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超越真理与现代政治的抗争
ps\此稿非观后感,是参加4月14日北大书店李石、陈伟、唐文明三位老师参与讨论的“”利维坦死亡,贝希摩斯诞生“”讲座整理的一点感想。
何为超越真理,即信仰的真理、精神的真理。西方社会的超越真理分成两部分,一个是古希腊哲学式的真理信仰;另一部分是犹太教启示,也就是神秘主义的信仰。前者是哲学的,后者是宗教的。
经历了中世纪教权的绝对统治地位,人们开始反思这种模式的合理性。霍布斯对宗教的态度复杂,一方面,他提出教权应该属于君主,同时又激烈抨击英国国教。这一态度被体现在《贝希摩斯》中,所以霍布斯将之交给国王时,它未被允许出版。
霍布斯被视为“现代政治学之父”,主要因为三点:他最早从自然法中提出“权力”的概念,在此之前,思想家从自然法中发现的都是义务;他构建社会契约论,论证国家的合法性;他所处的年代恰好是一个中世纪的结束,人们迫切需要一种与之前政教合一不同的政治方式。
中世纪,国王和教会斗争实质上是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的抗争。这抗争的背后,其实就是人们应该被什么样的主体代表的问题。代表不只是选举上的模式,更是政体核心也即权力所外化的对象,比如国王、教会还是议会。
最终,政权战胜神权,现代国家崛起。但这是否意味着人们之前所持有的超越真理的信仰也破产。
霍布斯虽然提出教权应归属于王权,他同时也在捍卫超越真理存在的价值。他提出“公民宗教”的概念。他把《旧约》等同于自然法,即是认可了旧约中的价值。当然,这其中的一部分原因是犹太教将政教关系处理的得当而和谐。
最后,霍布斯的君主王和今文经学的素人王有相似之处,前者有能给国民带来安全感的君主气概,而后者则是能给与国民道德教化的证人君子。从霍布斯对君主和国家的理解,也能理解先秦时期政治与教化之间的对立和联系。
© 本文版权归作者 不愿具名者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