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教材应有其使命——兼文体才能两开花

统编:钦定的权威、批量的采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封面下黄上白(👆)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封面下白上黄(法学)和下白上其他颜色的其他学科由教育部组织编写。
上一次这样一统江山是暗红色。那时候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只是附署,现在怕是要数钱到程序崩溃。那套“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大多都还顶着“国家规划”“北京市高教精品”头衔。走过二十年,逐渐就不那么一统江湖了。
法学类比较有影响力的教材丛书还有:法律出版社黄皮红脊的国家规划系列、黄白相间的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各种,北京大学出版社各种,清华大学出版社绿灰皮的清华自编自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红色系(中政)、蓝色系(西法大)、绿色系(不知道哪用)。但这些也都只有五院四系或者川渝地区这样法学院校众多的情况下才能搞出来。
后来,就有了马工程。
其实,就只有文科会争议。不知道是不是,文科门槛太低了。谁都能对任何一个社科问题指手画脚,怎不见有人算算天体质量求个同步卫星轨道高度呢。统一教材,有损学术发展。百花齐放,又难免经济利益纠葛粗制滥造,以致于编出来的东西只配送造纸厂回炉。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当局也就一波三折、三十年河东了。
常年使用:不得不修订
可问题就出在修订上。新著教材,从无到有的时候,只要不是抄袭,一般不会出现错误(可惜本书除外)。可是有时候,修着修着,就出事儿了。
举个“面向21世纪”系列的例子,“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处罚”已被刑法修正案(八)删掉,出现在单行本法规中已属不妥,在注释本法规书中勉强可以接受。但被教材修订的疏漏导致仍然写在正文中,不应该。刑法(第七版)错了,刑诉法(第六版和第五版)也错了。

本书就更搞笑了,立法机关早就把“指定辩护”改成了“法律援助”,凭什么2017年初版2018年再版依然使用旧概念。
还有——
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通过,刑诉法修订草案一审,草案说明指出这次修订不上全国人大会议;8月18日,委员长会议说月底二审;10月15日,委员长会议说月底三审;10月26日,通过。
显然,第一版和第二版的寿命都只能有一年。可惜,不是因为风靡或知识更新太快。高等教育文科教材,从此也成了快消品?
第二版后记(6月)说,教育部组织了马工程教材的统一修订工作,主题是习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和贯彻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本书同月通过专家组审查。8月14日上市(据高教社官网)。如果说着急在秋季学期开学之前完成似乎等不及修正案是可惜的话,那修订甚至没有涉及陪审员法(4月)就是大写的尴尬了。
不光是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这一个原因,毕竟,烙着教育部行政权力的印子。
以及,经费。还有版税。
一家之言:程序法教材的价值取向
整理新《刑事诉讼法》影响这本教材内容变动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倘若每一项规定都完整引用条文编号,那每一次法律修订都得一个一个改。倘若不引用编号,只要法律不改这一条,就不存在编号变化的情况。关键就是——
程序法,符合规定就是合法,违反规定就是违法。反映在教材上,争议点、理论流派不同学说就不那么重要了,最多只能以评注、拓展阅读等方式存在。
既是照搬法律条文,就该完整标注出处。倒不是知识产权问题,有一天这个规范文件被废止、被取代、被更新了呢。
况且,谁知道哪一句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哪一句是最高法院规定的,哪一句是公安部规定的,哪一句是你写书人胡诌的呢?
综上,本来是一个及格线左右的作品。因为它特殊的行政地位和在教育史上的意义,只能给一星。