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及正误
《瓶史》
宋案:中郎1599在北京所作,时年三十有二。首明九锡之品,四季以此九种为主,杂他花以为婢,不逾等而进也(第九)。第五明言插花之标准。第十以后皆佳文,古雅之清趣,不可不读。除文学价值、明人搭配以外,无甚太多价值。装的成份居多,读者必须排毒。
此校注,颇多谬误,仅列于下:
P109杨枝水误为“技”。
P129譬如误为“辟”
P142《屏俗》篇错误两处:“室中天然几一,藤床一。几宜阔厚,宜细滑。”中华书局版释为翘头案、床榻,误矣。参陈洪绶画,藤床几一类也,就是老藤,几面刨平(“细滑”),类今之陈设,用之如几案(段注即言床为几),便可置花。床,与坐卧具无关。
P145“ 兰宜四绝”为四和香,见诸香谱。此条注得不错。
P148 夫南威、青琴,是《史记》所载美女,“不膏粉,不栉泽”,泽释为洗涤不确,当为梳理后的上油。古人多以泽兰为之。
P158“ 丁香瘦 ”误为“人焉廋哉”之廋。又,“ 玉簪寒,秋海棠娇,然有酸态 ”多“而”字,作“然而有酸态”,误也。
P164“ 皆以僻而寄其磊傀俊逸之气者也 ”,擅改为磊块。
《瓶花谱》
P11自有定评误倒成“评定”
P93戎葵误“戌”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