对彼时那个年轻人,既钦且佩。这还是次要的。
那种随心所欲的写作姿态,从而表现于文字中的洒脱自然,最让我嫉妒。
自家有病自家知。我的文字,从小就有矫揉造作之弊,匠气太甚,属于文字中的末流,可能最适合作政治宣传用——空洞的激情,自以为是的文采,正对了氓夫愚妇们的口味。
如果说这辈子只留一篇文章传世,我会选《雨,以及装得像个人》,是日为少年的恋情所苦闷,酒饮正酣,又为豪雨所激,一腔郁愤无从发泄,喷涌成了那几百字。那一篇文,或者会稍稍少了些笨拙的雕琢与匠气。
忘了在哪儿看的,说写作时,最好悬想一对象,假作所有的文字都是为他写的,都是给他读的。有这样一个具体对象,文字才能有所感而发,有的放矢,不至漫无归依,或因为想讨好所有人而浓妆艳抹,反遮盖了本就不多的一点灵性。
《旅行人信扎》的好,有收信人,该是一大原因。
武术的套路是给一般庸手练的,写文章的好手也从不会依着什么范式规程,只信笔写来,怎么舒服怎么写,写到会心处,自己先畅爽起来。陈嘉映在山间石上、荒村野店之中写这些文字时,肯定不会想什么起笔陡起、收束有力,他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的,写出来,给亲友看,如此而已。
做惯了语文试卷的人给我上面的话做归纳总结,大概会给戴上『写作学的自然主义』这种帽子:写东西不用训练,想怎么写怎么写,学太多技巧反是累赘。
这种交流上的误会,因为人类的自以为是,总是无法避免,所以我就再啰嗦两句。
文章写得好,有一个必要条件,是表达要准确。『准确』二字,说来简单,却殊难做到,非有大量的训练不可。新文化运动诸前辈提倡白话文时,说要『我手写我口』,『话怎么说,文章就怎么做』,可是看看周围,有多少人能把一件事利利索索、干干净净地讲清楚?这需要细致的观察,丰富的词汇,正确(且不说严谨了)的逻辑;若要让听(或读)的人更方便理解、更容易接受,或者更有兴味容你把话说完,少不得又要加上些奇特的想象、丰富的学识、深入的思考……
我爱陈嘉映的《旅行人信扎》,就在于他具备了以上所有的素质(外加深厚的中西文化根柢)之后,还能自自然然地说话,说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