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也好,富也好,满足与安心足矣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1)
春天,万物生长,一声惊雷带来生机无限。在我家和父母家的路中间,有一片小树林,父母经常从树林中抄近路到我们这里来。既为遛弯,有时也顺手拾点野菜。
有时候是婆婆丁,有时候是“曲目菜(音)”,有时候是我也不认识的野菜。用水焯过,加点酱油、醋,香油谅拌,非常清口下饭。
餐桌上的野菜,把整个春天呈现在一家人面前。就像是《寻常滋味,欢喜人家》中的一句话说得那样,“这是吃春天。”
(2)
汪曾祺老先生笔下的生活,总是那么有烟火气,那么的接地气。
在他的文中,能够看到对生活的热爱。闲散而惬意的日常生活,让曾老先生一说,总是那么地有滋有味。 汪老先生的人生经历极其丰富。师从沈从文,学识渊博,为人谦逊,却又不缺少文人的傲骨;被下放的时候,也不曾颓废,依然热爱着生活;随后的人生中画画,写作,下厨,吃喝,每样事情都做得极为出色。
正是因为这样,他的作品内容从不单调,从方方面面展示了精彩纷呈的人生。
汪老先生的作品善于以小见大,他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从他的文中就仿佛见到了我们大家的一天,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子平平淡淡,但这就是我们的日常,绝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就像是书名一样,《寻常滋味,欢喜人家》。能从平常的日子中寻找到乐趣,这是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也能带给周围的人以积极向上的情绪。
(3)
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家常酒菜、四方食事、吃食与文学。每一部分都紧扣主题,收录了相关的文学作品。
在家常酒菜中,写的都是平时常见的食材,萝、土豆、豆腐、干丝、野菜、面茶、鲫鱼、烤羊肉。。。。读这些文章的时候,就像是炎热的夏天,坐在胡同中听一位老大爷在那里唠家常,一边扇着局子,一边晃着摇椅,时不时地再嗞上一口浓茶,四周被各家飘来的百家饭味道所围绕,那种悠闲,那种美味,鲜活而且亲切。
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饭菜,在汪老先生的笔下却那么的有吸引力,让人忍不住想去大块朵颐。
老先生想必是爱喝几口的,说起小下酒菜来也是津津乐道。老先生说,家常酒菜,一是要有点新意,二是要省钱,三是要省事。没有很多年的喝酒生涯,是断不会总结得这么精辟的。
喝酒就是喝的一种心情,一种感觉。若是坐在宽敞明亮的大包间里,人与人之间隔得老远,虽有精美的菜肴,但是总感觉缺少点什么。远不如坐在家中,三五好友,做上几碟小菜,来上几瓶啤酒,朋友间吹吹牛皮,谈谈近况,唠得兴起拍肩搭背,这才是生活。
对于各种小菜汪老先生说起来是津津乐道,拌菠菜,拌萝卜丝,干丝,炒苞谷,松花蛋拌豆腐,芝麻酱拌腰片,尤其是还有一道自创的塞馅回锅油条,听起来感觉十分的有创意,而且感觉很好吃的样子。等下次看球的时候,可以按照汪老的介绍做一做,想必一定是很美味的。
(4)
立秋的时候北京都讲究贴秋腰。在我的印象中,周围的人都告诉我贴秋膘要吃猪肘子,但是在《寻常滋味,欢喜人家》中,老先生说吃烤羊肉才是最正宗的贴秋膘的方法。 老北京烤肉是炙子烤肉,这种方法在我来北京以前还真是没有见到过。在汪老先生那个年代,烤肉都是由食客自己去烤的。
“足踏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彪悍豪霸之气。”
这段描写太生动了,好似回到了东北,一人脚底下踩一箱啤酒喝的壮观场面。
整个烤制的过程汪老先生也描写得非常详细,仿佛都能听见肉在久子上发出吱吱的响声,肥瘦相间的羊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忍不住流口水。这种美味。没有吃过的人是很难想象到的。
老北京的烤肉有名的是三家。烤肉季,烤肉苑,烤肉刘,我只去过烤肉季,不知道跟汪老先生那个年代的味道有多大的区别,但是从我的感觉上来说,真是人间美味呀。
汪老先生提到以前玉渊潭是一个在野外吃烤肉的地方,一边看看野景,一边吃着烤肉,别有一番滋味。不过现在的玉渊潭已经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公园,游人如织,不可能再让人去烤肉吃了。汪老先生如果看到这种场景,不知道是感觉到欣慰,还是感觉到遗憾。
(5)
泱泱大国,五千年的历史,吃也是作为一种文化有着相当深厚的传承的。汪老先生在《寻常滋味,欢喜人家》专门有一部分就对吃文化进行了考究。 其中有一篇叫做《宋朝人的吃喝》,讲得是自唐开始,到宋朝之间古代的饮食文化。 看到这里非常感兴趣,因为最近《长安十二时辰》正在网络上热播,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好好的一部破案古装剧,怎么就被张小敬变成了长安美食片了呢?
看着张小敬在那里吃水盆羊肉、火晶柿子、手抓羊肉,看着他西里呼噜地在那里吃东西,怎么就那么的香,那么地想吃呢?哈哈,
汪老先生说唐宋人似乎不怎么讲究大吃大喝。《韩熙载夜宴图》中,客人面前的案上所列食物不过八样,有一碗颜色鲜红的,看起来非常的显眼,用放大镜看,原来是几个柿子。看来吃柿子的传统真是流传已久啊。
火晶柿子在上大学的时候去西安吃过一次,太好吃了,以前在东北的时候连新鲜的柿子都没有吃过,更别提这火红似蜜甜的火晶柿子了。但是没有像张小敬吃得这么讲究,还用个吸管来吸着吃。
来到北京后,四处寻我火晶柿子未果。直到去年的秋天,去森林公园玩,偶然见到门口有卖火晶柿子的,大喜过望,买了几斤尝尝鲜。很好吃,孩子一连吃了好几个,说以前从来就没有尝过这么好吃的。
另外汪老先生从《梦梁录》《分茶酒店》中所考证的“市食”,我感觉有点像现在的路边摊。唐宋时期的人似乎更多的是吃快餐,都是事先做好的。而且喜好吃汤汤水水的东西,“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
在十二时辰中,张小敬数次吃着水盆羊肉,闻染花大力气反复尝试给张小敬做劲道的面条,都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这一饮食习惯。
读《寻常滋味,欢喜人家》,真是越读越喜欢,越读越馋。就像是汪曾祺曾经说过的,“活着多好呀,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也就是让人觉得,活着多好呀。” 是呀,有着人间美味,有着丰富生活,有着挚爱家人,这种寻常滋味,如何让人舍得呢。在人世间欢欢喜喜走一场,才不枉这精彩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